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新版).pdf
32页电气事故处理规程目录1 总则1.1 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2 处理事故的一般原则1.3 处理事故时各级值班人员的相互关系2 变电所母线停电的事故处理2.1 变电所母线全部停电2.2 变电所半个系统停电故障处理2.3 变电所一段母线短时失电的故障处理2.4 1#35KV 变电站系统故障处理原则3 主要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3.1 变压器的事故处理3.2 电动机的事故处理3.3 高压断路器的事故处理3.4 互感器的事故处理3.5 电力电容器的事故处理3.6 避雷器的故障处理3.7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和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3.8 直流系统接地的故障处理3.9 6 35kV系统接地故障的处理3.10 母线及隔离开关的故障处理4 电力系统的事故处理原则5 灾害造成的事故处理6 电气事故处理的汇报联系规定附录A 电气事故调查处理规定1 总则1.1 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1.1 本规程的目的是为电气工作人员规定出处理电气事故或故障的一般原则,具体处理要求按各单位编写的电气设备事故预案进行1.1.2 本规程适用于洛阳石化总厂、 洛阳分公司各单位 各有关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1.2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1.2.1 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1.2.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各区域的正常供电1.2.3 尽快对已停电的区域恢复供电在判断设备故障部位和性质后,应立即进行必要的修理,如果值班人员无力修复损坏的设备(部件),在专业维修人员未到达之前,值班人员应做好现场准备,如切断电源、安装临时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1.2.4 在处理事故时,值班人员及有关人员必须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力设法保持所负责的设备继续运行1.2.5 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交班人员应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处理,直到恢复正常运行1.2.6 事故处理期间,除有关领导和参加处理事故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应退出事故处理现场处理事故时,允许进入控制室、高压室的人员名单,须经本厂总工程师批准并公布1.2.7 发生电气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遵照下列顺序消除事故: (1)根据事故信号和设备的状况,迅速判断事故的原因; (2)如果对人身和设备有威胁时, 应立即设法解除威胁, 必要时可以停止设备的运行 ; (3)迅速进行检查和试验, 判明故障的性质、 地点及范围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处理事故的快慢,决定于判明事故原因或设备是否完整的迅速程度。
