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锻钢冷轧辊辊坯技术条件.pdf
4页锻钢冷轧辊辊坯技术条件(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锻钢冷轧辊(单重1.0—5.0t )辊坯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合格证书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 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校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试 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适用下列标谁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26-91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珐 GB1299-85 合金工具钢缺陷组织评级图 GB1979-80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13315-91 锻钢冷轧工作辊超声波探伤方法 YB9-68 铬轴承钢技术条件 YB/T036.9-92 冶金设备制造通用技术条件水压机自 由锻件加工余量与公差 XBJ01.019-1999 锻钢冷轧辊用电渣重熔钢锭技术条件 XBJ01.059-1997 锻钢冷轧辊用精练钢锭技术条件 JIS0555(1977)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的显微检验法 3、技术要求 3.1 辊坯制造 3.1.1辊坯用精练钢锭应符合XBJ01.059(或近似标准)的规定,电 渣钢锭应符合 XBJ01.019(或近似标准)的规定。
3.1.2锻造采用镦粗拔长联和工艺精练钢锭辊身锻比不小于4,电 渣钢锭身锻比不小于3 3.1.3 锻造操作应保证辊坯轴线与钢锭轴线基本重合两端切斜角不 大于 15 o 3.1.4 辊坯的加工余量与公差应符合YB/T036.9 的规定 3.1.5 辊坯应进行锻后热处理,保证处理后的辊坯内部无白点 3.1.6 辊坯应清除表面缺陷并保证单边应有不小于10mm 的加工余量, 清理的宽深比不小于5,并圆滑过渡到表面 3.1.7 气体含量 [H] ≤2.5PPM 目标 2PPM ,[O] ≤25PPM,[N]≤60PPM 3.2 低倍组织 辊坯低倍组织不允许有白点、内裂、缩孔、气泡、翻皮和肉眼可 见的非金属夹杂物 一般疏松≤ 1.5 级 中心疏松≤ 1.5 级 点状偏析≤ 2 级 3.3 枝晶 辊身枝晶长度≤ 8mm 3.4 显徽组织 珠光体组织 1-4 级; 网状碳化物≤ 2 级; 带状碳化物≤ 2 级; 碳化物液析≤ 1 级 3.5 非金属夹杂物 精炼钢的清洁度d≤0.04%,电渣钢的清洁度d≤0.03% 3.6 辊坯应进行超声波探伤,合格级别为A级 4、试验方法和检测规则 4.1 辊坯检验项目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 中规定。
表 1 检验项目及试验方法 序号项目试验方法取样部位取样个数 1 低倍 GB226 GB1979 在相当于钢锭头部或电渣锭尾部的 辊颈端取样20mm 试片 同一热处理 炉号抽检规 格量大的一 支 2 网状碳化物GB1299 在低倍试片的1/2 半径处取样 3 带状碳化物 YB0 4 液析碳化物 5 珠光体组织GB1299 在相当于钢锭头部或电渣锭尾部的 辊颈端取厚10mm 宽 20~30mm 的试片 6 枝晶在辊身中部检测长度不小于200mm 7 非金属夹杂物JISG0555 同一熔炼炉 号抽检 1 支 8 表面质量肉眼表面逐支 9 尺寸卡钳、直尺逐支 10 超声波探伤GB/T13315 辊身、辊颈外围逐支 注:辊坯化学成分以钢锭合格证书或电渣锭合格证书为准 4.2 检验规则 在相当于钢锭头部取样检查非金属夹杂物不合格时,允许在相当 于钢锭尾部辊颈取试片, 在试片半径二分之一处取样复检,复检合格 即为合格不合格时应逐支检查当网状碳化物抽检不合格时,应取 双倍试样复检,其中有一支不合格,需逐支检查,或重新热处理 5 标记合格证书 5.1 每支辊坯在相当于钢锭底部或电渣头部端面打上制修号、钢号、 炉号、辊坯号。
5.2 辊坯应附有下列内容的合格证书: a)制修号; b)炉号; c)热处理炉号; d)钢号; e)规格; f )图号; g)辊坯号; h)单重; i )交货状态; j )数量; k)各检验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