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doc
3页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关于 2013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通知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通知一、复试资格一、复试资格学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及招生计划,确定复试人数招生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的基准比例为 1:1.2,上限为 1:2其中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复试成绩要求且总分≥330 分二、参加复试对象二、参加复试对象1.统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以上要求的考生)2.调剂生(在研招网上确认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三、复试内容与方式三、复试内容与方式复试方式均以面试方式进行(同等学力需加试笔试科目)1、专业素质和能力(50%):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综合素质和能力(40%):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学习掌握思想政治理论的水平;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说能力(10%)4、体格检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四、录取办法和类别四、录取办法和类别依照《福建师范大学 2013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各专业按照考生类别及总录取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录取成绩=初试(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注:初试权重占 60%,复试权重占 40%)复试成绩不合格(60 分以下)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五、复试时间、地点安排五、复试时间、地点安排考生报到考生报到::4 月 7 日下午 15:00-17:00,考生带齐相关材料到我校仓山校区文科楼二楼会议室报到,联系:0591-834692181.1.验证材料验证材料:(1)毕业证书原件或学生证原件(以报名信息为准,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往届本科生持本科毕业证);(2)居民身份证;(3)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适用于调剂考生)2.2.提交材料提交材料:(1)《政审表》(须加盖公章);(2)《调剂申请表》(适用于调剂生,个人签名不能打印);(3)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复印件(适用于调剂考生);(4)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需个人签名);(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个人签名);(6)本科阶段成绩单;(7)考研成绩单;(8)个人简历及职业生涯规划书;(9)复试费 30 元。
3.3.时间安排时间安排(1)4 月 8 日上午 7:00 空腹到校医院参加校研究生处组织的体检(考生可提前到校医院保健科领取表格) 2)4 月 8 日下午和晚上为专业复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A.A.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学(思政):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学(思政):4 月 8 日(星期一) 14:00 复试地点另行通知B.B.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4 月 8 日(星期一) 18:30 复试地点另行通知C.C.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4 月 8 日(星期一) 18:30 复试地点另行通知(3)综合素质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安排报到当日见公告六、录取六、录取学院录取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
已经录取的,报告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七、其他七、其他1、5 月 10 日前,凡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将人事档案寄达学院分党委,否则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2、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本院网站更新通知联系人:杨老师 :0591-834692183、复试办法由我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4、请全体考生复试往返途中注意人身安全5、招生录取监督:0591-83465314(研究生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3 年 4 月 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