在电气部分发生的事故,常常只是由于系统中的一个元件或两个元件发生故障,故应力求不作试验即能判明事故的原因,使停电部分迅速恢复送电); (4)对所有未受到损害的设备,保持其运行; (5)阴雨、风雪天气考虑到架空线路的瞬间故障,接地跳闸回路允许强送一次,但必须注意电流表的变化,若有异常变化立刻断开断路器;(6)为了防止事故扩大, 应主动将事故处理的每一阶段迅速报告电调及车间领导,由车间报告上级机动、生产和安全部门1.2.8 处理事故时,必须迅速正确,避免事故扩大在接受命令时, 必须向发令人复诵一次 ; 事故处理的发令人应作好记录有条件时要录音听从电调 (没有电调者为主管部门 ),命令执行后,要立即报告发令人1.2.9 有关电气管理人员在事故现场应注意以下事项:(1)指导人员尽快消除或限制事故的发展,解除人身和设备的危险,同时尽快恢复正常供电;(2)对事故情况尚未搞清楚前不要指挥处理,更不要代替工作人员操作当工作人员处理不力或处理有误时,应向变(配)电站(所)负责人提出暂停操作的建议,说明情况,统一认识;(3)严禁对情况不明的电气设备强送电;(4)严禁移动或拆除带电设备的遮拦,更不允许进入遮拦以内;(5)应与供电调度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反映情况。
1.2.10 为了防止事故扩大,避免变(配)电站(所)无统一指挥造成混乱,值班人员必须主动向有关调度员和直属上级汇报事故处理中每一环节的情况,及时听取指示1.2.11 事故处理完后,应做好详细记录1.3 处理事故时各级值班人员的相互关系1.3.1 如果变电所值班人员认为电调的命令有错误时,应提出疑问若电调员确定命令是正确的,在不威胁人身或设备的安全情况下,变电所值班人员应立即执行1.3.2 如果电调员的命令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的安全,不得执行并把不执行命令的理由报告电调员及主管领导,然后按主管领导的指示执行,并做好记录1.3.3 在特殊情况下,为防止扩大事故,必须进行紧急操作时,允许变(配)电 站 ( 所 ) 值 班 人 员 先 执 行 , 事 后 及 时 报 告 有 关 调 度 和 领 导 其操作的范围和具体步骤,应根据变(配)电站(所)的接线方式及现场条件,结合实际具体制定下列各项操作,可不待电调员或上级负责人的命令,允许由变电站(所)值班人员随时进行: (1)切断直接威胁人员生命的设备电源; (2)隔离已损坏的设备 ; (3)对运行中受到损伤威胁的设备,根据现场情况加以隔离; (4)当母线电压消失时,断开该母线所连接的断路器。
以上操作进行后,应及时报告电调和主管领导1.3.4 当变电所和电调之间的通讯失效时,应尽可能用一切方法使其恢复, 或通过其他渠道联系正常情况下每班接班时应用调度联系一次,检验调度正常好用1.3.5 事故处理期间,变(配)电站(所)值班员,必须精力集中,坚守工作岗位,努力设法保持设备不间断运行只有接到主管人员命令,或者面临直接危险时,方可离开工作岗位2 变电所母线停电事故的处理2.1 变电所母线全部停电2.1.1 变电所母线全部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如下次序处理: (1)立即向电调报告如在夜间,应确保事故照明正常; (2)断开未跳开的进线柜,然后把应跳闸而未跳闸的各配出柜断路器断开; (3)检查事故发生地点及情况,如未有发现异常现象,征得电调同意后,进线柜方可投入送电 ; (4)按照次序检查和操作,尽快地恢复送电; (5)把送电操作情况随时向电调报告; (6)认真作好记录2.1.2 整个变电所停电的几种类型:(1)正常运行方式 ( 两段母线分段运行,母联 BK 在自投位置 ) 现象:信号箱事故报警,所有高压柜表计均无指示;高压电动机全部或部分跳闸, 对应的低电压信号均掉牌;、段进线断路器未跳闸,母联断路器未自投;进线柜、配出线柜,过流、速断保护均未动作掉牌。
原因: 系统电源故障,两条进线同时失去供电处理: a. 断开所有没有跳开的高压电动机断路器; b. 断开所有变压器断路器 ; c. 断开所有配出线断路器 ; d. 复归各种信号掉牌 ; e. 将母联柜“ BK ”开关打至“手动”位置;f. 联系电调准备受电;g. 分别合上、段进线断路器;h. 检查电压,电压应平衡正常;i. 分别合上变压器断路器;j. 高压电动机断路器投入运行位置;k. 报告电调,通知生产车间依次起动高压电动机;l. 检查变电所无异常后,将母联柜“BK ”开关打至“自投”位置;m 记录各种故障现象及操作顺序和时间;n. 