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doc
7页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宝钢教育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支持中国高等教育的一项主要公益事业为了 做好宝钢教育奖的评颁工作,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章程》特制订本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宝钢教育奖设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宝钢优秀教师 奖、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和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五个奖项,每年评颁一次第二条宝钢教育奖在以若干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为主的全国部分高等院校 (以卜•简称评审学校)和中国科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中国冶金教育学会(以 下简称评审单位)设立一定数量的宝钢优秀学生奖和宝钢优秀教师奖名额第三条宝钢教育奖的评审工作,由宝钢教育基金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宝 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管理第四条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主任委 员、副主任委员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委任;委员由评审学校、评审单位的领 导和专家学者出任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的H常工作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秘 书处负责宝钢教育基金会的顾问同时也是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的顾问,他们可 以自愿参加宝钢教育奖的评审工作第五条评审学校、评审单位应相应成立本学校、本单位的宝钢教育奖评审工 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本单位宝钢教育奖的宣传、申报、评审和颁奖工作, 并在本学校、本单位内指定一个部门与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对口联系、开展工 作。
第六条为鼓励台湾学生、港澳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就读,增强台 湾学生对祖国的认同感和港澳学生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 宝钢教育基金会决定特设台湾学生、港澳学生奖学金,并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 学、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试行试行期间,冇 关问题祥见附件《宝钢教育奖关于港澳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宝钢教育 奖关于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奖励金额和名额第七条宝钢教育奖奖励金额和奖励名额宝钢优秀学生奖:金额为5000元/人,每年700-800名;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金额为1万元/人,每年30-50名;宝钢优秀教师奖:金额为1万元/人,每年200-300名;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金额为10万元/人,每年10名;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金额为3万元/人,每年名额不定第八条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于每年参照上一年各评审学校、评审单位 的学生奖、教师奖名额,并根据上一年度齐评审学校、评审单位评审出的宝钢优 秀学生奖与宝钢优秀教师奖的质量情况,分配本年度各评审学校、评审单位的宝 钢优秀学生奖与宝钢优秀教师奖及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宝钢优秀教师特 等奖提名人的名额。
第九条为了表彰全国其它高等院校有突岀表现和贡献的优秀学生与优秀教 师,特在非评审学校、非评审单位设立少量机动名额:宝钢优秀学生奖10名,宝 钢优秀教师奖5名中报的学生和教师须由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推荐(申报、推 荐及程序见第十八条)第三章申报及评选条件第I•条宝钢教育奖申报对象主要为宝钢教育奖评审学校和评审单位在籍的 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第十一条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条件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 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2、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 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述应具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3、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 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第I•二条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小的特别优秀者,经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提 名,可参与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评选程序见第二十条)第十三条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的条件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糟神,爱岗敬业,师德 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 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 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 同行好评3、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 段改革方而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 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4、 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 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 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5、 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 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第十四条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捉 名,可参与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评选程序见第二十一条)第四章评选原则及评审程序第十五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 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第十六条评选中要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而衡量申报人的各方而表 现在此基础上:对申报学生要侧重对其“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对申报教师要侧重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彩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 力”培养成效的考核。
并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 斜第十七条候选人一旦确定,应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获奖者应为本单位绝 大多数师生所认同第I•八条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教师奖由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评定,报 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备案;对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宝钢优秀教师特等 奖提名人,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须在《评审表》“学校意见”或“单位意见”栏 中,简明扼要地写出推荐意见第十九条非评审学校、非评审单位巾报宝钢教育奖的学生或教师,经评审学 校或评审单位推荐后,须由本人按要求填写非评审学校、非评审单位的宝钢优秀 学生、宝钢优秀教师《评审表》;英真实性由推荐学校或推荐单位确认学生或 教师《评审表》首先由其本人所在学校在《评审表》“学校综合评价意见”栏中 填写学校意见,由学校领导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尔后由推荐学校或推荐单位在 《评审表》“推荐学校意见”或“推荐单位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由推荐学 校领导或推荐单位领导签名与加盖公章,并由推荐学校或推荐单位按耍求完成中 报和后续工作第二十条评审学校或评审单位推荐非评审学校、非评审单位中报宝钢教育奖 的学生或教师,原则上每年只能推荐1名宝钢优秀学生候选人或宝钢优秀教师候 选人。
