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邳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年)规划文本.docx
58页邳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 年)二〇二一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区域概况 7第一节 自然地理概况 7第二节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8第三节 土地利用状况 9第四节 城市发展方向与工业发展空间布局 10第三章 低效用地现状及再开发潜力 12第一节 低效用地现状 12第二节 低效用地再开发潜力 12第四章 规划目标及任务 14第一节 低效用地再开发目标 14第二节 再开发类型和市场运作方式 15第三节 低效用地再开发任务安排 16第五章 再开发空间布局与用地结构优化 18第一节 再开发空间布局 18第二节 再开发用地结构和土地利用强度优化 19第六章 再开发时序安排 21第七章 资金筹措与利益调整 23第一节 资金需求与筹措 23第二节 利益调整 24第八章 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25第一节 经济效益评价 25第二节 社会效益评价 26I第三节 生态效益评价 26第九章 保障措施 28第一节 行政措施 28第二节 经济措施 29第三节 技术措施 30第四节 其他措施 31II邳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 年)文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规划编制背景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 范、走在前列”工作要求,更高水平推进“十四五”时期全省城乡低 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时 期城乡低效用地调查入库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472 号) 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低效再开发“十四五”专项规划 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66 号), 邳州市开展“十四五”时期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为落实最严格的节 约集约用地制度和资源高效利用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效能,加强 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编制《邳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条 指导思想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 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省委、 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 维护权益、改革创新” 的工作要求,按照“保护为先、优化为本、调控 为要” 的原则根据自然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通过整合土地 资源,优化土地结构,围绕“推进城乡土地高效利用实现突破,以土 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为主线,以提升城乡建设用地效益为目标,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坚持最严格的1邳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 年)文本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安排邳州市城乡低效用 地再开发活动,主动促进资源要素适配,积极提升资源要素优配,为 邳州市“ 十四五” 战略部署提供用地服务保障,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第三条 规划原则1 、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应以优化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品 位、完善城市功能、保护历史风貌为目的,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充分考虑人民利益,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2 、依法依规,科学规划低效用地再开发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各项政策, 充分考虑所在地的实际需要,遵循自然和社会发展规律,科学合理制定规划方案和配套政策,合理安排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布局和时序。
3 、节约集约,优化布局低效用地再开发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以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 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 “三生”空间4 、因地制宜,注重实施充分考虑邳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定位等,依据城市总体 发展布局,合理确定改造开发的方向和目标,分类实施;严格遵循改 造开发要求和程序,切实加强监管,保证改造开发工作规范运作、有序推进2邳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 年)文本5 、 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立足城市全域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考虑城市、村镇的功能和发展 方向,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居住、产业、城市绿地等,实现区域、城乡协调发展6 、公众参与,利益公平规划应充分尊重土地权利人意愿,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 表达权与监督权;妥善处理好各方主体责、权、利关系,遵循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公平公正,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第四条 规划依据1 、法律、法规和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8)《土地复垦条例》;(9)《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第 61 号令);(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72 号令);(11)《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3邳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 年)文本(12)《江苏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13)《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2 、政策性文件(1)《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3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9 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土资发〔2016〕147 号);(5)《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编制要点》(国土资发〔2017〕47 号);(6)《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苏发〔2014〕6 号);(7)《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27 号);(8)《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 号);(9)《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8 年版)》;(10)《江苏省工业企业用地更新调查技术导则》(2020 年修订版);4(11)《江苏省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指南》(试行版);(12)《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时期城乡低效用地调查入库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472 号);(1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低效用地再开发“十四 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66 号)。
3 、相关规划(1)《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2)《邳州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3)《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4)《邳州市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5)各镇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6)邳州市 2018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7)邳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8)邳州市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9)其他相关规划和计划第五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邳州市行政辖区内低效用地,是指经第三次全国土地 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和法律纠纷,但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5邳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 年)文本第六条 规划期限规划基期为 2020 年,以 2025 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限为 5 年,即 2021-2025 年6第二章 区域概况第一节 自然地理概况第七条 区位条件邳州市位于江苏省北部,徐州与连云港之间,地理坐标为东经 117°35′50″- 118° 10′40″,北纬 34°07′ 18″-34°40′48″ 东与新沂市为邻,西与徐州市铜山区和贾汪区毗连,南接睢宁县和宿迁市宿豫区,北界山东省,国土面积 2084.69 平方千米。
邳州区位优势明显,陇海铁路、连徐高速、310 国道、323 省道 横穿东西,邳苍、邳睢、枣泗公路纵贯南北京杭运河过境 54 千米,邳州港为全国大型内河港口之一第八条 自然地理概况邳州界于黄淮之间,地处北纬 34 度附近,属半湿润暖温带季风 气候,四季分明, 日照和雨量充足,年平均气温 13.9℃ , 日照 2350 小时,降雨量 903.6 毫米,无霜期 211 天,丰富的气候资源有利于工 农业生产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根据地势高低,全境地貌分为平原 洼地、坡地、山地和水域四种类型,其中平原洼地为邳州地形主体 境内水系属淮河流域,沂、沭、泗水系,按流向归宿分为中运河、沂河、邳洪河三大水系7邳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 年)文本第二节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第九条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邳州市别称良城,古称邳国、下邳, 民国元年始称邳县,1992 年 7 月撤县设邳州市,现辖东湖、运河、炮车、戴圩等 4 个街道办事处,邳城、官湖等 21 个镇和邳城、张楼等 2 个农场2020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 192.02 万人,其中,男性 100. 11 万人, 女性 91.91 万人,男女性别比为 109:100,年末常住人口 146.26 万人。
新型城镇化建设扎实推进,城镇化率为 58. 17%,较上年提高 0.25 个百分点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9744 元,较 上年增长 5.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7744 元,增长 3.6%;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277 元,增长 6.9%城乡居民人均消费 性支出 15286 元,较上年下降 1.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 出 18549 元,下降 0.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1833 元,下降3.0%2020 年,邳州地区生产总值经济运行稳定恢复经初步核算,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001.26 亿元,较上年增长 3.9%其中,第一、 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 159.33 亿元、396.38 亿元和 445.56 亿 元,分别增长 3. 1%、4. 1%和 4.0%,三次产业结构为 15.9:39.6:44.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68855 元,较上年增长 3.2%2020 年获评全国文明城市,荣获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全国营商环境十佳县(市、 区)8邳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1-2025 年)文本第三节 土地利用状况第十条 土地利用现状结构根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邳州市土地总面积为 208469.83 公顷, 其中耕地面积为 102425.4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9. 13%;园地面积 为 20171.57 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 9.68%;林地面积为 14446.36 公 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93%;草地面积为 711.9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的 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