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邕城杯评选管理办法.doc
5页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邕城杯”奖评选与管理办法时间:2007-01-25来源:字号:【大】【中】【小】【打印】【关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施丁的建筑企业争创优质工程,讲一步推动和促讲企 业质量管理总体水平的提高,参照《广西壮族白治区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结合我 市实际情况,制订木办法第二条 南宁市建设工稈质量“邕城杯”奖(以下简称“邕城杯”奖)是我市建设丁•稈质 量的最高荣誉奖凡建设地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中报条件的工程项目均可参加评比第三条 “邕城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原则上每年第四季度评选上一年度的“邕城杯” 奖第四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建筑企业,可白愿申报属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 团的,亦可由建设单位(业主)申报第五条 “邕城杯”奖的评选工作由南宁市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实施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 “邕城杯”的评选范围是:新建的工业、民用建筑项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和其它工程项目工稈项目的评选规模要求如下:(一) 住宅工程项目:1、 建筑面积在30000m 2及具以上且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2、 建筑面积在2000m 2及其以上的单体住宅。
二) 公共、工业建筑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2000m 2及其以上三) 独立安装工程项H: T.程造价1000力-元及其以上,且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 流水线工程四) 市政公用工程项日:工稈造价在1000万元及其以上五) 园林工程项目:绿化面积为10000m 2及其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占地1000m 2及其以上的园林建筑群体(含庭园)六) 个别工程项目规模较小,虽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有纪念意 义,且建筑独特,工程质量特别好的,木着严格控制的原则也可以申报第七条 下列工程项目不列入评选范围:1、 竣工后被隐蔽致使丁稈质量不能进行父查的工稈和保密丁•稈项目2、 使用建设部明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技术或产品的工程项目3、 工稈在施王期间,被市建设工稈质量监督站或市安全监督站责令停丁过的工稈项目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 申报“邕城杯”奖的工稈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 工程手续符合基木建设程序要求2、 工稈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达到现行国家 《建筑T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专业施工质最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且属市内同类世 工程先进水平3、 T程项目应在上一年度的1月1 口至12月31 口期间经质量监督机构监督T程竣T验 收,达到合格要求。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十个月及其以上的使用 检验期,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复检未发现质量问题7、 在施工过程中无工程质量事故8、 工稈在施工期间,其安全、文明施T•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评定,达到国家行业 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杳标准》(JGJ59—99) o第九条 申报“邕城杯”奖的主要施工承建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1、 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主要部分装修装饰的施工2、 在以安装工程为主的工业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 在以土建工程为主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体工程或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3、 在市政公用工稈和园林工稈中,承担了主体工稈主要部位的施工第十条 一个工程项目除主要施工承建单位外,允许有3家施丁企业申请作为“邕城 杯”工程的主要施工参建单位主要施工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与总承包企业依法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2、 完成的建安工程量占总建安工程量的10%及其以上3、 完成的分部工程(了分部T程)的质量全部达到现行国家《建筑T程施T质量验收统一 标准》和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且质量达到市内同类型工稈的先进水平。
第十一条“邕城杯”奖申报工作:1、 一般应由主要施工承建单位负责申报,主要施工参建单位的有关材料可作为申报资料 附件2、 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施工承建单位联合承包一项工稈,并签订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 合申报3、 “邕城杯”奖的项目申报,每个单位最多只能申报5个工程项目第十二条 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违反国家《丁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受 到H治区、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降低资质等级处罚的建 筑施工企业,从处罚Z 口起一年内不允许申报第四章申报材料和程序第十三条 申报“邕城杯”奖的工程项目须提供如下材料:1、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邕城杯”评比申报表》(一式三份)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一份3、 丁稈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一份4、 反映工程概貌及施工过程质量状况并附文字说明的照片各两张5、 其它反映工程有关情况的证明材料以上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均须核查原件凡资料不齐全的丁程项目,一律不接受中报 第十四条申报稈序1、 建筑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向南宁市建筑业联合会或委托的其它有关机构中请,领取《南 宁市建设工程质量“邕城杯”评比申报表》及有关资料2、 依次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按要求填写《南宁市建设工程质景“邕城杯” 评比申报表》内容和评价意见,开加盖各单位法人公章。
3、 将《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邕城杯”评比中报表》交工稈项目所在地的工稈质量监督机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4、将工程项目中报材料送交南宁市建筑业联合会,由南宁市建筑业联合会依据本办法对 工程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没有通过初审的工稈项目告知申报单位第五章工程评审第十五条“邕城杯”奖评选稈序:1、 南宁市建筑业联合会根据当年中报的工程项目情况邀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 关专业部门负责同志及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2、 评审委员会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核查组,对通过初审的工程项目进行核查3、 核查组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提交书面核查报告4、 评审委员会根据工稈的申报资料和核杏组的核杳报告,通过审杏资料、观看工程录像、 质询、讨论、评议等稈序进行评审,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获奖名单5、 对拟获奖工程项目和拟获奖单位实行公示制度南宁市建筑业联合会通过《南宁晩报》 向社会公示拟获奖项目和拟获奖单位名单,公示期限不少于-1 •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方能 最后获奖,如有异议,则由评审委员会重新评议6、 南宁市建设局根据公示情况,批准获奖工程项目和获奖单位第十六条工程核杳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一、 查阅工程有关的档案资料:1、 立项审批资料。
包括工程项目立项报告、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报建批复文件等2、 工稈项目的全套质量管理资料包括技术管理资料与质量控制资料3、 工程监理的全部质量管理资料包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监理过程资料二、 实地核查工稈质量凡是核查组要求杳看的工程内容,都必须予以核查,不得以任 何理由冋避或拒绝三、 核杏组单独听取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对工稈质量的评价意见第六章奖励第I•七条 南宁市建设局每年召开表彰大会,向荣获“邕城杯”奖的主要施工承建单位 授予“宜城杯”奖牌和获奖证书;向主要施工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颁发获奖证书第十八条南宁市建设局向全市通报表彰获奖单位和获奖工程项目第七章纪律第十九条申报“邕城杯”奖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和取消申报资格、取消获奖资格的处分第二十条 受理申报的工作人员、工程核查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 自律不得收受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冇,直 至撤消负责中报受理、工稈核查、担任评委等资格的处分,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木人所在单位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对获奖的工程项目,在保修期内若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的,由南宁市建筑业 联合会纽织专家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及处理意见上报市建设局。
经市建设局核定,工程确 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给予取消其“邕城杯”荣誉称号,并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第二十二条木办法H发文Z LI起实施,此前所发有关评比办法和补充意见一律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