非评审学校、非评审单位申报宝钢教育奖的学生或老师,其《评审表》由宝 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经过资格审定后,委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评审组进行评选, 并提出入选名单,曲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最终确认第二十一条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1、 各评审学校、评审单位在评选出宝钢优秀学生奖后,可从中择优评出宝 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个别评审学校、评审单位2名),推荐给宝钢教 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2、 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对各评审学校、评审单位推荐的宝钢优秀学生特 等奖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后,以书而材料方式寄给齐评审学校、评审单位,供主 管宝钢教育奖评颁工作的部门评审,并进行通讯表决3、 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按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捉名人通讯表决得票多 少,从高到低排列,捉交当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获奖名单,由宝钢教育奖评 审工作委员会最后确认第二十二条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1、各评审学校、评审单位在评选出宝钢优秀教师奖后,可从中择优评出宝 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推荐给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2、 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对各评审学校、评审单位推荐的宝钢优秀教师特 等奖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将书而材料寄给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各位顾 问和委员,供各位顾问和委员评审,并进行通讯表决。
3、 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在每年年底召开评审工作会议,对宝钢优秀 教师特等奖捉名人通讯表决结果进行审议秘书处按候选人在通讯表决中得票票 数从高到低排列汇总,将前20名捉供给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审议凡是 通讯表决得票前10名并且得票数超过表决票数1/2 (含1/2票),首先确认其 入选确认入选人数不足10人时,在未获确认入选的捉名人中,按得票多少往 下类推按缺额的一倍捉取,作为第二轮候选人,进行投票补选在第二次表决中, 入选教师须获得出席会议的评委70%以上(含70%)的票数,且按得票数,由高 到低补足10名但审议和表决结果最终评出的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人数不应超 过10名4、 在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第二次表决的候选人,没能入选宝钢优秀教师特 等奖的教师,即自动获得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第五章评审材料第二十三条《评审表》中“主耍事迹” 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 是地介绍候选教师的业绩和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教师的事迹应用具体的 事例介绍其在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培养和考核学生的能力 和素质方而的突出成绩;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徳、智、体、美、劳诸方而,特 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第二十四条中请的教师和学生以及相关单位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 写《评审表》中的齐项内容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候选 人的获奖资格第二十五条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 追回证书和奖金第六章评审时间第二十六条每年5月30 口前,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将当年《宝钢教育奖 评审工作通知》从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及以书面形式寄发给各评审学校和评审单 位第二十七条9月15 H前,齐评审学校、评审单位在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的 申报系统上完成宝钢优秀教师奖、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的申报工作,同时 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并签名盖章后寄发给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存档备 案寄发材料:每位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包括本学校或本单位推荐的非评审 学校、非评审单位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评审表》一式-•份及2吋彩色免冠 近照一张;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评审表》一式二份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复 印件一份及2吋彩色免冠近照一张9月30 H前,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将汇总的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捉名人 的《评审表》(复印件)及《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通讯表决票》以书而形式寄发 给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的各位顾问与委员,以进行评审和通讯表决。
10月20日前,各评审学校、评审单位负责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部门协助 木学校、本单位的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的顾问与委员,将《宝钢优秀教师 特等奖通讯表决票》寄回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第二|•八条10月18日前,各评审学校、评审单位应在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 的申报系统上完成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申报工作,同时用 A4纸正反两而打印装订,签名盖章后寄发给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存档备案 寄发材料:每位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包括推荐的卄评审学校、非评审单位宝 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评审表》一式一份及2吋彩色免冠近照一张;每位宝钢 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评审表》一式二份及彩色免冠2吋近照一张10月25日前,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将汇总的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捉名人 的《评审表》(复印件)及《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通讯表决票》以书而形式寄发 给各评审学校、评审单位,由主管宝钢教育奖评颁工作的部门评审,并进行通讯 表决11月8日前,各评审学校、评审单位将《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通讯表决票》 寄回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各项材料须按上述规定时间寄出,寄出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未寄,则视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