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房地产公司人力资源部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制度.doc
4页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程序,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招聘与录用坚持“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 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各部门。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第二章 人才招聘第五条 各部门有人员需求时,须填报《人员需求审批表》,经项目经理或分管经理确认,公司人力资源部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司内部不能调配的情况下,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外招聘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人力资源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员工学历为本科,特殊情况可放宽至大专第七条 招聘计划获准后,人力资源部通过职业介绍中心、媒体、互联网、员工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第八条 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资料初选主要考察学历、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是否达到基本要求第九条 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人力资源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公司各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进行阅卷工作,将考试成绩进行汇总第十条 对于通过考评小组认可的笔试者,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试卷报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
对于笔试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第十一条 面试一般情况下须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人事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作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第十二条 根据面试结果,人力资源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不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况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及证书审核、社会调查等工作,主要是核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原件,以及在原工作单位工作表现等 第十四条 对于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招聘,须事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招聘在招聘过程中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和综合测评,作出评价意见,会同各公司确定拟录用人选,按录用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确定录用人选第三章 人才录用第十五条 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公司项目部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和任命,须先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再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部门主任(含主持工作的部门副主任)的录用和任命,须先征得公司对应职能部门同意后,再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聘任;其余人员的录用和任命直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聘任。
第十六条 对拟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填制《员工录用审批表》进行逐级审批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期限及待遇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内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为3个月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向相关部门填报《新员工入职通知书》,由相关部门负责安排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项第十八条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新员工教育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第十九条 在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用人部门共同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原则上,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发给用人部门,用人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会同人力资源部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要求其写出试用期总结新员工工作称职的,应要求新员工填写《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新员工工作不称职的,应向人力资源部建议中止试用第二十条 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人力资源部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及年薪等,报请审批后,人力资源部予以办理转正手续并签署正式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给予提前转正;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止试用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