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静宁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doc
16页静宁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讨论稿)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J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甘政发〔2009〕97号)和《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统筹城乡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促进社会和谐二)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的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坚持立足县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公与效率相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坚持探索创新,努力寻求落实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有效途径。
三)基本任务到2011年,建立和完善“四大体系"、“八大体制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高效规范的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各项医药卫生规章制度,形成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的体制机制四)总体目标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11年,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居民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明显缓解,居民健康指标明显提高二、期重点改革任务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一)巩固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1、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
到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分别达到或超过1・51万人、2.17万人,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新农合参合达到或超过40万人,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劳保局、财政局、教育局、新合局负责实施)2、扩大城镇职工医保覆盖范围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均应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在就业地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政府对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费用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劳保局、财政局、新合局负责实施)或城镇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难的农民工,可自愿选3、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城镇非从业居民全部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城市规划区内失地农民、长期随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其非从业家属,按属地原则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劳保局、财政局、新合局负责实施)4、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逐步提高筹资标准,调整和完善统筹补偿方案,扩大参合农民受益范围和水,继续实施好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的制度财政局、新合局负责实施)5、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
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建立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动态调整的机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必须达到职工工资总额的6%,个人缴费必须达到2%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分别达到到每人每年200元和140元2011年新农合筹资标准达到15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劳保局、财政局、新合局负责实施)6.完善大额医疗保险办法建立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正常调整机制,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到上年度职工年均工资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到上年度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劳保局、财政局、新合局负责实施)7、 提高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比例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65%和60%以上扩大门诊统筹试点范围,探索将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纳入门诊报销范围,2011年慢性病门诊报销范围扩大到10种以上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降低中医药起付标准20%以上,提高报销比例10%以上,将中医诊疗服务项目列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围2010年全县推行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2011年实施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劳保局、新合局负责实施)8.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结余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当期结余15%左右,累计结余原则上控制在6-9个月均支付水;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劳保局、财政局、新合局负责实施)9、建立新农合风险基金规范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风险金制度,防止基金透支风险,每年从新农合基金筹资总额中提取3%建立县级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累计达到当年筹资总额的12%时不再继续提取严格基金监管,加强基金监察、审计工作力度,基金监察、审计工作要列入监察审计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基金收支情况社会公示制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严肃查处虚报冒领、侵吞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基金安全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新合局负责实施)10、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有效使用救助资金,简化救助资金审批拨付程序,资助城乡一、二类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孤儿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财政局、残联、新合局负责实施)经济难家庭成员自付医疗费用的救助标准劳保局、民政局、11.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
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继续探索付费方式改革,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付费方式,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继续完善新农合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制度劳保局、新合局负责实施)12、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模式逐步实现县内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全面实行网上转诊审批制度,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积极开展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即时结报试点,建立县内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退休人员和异地就业务工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劳保局、人事局、新合局负责实施)13.加快推进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2010年,建立全县统一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建成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数据库,个人门诊医疗费实行IC卡管理,实现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联网和刷卡结算2011年,全面实现县、乡(街道)、村(社区)联网运行完善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加快信息网络建设,逐步实行县级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HIS系统与新农合管理系统、居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对接,2010年力争实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报。
劳保局、财政局、新合局负责实施)14.做好医保.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互补衔接2010年,全面推行贫困农民新农合报销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整合新农合、大病救助、济困病床补助等项目逐步建立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统一的信息台,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结算同步、监管统一的“一站式”服务民政局、劳保局、财政局、新合局负责实施)15、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健康保险,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二)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1、 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和《甘肃省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办法》,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2010年6月起,全县6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010年年底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2010年7月,将基本药物全部列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2010年底以前,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鼓励零售药店连锁经营。
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到2011年,所有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药剂师(士)、驻店药师、农村驻店药师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食药监局、卫生局负责实施)2、 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落实基本药物集中公开招标采购制度2010年年底前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实现基本药物“三统一”,即统一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中标的生产企业或招标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到医疗机构,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和配送成本;加强对公开招标的供求双方履行药品购销合同规定义务和责任的监督;制定和实施药品零售网点规划,健全便民惠民的药品供应网络;完善基本药物储备制度食药监局、卫生局负责实施)3、 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基本药物监督性抽验工作机制,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实行全覆盖抽检,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继续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工作力度,及时处理突发群体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食药监局、卫生局负责实能)4、 建立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偿机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使用的基本药物按统一采购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财政部门要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合理补偿,采取上年度预拨,下年结算办法实施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财政局、物价局、食药监局、卫生局负责实施)(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辖的社区服务站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到2011年,全县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国家和省市建设项目安排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建设投入力度,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