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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施最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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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234421255
  • 上传时间: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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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各类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施最低ill标准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规范市场举办行为,提升市场建设水 平,加快传统市场向现代流通业态升级,保持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 条例》第七条规定,现就备类市场商业川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施最低标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 设定备类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施授低标准,丿应当遵循与当地经济发展水 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原则,从我省市场发展 的客观实际出发,既要坚持适当的前瞻性和导向性,乂要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侶节约土 地、集约用地,引导市场加快改造提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向现代流通业态发 展,加速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二) 市场建设应当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食用农产品市场还应当符合当地食用农产品 市场设置布局规划三)市场建设应当达到适用、卫生、安全、环保等要求,其建筑、给排水、电气、消防、 人防、道路、绿化、停车场等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工程建设标准》 以及消防技术规范等国家和专业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二、商业用房面积的基木要求备类市场商业用房而积按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的建筑而积计算分类要求如下:(一)农贸市场1. 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索确定 其中,城市及具城建成区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血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其他地方的农贸市场 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2. 场内布局按蔬菜、肉类、豆制品、水产、熟食、活禽等商品分类进行划行归市,合 理布局交易区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经营鲜活畜禽、水产的区域与其 他食品生产、加工或经营区域隔开,相互Z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生食品摊位与熟食品摊位 分开;待加T食品和肓接入口食品摊位相互分开;经营餐饮服务应设置在专门区域,并相对集 中,周F貝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鲜活畜禽家禽经营区、活禽及水 产宰杀区要相对独立、封闭农贸市场应当在市场内根据需要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新建农贸市场在土地使丿IJ权 出让或已建成市场在经营权招投标时,对农产品H产白销专用区域面积有规定的,应按规定 在市场内划出自产自销交易区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营业用房面积根据当地的产业规模、消费需求、地理区位、交通条 件等因素确定。

      2.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3•场内布局根据经营商品的特点,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货物出入口一般应设在次要 道路上,设置专门的货物装卸区域和通道,保证运货车辆进出畅通三)工业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1. 工业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营业用房面积根据当地的产业规模、消费需求、地理 区位、交通条件、商品类型等因素确定2. 工业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城市及县城建成区不低于2000平方 米,其他地方的市场不低于1000平方米3. 场内布局按经营商品的特点,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批发市场货物出入口一般应设 在次要道路上,设置专门的货物装卸区域和通道,保证运货车辆进出畅通四)设置商品交易市场不得占用道路(但不包括政府规划设置并定时开设的夜市、集市 等),不得占用绿地、林地,不得给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三、基础配套设施的基木要求备类市场的基础配套设施,包括与市场商业用房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公共一卫生设施、 物业管理用房、消防设施等分类要求如下:(一)农贸市场1•商位设施按照整洁、美观、实用的要求,充分考虑经营户的经营需求、市场卫生管 理要求和商品的特性,借鉴超市功能的设计经验,科学设计市场商位。

      根据商品陈列需要和防 水要求配置相应货架(柜台)和专川水产、肉类柜台在每个商位的显著位置设置证照悬挂设 施配备良好的照明设施2. 停车场配套设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场地近期,城市及具城建成区农贸市场应达到商业用房面积的20%左右,其它地方的市场丿应达到10%左右3. 公共一卫生设施食品一卫生设施应当符合《集贸市场食品一卫生管理规范》配置完备的 通风系统,设置公共厕所、垃圾集中设施每个商位设置加盖的垃圾筒(箱),配备必要的卫生 保洁设施4. 物业管理用房设置保安、财务、卫生管理、设施维护等物业管理用房,并配备必要 的办公设施设置投诉处理点,并配置复秤设施500个商位以上的市场应当安排监督管理 用房5. 消防及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置防盗设施地血应当使 用防滑材料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监控设施6. 给排水通道地面、商位设计应当突出防水的要求城市及具城建成区的市场应当根 据经营商品的特点,科学设置给排水管道,采用沉井式暗渠排水系统,窖井间趾不宜大于10 米7. 宣传设施设置市场招牌、导购牌、商品区域标志及商位号牌,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 示牌,有条件的可设置广播、公用等服务设施。

