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公害生猪生产质量控制与认证.docx
5页无公害生猪生产质量控制与认证无公害生猪生产和认证是提高养猪生产水平和效益的重要抓手,是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此 项工作的开展,对促进畜禽养殖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提升畜牧生产水平,确保畜产品质量安 全,加大养殖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据笔者了解,有许多养殖企业,特别是 生猪养殖场和专业合作社很想对其产品进行认证,为此,本文对无公害生猪的概念、其生产的质量控制和 认证申报进行了总结和介绍,期望能给生猪生产者按照无公害畜产品生产要求进行生产和申报无公害畜产 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提供帮助1无公害生猪的概念无公害生猪是指生猪养殖的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政策、标准和规 范的要求,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证合格,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屠宰食用的生猪2无公害生猪的生产控制2.1完善管理制度养猪场或专业合作社要依据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场生产实际制定 如消毒管理制度、免疫接种制度、企业内检管理制度、饲料兽药采购使用管理制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 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个岗位制定工作目标,将制度汇集成册形成企业管理制度体系,印发给全体职 工。
用制度管理岗位,用绩效考核职工,实行绩效奖惩2.2构建标准体系养猪场或专业合作社组织技术力量,结合本场技术应用的实际情况,制定如猪的人工授精技术操 作规程、种公猪饲养管理技术规范、母猪饲养管理技术规范、粪污处理技术规程等一系列的技术标准、规 范和规程,形成企业技术标准体系,用技术标准体系规范技术操作,提升技术含量,确保产品质量2.3强化人员管理2.3.1技术负责人要求养猪场或专业合作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畜牧兽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丰 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以及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2.3.2内检员要求养猪场或专业合作社应选派一名或若干名承担场内内检管理的技术人员,参加农业部农产品质量 安全中心举办或委托其他单位举办的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内检员培训班的培训、考核、注册,取得无公害畜 产品认证的内检员证书2.3.3从业人员要求凡从事畜牧兽医技术岗位的从业人员,都应参加当地畜牧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的畜牧行业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取得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2.3.4生产人员管理所有生产人员在生产期间都应保持身体健康,不得带病上岗;进入生产区须走消毒通道,经过更 衣、消毒。
2.3.5技术培训要求要求养猪场或专业合作社对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无公害生产规范规程、 职业道德和畜牧兽医技术的培训2.4环境控制2.4.1场区选址养猪场或养猪专业合作社的养殖小区选址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 7号)第五条规定2.4.2场区布局养猪场或养猪专业合作社的养殖小区应用围墙或生物屏障与外界隔离,至少在场区前后分设两个 大门场内至少分设生活管理区、养殖生产区和废弃物处理区三大功能区按常年主风向自上而下依次布 局生活管理区、养殖生产区和废弃物处理区,各区保持一定距离并进行隔离养殖生产区应按常年主风向 自上而下依次排列种公猪舍、待配母猪舍、妊娠母猪舍、产仔舍、保育舍和育肥舍;有条件的猪场最好将 繁殖与育肥分开,分区饲养整个场区应净污道分设、雨污分离引种隔离室和病猪治疗室应分别位于废 弃物处理区的两侧2.4.3圈舍环境控制圈舍地面和墙壁应选用合适的材料以便于冲洗和消毒猪舍内应根据猪的类群不同,结合生产工 艺流程,配置适合的设备设施,要求做到夏天能防暑降温,冬天能防寒取暖,四季可通风换气2.4.4环境消毒在场区(小区)大门口和生活管理区进入养殖生产区的入口处,必须修建消毒池和消毒通道,进 入的车辆和人员一律进行消毒。
每月对生产区和废弃物处理区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通过环境控制和生产过程控制,使养猪场(小区)的空气质量和舍区生态环境质量达到《NY/T388-1999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2.5投入品控制2.5.1水质控制要将猪场或养猪专业合作社养殖小区的饮用水送检化验,水质须符合《NY5027-2008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的要求2.5.2饲料控制猪场使用的饲料及原料要求无霉变、变质、结块,无异味和虫害对于使用全价料的猪场(小区) 要向饲料厂方索取本批次的饲料化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方公章,以证明使用的饲料合格对于购买浓 缩料或预混料自己生产全价料的场(小区)除向厂方索取化验报告复印件外,必须把好饲料原料和饲料添 加剂的进口关必须查阅《饲料原料目录》(农业部第1773号公告)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 (农业部第2045号公告),确保采购的原料和饲料添加剂在目录之中在使用时,严格按照《NY5032-2006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饲料标签说明书的用量和用法使用在使用饲料添加剂时, 严格按照《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第1224号公告)使用饲料原料和成品应分类存放,存放 库房要干净卫生、干燥通风,并设有防鼠防鸟设施。
2.5.3兽药控制采购兽药必须采购具有《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农业部GMP生产认证企业的、在有效期内 的兽药;进口兽药必须是通过农业部审批的、在有效期内的兽药不得使用《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 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和《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中使用的物质》(农业部第1519号公告)中 所列违禁物质和药物;不得使用《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第560号公告)中地方标准生产的药 品;不得使用人用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按照兽药标签说明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 第168号公告)格掌握兽药和药物添加剂使用剂量,严格执行《NY5030-2006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药使 用准则》在育肥猪出栏前,严格按照《部分兽药品种的停药期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78号)执行与猪 有关的兽药停药期,防止药物残留2.6生产过程控制2.6.1引种管理猪场或养猪专业合作社的养殖小区引种或购买仔猪时,应从非疫区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和《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在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备案的猪场引种或购买购买时应先实地考察、查 阅档案记录,对购买的种猪或仔猪要求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进行产地检疫,对运输车辆进行消毒,并出 具检疫合格证和车辆消毒合格证;运输途中,不在疫区、城镇、集市和工业污染区停留、饮水和饲喂;运 回后应在隔离场(舍)隔离后,经兽医检查确认健康方可转入场内。
