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调研回答).docx
4页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调研回答)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调研回答)1、报名环节第一条 报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采用集体报名形式,普通高中学生应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在籍学生报名,借读的学生必须返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考试,不得在借读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学校(负责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区招考办-市招办-省考试院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第二条 报名对象:在籍高中生(含转考生、重考生),社会考生报名信息内容包括:考号、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数码照片、高中入学成绩、政治面貌、家庭住址、父母(或监护人)姓名等第三条 报考对象及条件:高二和高三的在籍高中生和高中段学生,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报考,社会考生以高中毕业证为报考资格第四条 报名信息通过程序录入、数码照相等方式采集一)在校生以学生注册学籍学号为依据在考务程序中随机转变为学业水平考试考号考号共由 12 位数字组成第 1、2 位为新生入学年号;第 3、4位为市代码;第 5、6 位为县(市、区)代码;第 7、8 位为学校代码;第 9-12位为学生序号入学年号取入学年份的最后 2 位,如 2004 年入学年号即为04;市、县(市、区)代码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提供;学生序号必须以校为单位从 0001 开始,依次下编,学生序号最大为 9999。
做到不重、不空、不漏、不错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逐级上报上一级二)重考生在复读学校报名,学业水平考试考号的前 6 位不变,7、8位为复读生代码,9-12 为序号三)社会考生到区级招考办报名,学业水平考试考号的前 6 位不变,7、8 位为社会考生代码,9-12 为序号四)照片采用数码照相,在籍学生照片取入学时的数码照片,社会考生由区招办负责照相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须在 10 月 10 前完成考籍管理、学业水平合格审定费收缴和学生信息录入、勘误等项工作10 月 20 日以前将学生信息库磁盘上报市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同时上缴考籍管理、学业水平合格审定费市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须在 10 月底以前,将学生信息库磁盘上报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上缴考籍管理、学业水平合格审定费,同时核发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2、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原则上定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 2 周,具体时间由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确定1)考点的选取、考场的设置、机房的配置学业水平考试以县(市、区)为考区,以高中学校或其他条件较好的初中以上层次学校为考点实行考区负责人、考点主考和第一监考负责制考场设置以每一考场安排 30 名考生,实行单人、单桌、单行随机编排。
考场应安全、安静、通风、采光条件好室内除必备物品外,不得留有其他物品和字迹2)试卷、光盘等考试资料的安全保密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保密局制定的保密室设置标准设立保密室,不达标准不得存放试卷和光盘保密室要配备两名以上保密员且必须政治上可靠,工作认真负责,无子女及亲属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试卷和光盘进入保密室后要有两名以上人员昼夜值班看管,保险柜钥匙由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保管,做到看守试题者不带钥匙,带钥匙者不准看守试题3)工作人员的选聘和考务培训每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两人,由考区主任聘任考点要设置六组一室:即保密组、保卫组、监考组、宣传组、信号组、后勤组和考务办公室;要抽调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纪律性强的同志参加主考要恪守《学业水平考试主考职责》 监考人员由市或县(市、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抽调和培训考点监考教师必须实行学校之间交叉监考,不得是同一学校教师每个考场配备两名监考人员,每个考点要有适当数量的备用监考人员以备递补不准当年有子女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者担任监考员和考点工作人员考场外设若干流动监考人员4)可参照高考或自考(国家级教育考试)的工作要点与操作规程制定学业水平考试的工作要点和操作规程(5)考风考纪建设:可结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 号)和我省的实际,制定《学业水平考试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 ,和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作弊情节及处理办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程序等规定。
3、成绩处理环节(1)评卷结束一周内以等级制形式下发成绩2)成绩下发后一周时间考生可提出查卷请求,以学校为单位上报区-市-省释疑按评卷权限分别解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公布之前属国家机密,由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负责向社会公布,为学生出具成绩证明,向有关单位提供信息资料3)从其他省学业综合评价看,学业水平考试等同高中毕业会考所以应该终身有效4)可实行考籍、学籍一体化管理,学生在注册学籍的同时即取得考籍,然后取得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凭证,如有遗失,须由考生本人写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由市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审查补发凡符合学籍管理条例关于转学、休学、复学、借读、退学等有关规定的学生,可以按规定进行相应的考籍变更借读学生在原注册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因考试作弊、违纪情节严重被取消考籍的学生不得重新注册或异地注册考籍变更的基础工作由学校负责高中一、二年级须在每年 5 月 20 日前,高中三年级在每年 11 月 20 日前,由学校填写《考籍变更情况统计表》 ,上报市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市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于每年 5 月 31 日前,11 月底前汇总并完成变更成绩转出和转入:市一级由市学业评价机构办理。
省级转出和转入由省学业评价机构办理5)学业水平考试为全省统一考试,证书由省学业考试办公室打印和发 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