      检测设施200个商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应设置检测室,安排相对独立的检测工作间,配 备检测项忖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9. 储存设施根据需要配备冷藏保鲜设备10. 绿化根据建设项日规划要求设置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 商位设施大开问设计在每个商位的显著位置设置证照悬挂设施配备良好的照明 设施根据经营户的需要配备、宽带入网设施2. 停车场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专用停车场地近期,商业用房面积在5000平方米 以上(含)的市场应达到商业用房面积的30%左右,5000平方米以下的市场应达到15%左右3. 公共T生设施食品卫生设施应当符合《集贸市场食品T生管理规范》配置完备的 通风系统,设置公共厕所、垃圾集中设施每个商位设置加盖的垃圾筒(箱),恥备必要的一卫生 保洁设施4. 物业管理用房设置保安、财务、一卫生管理、设施维护、档案等物业管理用房,并配 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置交易结算、信息交流、交易统计等服务设施,设置投诉处理点,设置 磅秤等称重设施及复秤设施根据需要设置监督管理用房5. 消防及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置防盗设施地血应当使 用防滑材料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监控设施6. 宣传设施设置市场招牌、导购牌、商品区域标志及商位号牌,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 示牌,设置广播、公用等服务设施。

      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价格行情电子显示屏7. 检测设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设置检测室,安排相对独立的检测丁作间,配备检测 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储存设施根据需要设置商品短期周转的储存库房和冷藏、冷冻仓库9. 服务设施根据可能,市场周边配套设置饮食、住宿、运输、银行、邮电等设施10. 绿化根据建设项目规划要求设置三)工业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1•商位设施根据市场经营户的需求设置商位模式,可按柜台式、商铺式或商务楼式设 置在每个商位的显著位置设置证照悬挂设施配备良好的照明设施有条件的市场可在商 位内设置商品展示、商务洽谈室等批发市场商位内应配备、宽带入网设丿施2. 停车场设置机动车和菲机动车的停车场地近期,城市及县城建成区的市场应达到 商业用房面积的20%左右,其他地方的市场应达到10%左右其中批发市场应达到商业用房血 积的30%左右3. 公共一卫生设施配置完备的通风系统,设置垃圾箱、垃圾集中设施和公共厕所,配备必 要的卫生保洁设施4. 物业管理用房设置保安、财务、卫生管理、设施维护、档案等物业管理用房,配备 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置投诉处理点批发市场应设置交易结算、信息交流、交易统计等服务 设施。

      500个商位以上的市场应当安排监督管理用房5. 消防及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置防盗设施地面应当使 用防滑材料安装白动扶梯、客货电梯的,应当符合安全要求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监控设 施6. 宣传设施设置市场招牌、导购牌、商品区域标志及商位号牌,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 示牌,设置广播、公用等服务设施批发市场应设置信息服务室,建立市场网页或网站 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电了显示屏幕7. 储存设施根据需要设置商品短期周转的储存库房经营人宗商品的市场应当设置必 要的商品堆放或停放场地8. 服务设施城市及具城建成区的市场应合理布置顾客休息处,总面积不小于商业用房 面积的1%批发市场可设置物流系统根据可能,周边配套设置饮食、住宿、运输、银行、 邮电等设施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置中央空调、自动扶梯、客货电梯9. 绿化根据建设项目规划要求设置四、 其他类型商品交易市场的要求戏他类型商品交易市场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施的最低标准按上述分类要求分别 掌握非实物现场交易的市场和信息、人才、房地产、产权等市场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五、 实施要求(一) 制定标准备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木指导意见,制定当地各类市场商业用房面积 和基础配套设施最低标准。

      市辖区备类市场的最低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定,也可以委托 市辖区政府制定,报市政府批准标准的设定应不低于木指导意见的要求二) 严格把关各市、县最低标准出台后,凡新建、改建、扩建市场都要按照报低标准 的要求实施工商、公安、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备自职责,把好市场建设关对原有市 场,要引导其对照标准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建设水平三) 动态管理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备类市场 商业用房面积和基础配套设施最低标准的指导意见乞市、具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及时更新最低标准,保持动态适应性本指导意见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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