2.6.2饲养管理按照《NY/T5033-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加强猪只的饲养管理对不同类别和不 同生长阶段的猪实行分群分类,饲喂相应的饲料,执行相应的管理规程在养殖方式上,实现同圈舍猪全 进全出在饲养管理中要勤于观察、精心管护,做好生产记录每天坚持清理粪便,打扫卫生,通风换气, 调节温湿度,确保猪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选择合适方法定期进行灭鼠、灭蚊和驱虫工作,对杀灭物进 行无害化处理2.6.3疾病防控对养殖场或养殖小区提倡自繁自育,减少疾病传播途径严格执行《N Y5031-2001无公害食品生 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做好防疫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免疫接种计划选用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要求的疫菌苗,做好免疫工作聘请当地兽医部门对口蹄疫、猪水泡病、猪 瘟、炭疽、猪蓝耳病、伪狂犬病、乙型脑炎、猪丹毒、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和弓 形体病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1]在猪转群或出栏时,对圈舍进行彻底的打扫、清洗和消毒,空舍一 周后再进猪一旦发现猪病发生,立即隔离,及时治疗2.6.4产品销售在猪育肥出栏时,请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进行产地检疫,留存检疫合格证明。
出售时对每一头 猪详细记录免疫标识、收购单位、经办人员、联系地址和等信息,确保一旦发现问题,可以实现追溯2.6.5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场内废弃物处理实行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原则,保持场区环境整洁卫生病死猪要按《GB16548-2006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的要求处理,杜绝出售或自食病死猪肉,也不能 饲喂其他动物经常打扫圈舍,清理粪便,将粪污按照《NY/T1168-2006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进行处理,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实行农牧结合,进行资源利用2.6.6档案记录按照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对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引种、投入品采购和使用、技术培训、消毒、 产品销售、疾病诊疗、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做好记录,要求记录详实,并保存2年以上3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出栏的育肥猪经检疫为健康合格,屠宰抽检兽药残留不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茄果类蔬菜等 55类无公害农产品检测目录通知》(农办质〔2013〕17号)中生猪与猪肉产品检测项目的限量值(表1)4产品认证4.1资质条件申报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者应是直接从事畜牧生产,具有法人资质,具有一定的生产组织和管理能 力、履行职责和追溯能力的养猪场或养猪专业合作社;要能提供合法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法人代码证、 企业营业执照、动物防疫体检合格证等合法生产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养殖规模要求年出栏育肥猪600头 以上。
4.2认证准备申报者应聘请在认证部门工作、有经验的专家来场检查指导,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根据专家 意见,结合本场实际,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进行全面系统的整改,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技术规范和生产记录等档案资料4.3环境评估申请具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农业环境监测评价机构资质的机构对生产环境进行评价,留存环评报 告4.4现场检査申报者向当地县级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机构提出现场检查申请,积极配合接受现场检查组的现 场检查,留存现场检查报告4.5产品抽检 从《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栏目中的检测之窗查找《全国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名录》,从中找本地区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本场(小区)对生产产品抽检检验,索取检测报 告4.6上报评审申报认证的养猪场或专业合作社做好上述工作后,从《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下载填写《无公 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2014版),并附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企业相 关资质证明文件、产地环境检测评价报告、生产质量控制措施、无公害内检员证书、最近生产周期兽药用 药记录、产品检验报告、申请主体生产组织方式等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机构提出无 公害生猪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省级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机构召开专家 评审组会议评审通过后,报请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上 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产品认证分中心,最终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评审合格后颁发《无 公害农产品产品证书》陕西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童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