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委组织化解行政争议.doc
15页1党委组织化解行政争议有利于文明和谐执法在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行政争议数量在我国日益增多特别是群体性行政争议较为突出,占行政争议的比例增大涉及城市建设、资源环境、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行政争议大量增加,涉及受教育权、劳动权、选举权等复杂的行政争议不断出现从总体上看,行政争议呈现增多的趋势,反映了社会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反映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提高,也反映了行政执法中存在一些问题和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尚不健全能否有效预防和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最近一段时间的调研,结果表明:各级党委组织化解行政争议有利于文明和谐执法一、党委组织化解行政争议,可以促使行政复议当事人“胜败皆服”一是可以主动依法将行政争议引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渠道处理,防止当事人无休止上防或越级上访因为有些案件轻易地在行政复议中不予受理,申请人仍会通过信访的途径不断地上访,以致于对同一事项要多个部门处理、多次处理、重复处理,增加行政成本,降低行政效率主动依法将2行政争议引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渠道处理,有利于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二是可以组织专人深入基层调查、了解、询问,倾听有关方面或人员的意见对于当事人争议的事实问题,不唯书面材料办案,不轻信当事人的单方陈述,不搞闭门办案,注意开展案件调查,确保查明事实;对于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对于拿不准的政策依据,不依赖被申请人的一方解释,广泛征求相关业务部门、政府法制办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意见,确保正确适用法律依据,把好行政复议办案的事实关、法律关三是可以强化“说理说 法,以法以理服人” 在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方面,加大法律文书中说理说法的分量,文书的说理说法部分力求浅显易懂,逻辑严密,层次清楚,明白无误地引用政策法规的具体规定,使案件当事人能够通过阅读法律文书容易明白事理,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情况了然于心四是法律文书便民化对一些案件较复杂或当事人认识较模糊的案件,在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行政复议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后面附上政策法规条文,以方便当事人阅知、理解,这同时也是一个普法宣传的过程通过行政复议工作方式的“亲民、便民化”,努力使行政复议当事人“胜败皆服” ,妥善化解争 议,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消灭在萌芽阶段,确保“案结事了” 二、党委组织化解行政争议,可以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促进本系统依法行政的推力3行政复议的一个功能是内部监督,纠正违法行为。
在组织化解行政争议过程中,可以有效发现系统内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力图通过办理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推动一个部门的执法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促进一个单位在依法行政方面上一个新的台阶一是邀请被申请人有关领导或承办人旁听复议案件的讨论会,吸取教训在讨论案件时,参加集体讨论的工作人员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执法权限、证据收集、事实认定、适用依据、执法程序等方面一一进行审查、评判被申请人旁听人员对案件讨论没有发言权,不能对案件的处理发表意见被申请人单位的人员通过参加旁听讨论,亲历复议机关对其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进行剖析,更清楚其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长处和缺陷,以及今后需要加以改进的方面尤其是旁听后发现确实违法,被申请人未等复议决定作出,即及时自行纠正,提高了行政效率被申请人有错而不纠正的,坚决依法撤销或变更,公正作出决定二是加强与被申请人的沟通交流,直接指出其行政行为存在错误或需要规范之处办理每一起案件都要注意与被申请人有关承办人员作好交流沟通工作,讲清被申请人在执法中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目的就是让被申请人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三、党委组织化解行政争议,可以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4一是协调行政复议机构与业务部门的关系。
复议案件涉及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业务范围在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中,承办人员不可能精通每一个具体案件中的具体业务因此,在具体案件的审查中,要根据案件的类型请相关业务部门参与会审,利用业务部门的专业水平,保证复议审查结果的合法性如一些计算工龄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类的复议案件,涉及时间跨度长,处理一个案件往往要考虑建国初期以来相关的制度及制度出台的背景,这就需要与有关处室或相关的单位沟通交流,以便更准确地掌握相关的政策规定,妥善处理案件二是加强与政府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及时向政府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就某些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领域内历史形成的问题以及某些涉及全局性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说明,听取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对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沟通,进一步取得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理解和支持,树立政府执法和复议工作的权威性根据我的调研结果,我个人对今后处理行政争议问题提几点建议:一、化解行政争议,要在司法观念上有新思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十二五”规划均体现了深刻的创新思维,提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线,提出要逐5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赋予了科学发展新的内涵。
行政审判工作应当准确把握这些新观念、新思想,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的认识,要在司法观念上有新思维、新创见当前,除了必须继续强化依法、公正、廉洁、高效、和谐的司法观念以外,要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化解行政争议,还要特别强调以下六个方面的司法意识:一要强化民本司法意识强化民本司法意识,就是要把维护人民的权益和根本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就是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二要强化合目的性的司法意识合目的性是司法的重要属性司法的合目的性要求所有司法工作要符合司法工作所追求的目的,符合法律的目的,符合社会发展的目的,符合人的发展的目的司法的合目的性,决定行政审判工作和行政争议化解必须围绕着党和国家的大局依法做好保障和服务三要强化公平司法意识所谓公平司法意识,就是要在程序上平等对待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在案件的实体上也要讲求公平,尤其对弱势的一方当事人要公平对待,决不能让普通老百姓在法律上吃亏温家宝总理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在行政 