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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其它相关论文-论价值维度视角下我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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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治其它相关论文-论价值维度视角下我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摘要:如果说是解放思想打开了中国人长期的思想禁锢,开创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新局面,那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无疑是保证中国人立足本国国情,循序渐进进行改革的重要保障实事求是不仅需要从认识论的维度加以理解,还需要从价值维度加以分析,只有从价值论的角度出发,才能更加全面地回答“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对于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意义,才能清醒地认识到在现实世界中不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因,进而更好地“实事求是”,才能在新时期新阶段,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继续提供有力的思想支撑 关键词:价值维度;实事求是;思想路线 “实事求是”一词出自《汉书·河间献王传》中史学家班固对河间献王刘德的一句评语:“修学好古,实事求是”在古代中国用这个词来指“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的治学态度,后作为一种学风,形成实学思潮,从宋至清延续数百年,对中国古代和近代的学术研究及政治和社会生活产生过长期的重大影响从湖南岳麓书院的门匾,到清末北洋大学的校训,再到茅盾的小说《子夜》,“实事求是”四个字随处可见 毛泽东把“实事求是”作为与主观主义相对立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作风而赋予了新的含义。

      1941 年 5 月 19 日延安干部会上,毛泽东在所作报告《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重新恢复和树立起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章》中表述为:“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这个表述中提到的四句话是一个整体,共同组成了党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具有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既简明扼要,又完整准确地表达了一种先进的学风,一种优良的作风,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我们通常用其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简称 无论是作为学风和作风,还是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人们对“实事求是”的理解往往多是从认识论的维度展开的,这的确是其题中应有之义但作为党的思想路线,仅仅从认识论的维度理解“实事求是”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还要从价值论的维度对“实事求是”给予更多关注,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实事求是”的完整含义,找到现实世界中不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因,进而更好地“实事求是” 一、“实事求是”的价值内涵 (一)“实事”的价值内涵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也是可以为人所认识的,其认识论内涵自然就意味着作为人的认识对象的“实事”应该是无穷无尽的。

      然而,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只有那些进入主体实践范围的“实事”才是现实的认识对象,而那些超出主体实践范围或被主体实践活动遗漏的“实事”,只能是其潜在的认识对象除此之外,唯物辩证法还告诉我们,“实事”是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的,是随着时间、地点和场合的变更而发展变化的因此,“实事”因其无穷性和变化性而极具复杂性,使得历史上任何现实的个人主体、集团主体都不可能对作为整体的“实事”达到绝对全面的认识党要想实现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所主张的全面地看问题,必然得对“实事”的范围和认识的主体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作一个明确的界定,而这个界定应该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呢?这就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中“实事”的价值内涵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的不同时期里,如大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以及建国后的半个多世纪里,我们党始终以中华民族的核心利益为出发点,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在不同时期所面临的不同的“实事”,既是认识的成果,也是价值选择的结果例如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我们的“实事”“一定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

      (二)“是”的价值内涵 “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它首先是个认识论命题,因为规律不会自动进入我们的头脑当中,而是隐藏在事物表面现象之后的本质联系,需要主体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理性认识的努力才能够把握我们把对规律的正确认识称为真理是”同“实事”一样,貌似完全客观,实则也是有其价值内涵的人们不是“抽象地无目的地去研究”规律,认识规律的根本目的还是要运用它来解决具体问题,正如毛泽东所言:“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其中引出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众所周知,规律是有条件性的,主体合理运用规律的前提就要包括对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适合运用哪些规律作出适当的主观判断,而这个判断(“是”)既应包括对可供选用的客观规律的真理性认识(“是 1”),也应包括对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客观性认识(“是 2”),更要包括主体对哪些规律能满足自己需要的价值性认识(“是 3”),这就是“是”的价值内涵例如,毛泽东曾经指出:“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一百年来,其优秀人物奋斗牺牲,前仆后继,摸索救国救民的真理,是可歌可泣的但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革命之后,才找到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个最好的真理,作为解放我们民族的最好的武器”。

      由此可见,在毛泽东眼中,具体的真理是有好坏之分的,之所以作出马克思列宁主义(“是 1”)是“最好的真理”(“是”)这样一个具有丰富价值内涵的判断,是因为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是 2”)下,只有它能够“作为解放我们民族的最好的武器”(“是 3”)   (三)“求”的价值内涵 “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是一个动词,表示主体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实现“实事”和“是”的统一,内在地包含着“求”什么、怎么“求”、为谁“求”等问题,因而最具能动性,也就最能体现“实事求是”的价值性 “是为了单纯地学理论而去学理论”,还是为了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而去学习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消极被动“抽象地无目的地去研究”,还是积极主动“从客观存在着的实际事物出发,从其中引出规律,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是为个人或小集团的狭隘利益而求,还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求这些问题无一不带有强烈的价值色彩,而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不仅关乎到能不能“实事求是”,而且关乎到愿不愿“实事求是”和敢不敢“实事求是” 从以上分析可见,“实事求是”的三个组成要素中,每一部分都既含有真理的成分,也含有价值的内涵,而当三个要素构成一个整体,作为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简称时,其价值内涵更是得到了彰显。

