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暂时性差异一览表.docx
7页暂时性差异一览表序 号暂时性差 异项目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原因1应收账 款、其他 应收款、 预付账款 等(1)会计上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计算企业所得税不 得扣除坏账准备;(2)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会计(上)按权责发生 制确认收入,而税法按照合同约定的应付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的日 期确认;(3)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收入,税法允许分期确认收入而会计可能一 次性也可能分期确认收入,而且实质上构成融资性质的要按公允价值计量2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上按公允价值计量,税法按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3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会计上按公允价值计量税法按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但由于公允价值 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故无需作纳税调整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在成本法核算下,被投资方宣告分配,投资方确认投资收益时应首先按《企 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办法计算本期应当冲减的投资成本;计提减值准备相 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投资方不 作账务处理4长期股权 投资在权益法下,投资日投资成本小于目标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确 认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方 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作相应调整;计提减值准备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 面价值;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投资方不作账务处理。
税法规定,计税基础按照历史成本确定,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 投资方相应追加投资计税基础5贷款呆账准备计提比例若与税法规定扣除的比例不同,会产生暂时性差异6存货(1)存货减值准备(含建造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⑵建造合 同资产(建造时间超过12个月的飞机、船舶、大型设备、开发产品等,因 会计资本化利息大于税法资本化利息,导致会计基础大于税法基础7持有至到 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一次还本付息的投资,其利息 收入的确认时间与计税收入的确认时间不同8商誉商誉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产生;商誉不得摊销,但可计提减值准 备;税法规定,外购的商誉在整体转让或公司清算时一次性扣除9固定资产(1)弃置费、残值、固定资产折旧、减值准备等因素导致不同年度的会计折 旧与税法折旧不同,从而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2)《企 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中规定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 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税法规定融资租入资产应当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付款额以及在取得 租赁资产过程中支付的有关费用作为其计税基础;由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不同,导致折旧期间的计税基础与会计基础也不同;(3)除房屋、建筑物外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4) 应当资本化的借款,如果是向非金融部门取得,并且超过了同期同类银行 贷款利率,则固定资产的原价大于计税基础;(5)2007年12月31日前内资 的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应视同销售处理,固定资产的计税 基础按照公允价值确定,会计基础按开发产品账面价值结转;2008年1月 1日以后发生的类似业务不再视同销售处理。
10投资性房 地产(1)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差异;(2)成本计量模 式下,不同年度会计折旧与税法折旧的差异,导致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 同11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不得扣除12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不得摊销,但税法可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扣除;(3)自行开发无形 资产的计税基础按照会计基础的150%确认;(4)企业购买的软件最短可 按两年期限扣除13开办费2007年12月31日前仍未扣除的开办费,在剩余的年限内继续扣除,应确 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剩余年限内结转;2008年1月1日以后开始试生 产、试营业的新办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 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计算所得税时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期一 次性扣除14非货币性 资产父换取得的非 现金资产成本模式核算下,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相 关税费为基础确定,而税法要求按公允价值作为计税基础15以改组方 式取得的非 现金资产免税改组方式取得的非现金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计税基础仍按原计 税基础(历史成本)结转。
16企业的存 货、固定 资产、无 形资产和 投资发生永久 或实质性 损害企业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已形成财产损 失或者已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时,应扣除变价收入、可收回金额以及责 任和保险赔款后,再确认发生的财产损失;可收回金额可以由中介机构评 估确定;已按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确认财产损失的各项资产必须保留会计记 录,各项资产实际清理报废时,应根据实际清理报废情况和已预计的可收 回金额确认损益17汇兑损益2007年度汇兑损益(收益、损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 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不确认所得,在 2007年汇缴时已作纳税调整的,在实际处置或结算的年度,需作相反方向的调整18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1)由于债权人原因导致债务不能清偿或不需清偿的部分,应并入所得征 税,实际支付时纳税调减;(2)逾期包装物押金或超过12个月未退还的包 装物押金,应并入所得征税,实际支付时纳税调减19预计负债除另有规定者外,预计负债在实际发生时扣除20应付职丁 薪酬(1)工资奖金、补贴、津贴、非货币福利、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会计上按 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计算所得税时按照实际发放数据实扣除;(2)提而未 缴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实际支付时据实扣除。
21预收账款房地产企业取得的预收账款作为负债处理,但税法规定应按照预计利润率 计算出预计利润并入当期所得总额预缴企业所得税,以后实际结转收入时, 作纳税调减处理22广告与宣 传费(1)2007年年底前新办的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第一笔收入之前发生的 广告与宣传费,可结转以后3年在税法的标准范围内扣除;(2)从2008年 起,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广告与宣传费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15%, 超过部分无限期结转扣除23业务招待 费2007年年底前新办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第一笔收入之前发生的业务招 待费,可结转以后3年在税法的标准范围内扣除24职工福利 费《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 [2007]48号)规定,非上市公司2007年不再计提职工福利费,福利费余额 结转以后年度使用,余额用完后,据实列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 2007年度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计税工资的14% 计算扣除;2007年应予扣除的金额与实际列入损益的差额调减应纳税所得 额;这部分金额在以后年度实际使用时,会计上据实列支,但不得重复扣 除,应予调增所得。
25职工教育 经费从2008年起,企业每一年度计提并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超过工资总 额的2.5%;超过部分无限期结转以后年度扣除26股份支付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资产负债表日计提额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税法将其作为负债处理,在实际行权时扣除27股权转让 或清算损 去股权转让或清算损失,会计上列入当期损益;税法将其作为一项负债递延 收益)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 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 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 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连续 向后结转5年仍不能从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中扣除的,准予28股权转让所得29非现金资 产投资所 得30债务重组所得31接受捐赠所得32弥补亏损专用设备投资33税额抵免34创业投资额所得额抵免在该股权投资转让年度后第6年一次性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转让、处置持有5 年以上的股权投资所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和捐 赠所得,占当年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 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转让、处置持有5 年以上的股权投资所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和捐 赠所得,占当年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 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转让、处置持有5 年以上的股权投资所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和捐 赠所得,占当年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 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8]264号)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转让、处置持有5 年以上的股权投资所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和捐 赠所得,占当年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 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 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 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 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 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 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 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非暂时性差异项目一览表非暂时性 差异项目产生非暂时性差异的原因不征税收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入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 入《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至八 十五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利息收 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2)符合条 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⑶在中国境内设立机 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 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先征后返 的部分税 款(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