诉讼中,政府和原告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摆正位置,尊重法律、尊重当事人、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这个 论述十分深刻,我 们应当认真领会四要强化权力6保障和监督的司法意识既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又要支持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这两个方面的目的,要摆在同等位置,不要重视一方而忽略另一方要发挥好司法审查的监督功能,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也要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实施有效的管理五要强化和谐和修复性司法意识要通过行政审判和行政争议的化解,使“官” 民关系 实现和谐,使行政争 议能够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使已破坏的“官” 民关系得到恢复或者修复六要强化能动与克制并重的司法意识能动司法就是要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努力把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降到最低,把积极效应发挥到极致但在行政审判中也要注意司法的克制性、被动性和消极性要处理好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既要监督又要适度,既不要超越司法权而干预行政权,更不能以司法权代替行政权二、化解行政争议,要在为人民司法上有新思路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强调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说过,行政审判工作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能不能坚持人民性,不仅是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更是立场和方向问题。
因此,行政审判工作必须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始终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坚持不懈地做好群众工作化解行政争议、开展行政7审判工作,可以说是司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也是处理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与方法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这对于化解行政争议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新时期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重要导向和强大动力在行政审判过程中,一要在思想上近民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人民群众是衣食父母这样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要在感情上贴民要真心设身处地为人民群众着想,要真正体谅人民群众的冷暖,尤其是要关注他们的困难与疾苦三要在作风上亲民要注意克服审判工作中的官僚主义,要抓好审判作风建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要把化解行政争议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切实解决好群众实际问题四要在举措上便民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或采取新的举措,都要尽可能降低诉讼成本,尽可能与民方便五要在权益上保民对人民群众的诉求,一定要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受理案件,要坚决清理妨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的土政策。
在实体审理上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权利能够得到有效救济六要在效益上惠民处理行政案件要特别注意审判的社会效果,不要因为行政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使无过错的当事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甚至导致当事人“赢8一阵子,输一辈子”三、化解行政争议,要在为大局服务上有新作为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十二五”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 “十二五 ”规 划要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五中全会制订的方针、目标、任务,涉及一系列今后发展的重要措施,是社会发展的大局服务与保障大局是各级人民法院的重大历史使命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五中全会精神,做到心中有大局,及时有力保障大局,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为“十二五” 规 划的 实现提供有效有力的司法保障一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观念几乎每一个行政案件都事关行政管理的大局,都事关社会秩序和行政管理秩序的维护,都事关公共利益、全局利益这就要求行政审判工作人员,要有坚定的服务大局的理念和观念,不要因为审判工作伤害了大局、阻碍了大局要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主动调整司法政策适应大局,要能动运用法律智慧服务大局二要正确辨识和把握大局行政审判涉及各种各样的大局,什么是真正的大局,要用科学发展观加以衡量。
科学发展观是衡量什么事项是大局的重要基准要认识到,发展是大局,稳定是大局,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依法办事、维护法的安定性也是大局要处理好各种大局之间的关系比如,拆迁到底是不是大局,不能一概而论,不能把所有的拆迁都当成大局,但也不能说所有的9拆迁都不是大局,关键是看符不符合科学发展观三要找准法院工作与大局的结合点要积极参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提供咨询意见;要依法妥善审理群体性纠纷案件,及时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要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帮助行政主体弥补管理漏洞;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运用自由裁量权来支持大局四要讲究服务大局的效果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坚定行政审判的政治方向,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彻底化解行政争议,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发挥行政审判作为官民关系“调和剂” 的作用,丰富解决行政争议的手段,提高案件协调撤诉率实践表明,维持不应当维持的行政决定,常常是“帮倒忙” ,得不偿失四、化解行政争议,要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上有新办法社会管理创新是从根本上减少社会矛盾、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方法支持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的有效方式行政审判活动实质上是对行政主体的社会管理行为的一种法律评价,它解决的不仅仅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还发挥着对社会主导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的引导功能。
通过依法审理案件,回应社会诉求,解决社会纠纷,调节和平衡各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公正,实现对社会秩序的有力调控,正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机制所在让非政府组织参与管理,用“软法” 进行社会调控,用激励的方法来进行管理,都是社会管理的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