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邛崃市2017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意见.pdf
10页—1— 邛教办〔2017〕71 号 邛崃市 2017 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意见 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7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的通知》 (川教函〔2017〕113 号) 、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 2017 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6〕2 号)、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 号) 、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7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成教函〔2017〕23 号)和—2—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7 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 (成教函〔2017〕24 号)精神,依法规范小学和初中入学工作,保证教育公平,实行阳光入学,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顺利完成我市 2017 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现对我市 2017 年小学、初中入学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凡年满 6 周岁(当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 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 社会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教育部门、 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二、工作内容 (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⒈小学入学 ①公办学校小学入学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3— 其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学校进行登记对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②民办小学招生时间不得早于当年春季开学前 2.初中入学 ①公办学校小升初实行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 ②民办学校实行招生计划备案制, 教育局根据民办学校办学规模,核准各校年度招生计划,指导学校制定招生方案、填写《2017 年成都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信息公示表》和《民办学校2017 年初中招生承诺书》,并按规定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信息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民办学校外地生源自主招生组织实施工作不得早于 4 月 29 日,本地生源自主招生组织实施工作不得早于 5 月 28 日。
③学位确定顺序2017 年邛崃市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为三个批次进行, 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学位的学生不能参加以后各批次的学位确定 第一批:民办学校招生各民办学校自主录取,安排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确认录取资格的时间不少于三天 第二批:邛崃一中、高埂中学学位确定第二批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网上报名工作 6 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批:划片入学南街小学、北街小学、西街小学、文昌—4— 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临邛中学;卧龙小学、下坝小学、道佐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平乐中学;南宝山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火井中学;茶园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桑园中学;君平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拱辰中学;前进小学、十方堂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宝林中学;马湖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水口学校七年级; 石头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平乐学校七年级,新安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固驿中学,其余乡镇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乡镇初中 (二)义务教育阶段转学 学生办理转学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学生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户籍 和所在区域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就学。
学校超规定班额(小学 45 人,初中 50 人)的年级、班一律不得接收转学学生 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 按照成都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进行入学或转学 外籍人士及港澳台人员子女在我市入学,享受本地生源同等待遇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免试入学 任何学校不得对小学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查,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等作为入学依据; 任何学校不得单独、委托或变相委托个人、社会其他机构对初中入学进行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及各类培训, 禁止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5— 等作为入学依据或参考, 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二)有序确定入学对象 充分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小学入学、小升初工 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要求,为入学登记提供基础性保障 小学已到民办学校确定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学位安排;初中已到第一批次学校、第二批次学校确定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第三批次学校的学位安排 (三)规范办理入学手续 学位确定后, 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拟入学的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手续。
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手续办理,全市在同一时段按规定程序统一进行学校要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 严禁以各种名目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创新班等 (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按 《关于印发 〈邛崃市 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邛教发〔2017〕1 号)文件执行 (五)全面实行阳光入学 小学入学、小升初实行规范入学,阳光入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网络、报纸、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具体政策,包括每所小学和初中的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6— 计划、办理程序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入学结果要及时公布,相关科室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校要设立咨询点,利用校园网、宣传橱窗等多种方式进行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 科学教育理念, 让社会各界知晓免试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 年健康成长, 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社会环境 和舆论氛围 (七)小学新生入学后,各小学需建立《新生入学花名册》 (电子表格) ,以备电子学籍导入及审核用。
(八)遵循教育公平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保障适龄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配合作好特殊儿童的安置,安置形式包括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特教班) 、特教学校(中心) 、到宅服务,各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四、工作纪律 (一)各校成立校长为组长的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二)各公办小学应严格执行我市小学新生入学的有关规 定,按照规定的时间,妥善安排好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学校不得擅自扩大—7— 入学范围和名额 (三)各公办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在媒体上作商业性招生广 告 民办中小学校的招生宣传不得使用教育行政部门用于教学管 理的教学评估数据,公开宣传的资料要报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备案 (四)规范招生行为,严禁用经济手段组织生源招生学校 (含个人) 、毕业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从事、参与与招生有关的宴请活动,不准赠送、收受礼品,严禁赠送、收受礼金;毕 业学校(含个人)不得向招生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生源组织费; 严禁炒卖学生和学生名册凡邛崃境外的办学单位来本市招生,必须经教育局审查批准,学校或个人不得私自接待、宣传、承办外地来邛的招生活动。
(五)落实主体责任教育局加强对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校严格按规定的要求、时间、程序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对违规开展招生工作的学校,教育局一经查实,除限期整改外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列入不诚信名单,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相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五、其它 (一)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需由其法定监护人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8— 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9 月份核学籍时,各小学上交《邛崃市 2017 年小学毕业生去向统计表》到基教科 (三)各小学应在 5 月 31 日前将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情况 和《小学毕业学生花名册》送相应初级中学作为入学登记依据7 月 7 日前各中学完成初中入学登记工作,填写《邛崃市 2017年初中招生情况统计表》 , 在 9 月份核学籍时到基教科上新生学籍 附件:1.邛崃市 2017 年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2.邛崃市 2017 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邛崃市教育局 2017 年 5月 31 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邛崃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 5月 31 日 —9— 附件 1 邛崃市 2017 年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一、关于公办学校入学安排 时间 内容 4 月 1 日前 发布《邛崃市 2017 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公告》及《邛崃市 2017 年临邛街道办事处、文君街道办事处学校一年级招生区域划分》 5 月的工作日 (上午 9: 00-12: 00) 进城务工人员在其居住地所属学校登记 5 月 23 日-27 日 发布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公告,公布各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班数 6 月 5 日-6 日 正住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所属区域小学登记 6 月 8 日-9 日 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名单 6 月 15 日 公布招生区域内正住户籍学龄儿童入学登记名单 6 月 22 日 各校公布招生区域内正住户籍学龄儿童入学名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名单 8 月 30 日前 适龄儿童家长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二、关于民办学校招生 小学招生时间不得早于当年春季开学前。
6 月 15 日前,到教育局确认学位 —10— 附件 2 邛崃市 2017 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一、关于公办学校入学安排 时间 内容 4 月 10 日至 21 日 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注册及毕业信息采集,在成都市外就 读,要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本地户籍学生,办理相关手续,进 行信息采集 5 月的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进城务工人员在其居住地所属学校登记办理入学申请 6 月 6 日前 各校将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学生材料上交教育局基教科 6 月 13 日 网上查看升学对应区域和报名流水号 6 月 30 日 公布公办学校学位 7 月 6 日-7 日 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办理入学登记工作 二、关于民办学校招生 外地生源自主招生组织实施工作不得早于 4 月 29 日,本地生源自主招生组织实施工作不得早于 5 月 28 日6 月 15 日前,到教育局确认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