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docx
5页一)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如下简称《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1、拟聘任的外国人履历证明(原件1份,由其本人签字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聘任意向书(原件1份,双方签字盖章);),或出资方、公司总部签发的委派书(需写明期限,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因素报告(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拟聘任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就业申请人有效护照或能替代护照的其她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1份); 6、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政府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外国人就业花名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8、《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原件一份原件1份,由就业申请人签名,相应位置贴相片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她文献 就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免提供1、2、3、4项的材料,但投资人需另提供《外商投资公司批准证书》和公司章程;就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免提供1、2、4项的材料,但需另提供有关的任职证明 (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如下简称《外国人就业证》): 1、已获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的,提供如下材料: (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 (2)职业签证或市公安部门《办理外国人就业居留许可申请告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就业申请人的有效护照或能替代护照的其她国际旅行证件(验原件); (4)市出入境检查检疫局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证明或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用人单位与来深就业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就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外国〈地区〉公司常驻代表机构代表的免提供,但外国〈地区〉公司常驻代表机构代表需另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代表工作证》); (6)就业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相片2张(相片规格为2寸)。
2、就业申请人为外国(地区)公司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的可免就业许可,提供如下材料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1)就业申请人有效护照或能替代护照的其她国际旅行证件及有效Z签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市出入境检查检疫局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证明或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外国(地区)公司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外国人就业花名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原件一份原件1份,由就业申请人签名,相应位置贴相片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就业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相片2张(相片规格为2寸) 3、外国人在我市变更用人单位但仍从事原职业的,需提供如下材料重新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1)就业申请人有效护照或能替代护照的其她国际旅行证件及居留许可(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申办外国人就业证的因素报告(原件1份,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用人单位与在深就业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原《外国人就业证》注销证明; (5)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政府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外国人就业花名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7)《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原件1份,由就业申请人签名,相应位置贴相片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8)就业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相片2张(相片规格为2寸)。
就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免提供(2)、(3)项材料,但投资人需另提供《外商投资公司批准证书》和公司章程;就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免提供(3)项材料,但需另提供有关的任职证明;就业申请人为外国(地区)公司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的,免提供(3)项材料,但外国(地区)公司常驻代表机构代表需另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代表工作证》 (三)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延期: 1、《外国人就业花名册》(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2、《外国人就业延期申请表》(原件1份,由就业申请人签字,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就业申请人有效护照或能替代护照的其她国际旅行证件及居留许可(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用人单位与来深就业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出资方、公司总部签发的委派书(需写明期限,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政府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外国人就业证》原件(需换发新证的应提供就业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相片2张,规格为2寸) 就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外国(地区)公司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的,免提供第4项材料;但投资人需另提供《外商投资公司批准证书》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需另提供有关的任职证明,外国(地区)公司常驻代表机构代表需另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代表工作证》。
(四)遗失补发《外国人就业证》: 1、《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补发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外国人就业证》补发申请书(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就业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相片2张,规格为2寸 (五)《外国人就业证》信息变更: 1、《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补发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变更申请书(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变更内容的有关证明(如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申请人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劳动合同等,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外国人就业证》原件(需换发新证的应提供就业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相片2张,规格为2寸) (六)注销、迁移《外国人就业证》: 1、用人单位有关被聘人员离开单位的状况阐明(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与外国人签订劳动合同的需提供解除或终结劳动合同证明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外国人就业证》原件 法律根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及本实行措施规定 申请表格: (一)新办:《外国人就业花名册》(附表1)、《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二)延期:《外国人就业花名册》(附表1)、《外国人就业延期申请表》; (三)遗失补发:《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补发变更申请表》; (四)年检:《外国人就业年检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