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产400万套万向节十字轴自动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143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公示)项目名称: 年产 400 万套万向节十字轴自动生产线 扩建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 南京三佳万向节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 日期: 2022 年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 400 万套万向节十字轴自动生产线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020-320117-36-03-63170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工业集中区地理坐标( 118 度 59 分 1.487 秒, 31 度 437 分 27.941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36”中“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中的“其他 (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 ”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团改建 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部门 (选 填)南京市溧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溧审批投备〔2021〕86 号总投资 (万元)4000环保投资 (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1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团是: 未批先建 用地 (用海)面积 (m2 )不新增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试行》,本项目无需设置 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溧水区洪蓝新市镇城镇集中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南京溧水区洪蓝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已于2016年9月取 得南京市溧水区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批复名称及文号为“《关于<南京溧水区 洪蓝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溧环规[2016]6号) ”; 《南京溧水区洪蓝镇工业集中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前正在编制中。
— 1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溧水区洪蓝新市镇城镇集中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溧水区洪蓝新市镇城镇集中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洪蓝镇工业 集中区分为东西两个片区,总面积 206.49 公顷东片区 126.49 公顷,北至亭 山路,东至洪辉路,南至华塘南路,西至胭脂河;西片区 80 公顷,北至望塘 路,东至河滨西路,南至村南路,西至茅山路1) 产业定位相符性分析产业定位:东片区为一、二类工业用地,以发展不含重金属的电光源行业、 装备制造、污染较小的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为主,并积极发展产出效率高,对 地区环境影响小的先进制造业和污染小的新材料产业本项目产品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2) 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规划,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工业集中区,行业为[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符合规划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功能分区及空间布局、用地规划,与 《溧水区洪蓝新市镇城镇集中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2 、《南京溧水区洪蓝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 (溧环规[2016]6 号) 相符性分析(1) 《南京溧水区洪蓝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南京溧水区洪蓝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业区产业 定位为:东片区以发展不含重金属的电光源行业、装备制造、污染较小的汽车 零部件配套产业为主,并积极发展产出效率高,对地区环境影响小的先进制造 业和污染小的新材料产业。
根据正在编制的《南京溧水区洪蓝镇工业集中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 洪蓝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为: 以不含重金属的电光源行业、装备制造、精密 机械、消费电子、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为主,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新材料产业、研发,培训等配套服务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属于产业定位内的汽车零部件 配套产业,符合产业园区产业定位要求本项目占用园区内工业用地区域,符 合园区用地规划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与产业园区产业定位、 用地规划相符2)《南京溧水区洪蓝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 (溧 环规[2016]6 号)表 1-1 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表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结论1 、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为:东片区以发展不含重 金属的电光源行业、装备制造、污染较小的汽车零 部件配套产业为主,并积极发展产出效率高,对地本项目位于洪蓝镇工业集中 区东片区,产品为汽车零部件 及配件,属于产业定位内的汽符合— 2 —区环境影响小的先进制造业和污染小的新材料产 业西片区为生产研发用地,是溧水经济技术开发 区洪蓝配套科技研发园,为周边工业园区与农业园 区提供研发,培训等配套服务。
项目准入严格执行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南 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时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251 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全市区域功 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的意见》(宁委发[2016]23 号,) 并 按照“清洁生产、源头控制”的原则,凡进区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技术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引进外资项目应达国际先进水平车零部件配套产业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中共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全市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的意见》 (宁委发[2016]23 号) ,并按照“清洁生产、源头控制”的原则,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技术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 、用地需按产业类别合理布局、独立成片,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住宅小区、学校、医院、培训中心等敏感项目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 相应要求符合3 、工业集中区区域内须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入区企业不得使用燃煤、重油等燃料本项目不使用燃煤、重油等 燃料符合4 、进一步完善工业集中区内雨污分流收集管网系 统科学设计、逐步建设完善雨、污水管网,各类污水 排放口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管理办法》(苏 环控[1997] 122 号)规定设置。
工业集中区内的所有企 业废水应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洪蓝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所有企业未经许可不得另设污水排放口,禁止直接向附近水体排放污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水排放口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管理办法》(苏环控[ 1997] 122 号)规定设置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溧水区洪蓝镇污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天生桥河符合5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大对园区现有 企业废气污染整治力度,确保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 后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淬火中产生的非甲烷 总烃收集后经水喷淋+静电 式油雾净化器+两道活性炭 吸附+15m 高排气筒 DA001排放符合6 、固体废物须实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 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 部门集中收集处置工业集中区内的危险废物临时 堆放场地须落实防渗、防腐、防雨等措施,以防产生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本项目固废分类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符合7 、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网、供气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集中整治工业集中区内“未批先建、久试不验” 的企业。
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分类管理,有利于区域环境 综合整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符合8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按《报告书》中提出的生 态建设规划落实相关措施加强绿化隔离带和防护 林的建设,尤其是居住区、学校等环境敏感区之间应建有一定宽度的绿色生态隔离带园区已建设绿化隔离带和防 护林符合9 、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工业集中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园区及入区企业应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深化开展工业集中区环境风险评估,完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与物质储备,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本项目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深化开展工业集中区环境风险评估,完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 与物质储备符合10、严格控制工业集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工业 集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溧水区的污染物排放 总量控制计划废水排放总量在洪蓝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总量指标内平衡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在洪蓝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总量指标 内平衡符合通过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对照分析,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 见要求的空间布局和产业定位,符合相关节水措施、符合固废收集和处理处置 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南京溧水区洪蓝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 (溧环规[2016]6 号) 是相符的。
— 3 —其他符合性分 析1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 生态环境保护红线:①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 发[2018]74 号) ,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为东南侧的南京无 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最近距离约 1.8km,不在该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符合《江 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②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 [2020] 1 号) ,与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天生桥风景名胜区,位于建 设项目西侧 0.4km 处,故建设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符合《江苏 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苏政发【2020】1 号)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见附图 42) 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2021年) 》,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 300 天,同比减少 4 天,达标率为 82.2% ,同比下降 0.9 个百分 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 91 天,同比减少 6 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 数为 65 天(其中,轻度污染 61 天,中度污染 4 天) ,主要污染物为 O3 和 PM2.5。
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 年均值为 29μg/m3,达标,同比下降 6.5%;PM10 年均值为 56μg/m3 ,达标,同比持平;NO2 年均值为 33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