      也就是说,“实事求是”的认识论内涵显示了其科学性,而其价值论内涵则显示了无产阶级政党的阶级先进性和伦理道德高尚性可以说,价值维度的“实事求是”,是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 二、“实事求是”的价值要求 我们先来看看中国历史上最早获得“实事求是”称号的河间献王对此问题的理解刘向的《说苑》中曾收入刘德佚文四则,其中一则如下: 河间献王曰:“禹称:‘民无食,则我不能使也,功成而不利于人,则我不能劝也’故疏河以导之,凿江通于九派,酾五湖而定东海民亦劳矣,然而不怨苦者,利归于民也 此处可以说是刘德借大禹之口,说出了“实事求是”价值要求的最早表达中国共产党把“实事求是”作为自己的思想路线,既是对其科学的认识论内涵的自觉坚持,也是对其高尚的价值论内涵的自觉选择;既是对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自觉继承,也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立场的自觉维护 (一)“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求人民群众是其价值主体 “实事求是”的价值内涵要求必须首先明确其价值主体作为党的思想路线的“实事求是”,其价值内涵必然要求党把人民群众作为价值主体党只有自觉地把人民群众作为“实事求是”的价值主体,才能从人民群众的最大 “实事”出发,才能为人民、为国家、为民族而“求”,才能求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是”,才是求得其所,才能求得其法。

      因此,我们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必须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行动指南统一起来,必须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唯物史观联系起来,必须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通起来,必须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结合起来,必须和“三个有利于”标准对应起来,才能区别于历史上任何其它主体,完整体现出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和价值性的统一,鲜明彰显出无产阶级政党思想路线的阶级先进性,真正实现在“实事求是”价值要求问题上的人民性   (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求共产党员是其价值客体 “实事求是”的价值内涵还要求必须明确其价值客体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求中国共产党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就是首先要把自己看成是“实事求是”的价值客体,这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党章·总纲》中明确提出:“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可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价值内涵要求作为行为主体的中国共产党把人民群众作为价值主体,把自己作为价值客体自己为价值客体,他人为价值主体,这是一种先进的价值选择;自己要付出不小的成本(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必要成本)、甚至是很大的代价才能做到“实事求是”,这是一种高尚的价值选择这就要求党员必须树立集体主义价值观念,《党章》中明确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并把“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列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 (三)“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要求辩证地看待主体价值和价值客体的统一 从人民群众的内涵和外延来看,共产党员(除了那些不合格的但暂时还没有被开除党籍的)本身也包含在广义的人民群众的范围之内,因而实际上党本身也是“实事求是”价值主体的一部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对此,《党章·总纲》中明确告诫全体党员:“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风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而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者,用自己的正确主张、方针、政策影响群众、带动群众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因此,人民群众也是“实事求是”的行为主体和价值客体。

      党和人民群众在“实事求是”价值利益上的这种高度一致,决定了“实事求是”在价值要求上先进性和广泛性的辩证统一,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的辩证统一 三、“实事求是”的价值影响 (一)价值观念对“实事求是”的影响 行为主体的价值观念对其能否坚持“实事求是”有着非常强大的影响力量,决定其愿不愿“实事求是”、敢不敢“实事求是”,制约其能不能“实事求是” 只有树立了集体主义价值观念的行为主体,才能自愿地遵守“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价值要求,心甘情愿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才能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才能愿意“实事求是”;也才能不怕“丢位子”,不怕“掉帽子”,不怕“挨板子”,甚至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才能在任何情况下,尤其是在所谓的“逆淘汰”环境中敢于“实事求是”这种价值观念甚至可以帮助主体克服巨大的困难,在一定程序上弥补其认识水平上的不足,有助于其能够“实事求是”这样的人即使没能做到“实事求是”,往往是“有心无力”,最多就是“好心办错事”,也就是说,并不是因为态度上的“不愿”或“不敢”,而往往是因为水平上的“不能”,或者说不是价值观念的问题,而是认识能力的问题 如果没有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念,行为主体是不会主动放弃、更不用说牺牲自己的半点利益而去做任何利他却有可能损己的“傻事”的。

      这种人没能坚持“实事求是”,有可能是因为种种原因而“不敢”;如果没有外部环境的不利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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