向车间和上级供电部门(或电调)汇报事故处理情况2)非正常运行方式 ( 即一条进线带全变电所负荷,母联处于合闸状态) ,现象分为两种 : 第一种现象:进线、母联、配出及变压器柜断路器均在合闸位置;高压电动机全部或部分跳闸, 对应的低电压信号掉牌;本装置夜间照明全都熄灭;进线柜、配出柜、变压器柜过流速断保护均未动作;本变电所内无明显的故障现象原因:电源系统故障,本所进线失去电源供电处理: a. 断开进线、母联及配出线断路器;b. 复归各种信号掉牌;c. 联系系统进线受电;d. 合段 ( 或段 )进线断路器;e. 合母联断路器;f. 检查母线电压应正常;g. 联系电调或下级变电所,将配出线断路器投入运行位置, 并合闸;h. 各高压电动机断路器投入运行位置,通知电调和生产车间,起动高压电动机;i. 记录各种故障现象,并向车间汇报。
第二种现象 : 进线柜断路器跳闸, 且过电流信号继电器掉牌 , 各配出线均在合闸状态、保护无动作;高压电动机部分或全部跳闸,且电动机低电压信号掉牌而过电流信号继电器未掉牌原因:本所母线故障,进线柜过电流保护动作引起处理: a. 断开母联断路器;b. 进线柜由运行状态退到试验位置;c. 断开并退出各配出线及电机柜断路器;e. 检查两段母线对地绝缘电阻,从两段母线中找出故障段母线;f. 恢复无故障段母线供电;g. 向电调及车间汇报母线故障状况,并立即组织人员抢修母线故障;h. 母线故障排除后,在电调指挥下,合上母联断路器,并检查母线电压正常;i. 恢复各配出线断路器供电,并把电动机柜小车推至运行位置;注:若检查两段母线绝缘电阻均正常,无故障,可对母线送电并继续检查各配出回路(电缆对地及相间电阻),找到故障线路后,把该线路退出,其余可继续送电;通过电调,安排检查故障线路开关柜过流保护拒动作原因,并排除之;找出线路故障点,并排除;记录故障现象及送电时间,并向电调汇报2.2 变电所半个系统停电故障处理: 正常运行方式 (即: 两段进线受电,两段母线分段运行) 现象一 : 段( 或段 )进线断路器跳闸 , 母联自投未成功;失电段母线部分或全部电机断路器跳闸;信号箱喇叭响,部分母线系统表计均无指示;母联柜备自投白灯灭。
原因: (1)本变电所上级电源系统故障;(2) 母联自投未启动 (PT二次保险熔断等 ) ;(3) 其它原因 ( 直流系统两点接地,断路器机构脱扣等) 处理: (1)停止音响;(2) 把段 ( 或段 )跳闸的断路器退至试验位置;(3) 断开失电段母线上所有没有跳开的高压电机断路器;(4) 检查进线保护动作情况;检查结果 : a、进线低电压信号掉牌、其他正常,则多属本变电所上级电源系统故障;b、进线保护未动作时 , 多属断路器误动作故障对于以上两种情况 : (5) 复归信号掉牌 ( 母线低电压 ) ;(6) 立即将母联柜“ BK ”开关打至“手动”位置,强送母联断路器;(7) 检查母联合闸情况,检查PT 指示灯及表计指示正常;(8) 报告电调通知生产车间依次起动高压电机和低压机泵;(9) 待机泵运行正常后,检查段( 或段 ) 进线断路器跳闸故障;(10) 待故障排除后,倒为正常供电方式并检查无异常后将母联柜“BK ”开关打至“自投”位置;(11) 做好各项记录,向电调及上级领导汇报现象二 : 段(或段 ) 进线断路器跳闸、母联未自投;段(或段 ) 母线低电压信号掉牌(电压表指示为零),该段进线柜过电流信号掉牌,其余柜保护无动作;段母线上 (或段母线 ) 部分或全部电机断路器跳闸、信号箱喇叭响,部分母线系统 PT 指示灯及表计均无指示。
原因: 段(或段 ) 母线故障,引起进线柜过流动作跳闸处理: (1)母联柜断路器退至试验位置;(2) 段( 或段 ) 进线柜断路器退至试验位置;(3) 故障段所有变压器及配出柜、 PT 柜及电容器柜断路器退至试验位置;(4) 找出故障点并排除,测试段( 或段) 母线绝缘电阻正常;(5) 恢复段 ( 或段 ) 母线供电,各配出柜投入运行;(6) 若段 ( 或段 )母线无故障,则是配出柜故障,造成越级保护动作跳闸;(7) 检查各配出柜绝缘状况,找出故障位置,并排除;(8) 校验进线柜及故障柜保护定值,并找出越级跳闸原因;(9) 恢复两段供电2.3 变电所一段母线短时失电(系统闪络)的故障处理正常运行方式 (即: 两段进线受电,两段母线分段运行) 现象: 段(或段 ) 进线断路器跳闸 , 母联自投成功;该母线部分或全部电机断路器跳闸;信号箱喇叭响;原因: (1)电源系统故障;(2) 其它原因 ( 直流系统两点接地,断路器机构脱扣等) 处理: (1)停止音响;(2) 把段 ( 或段 )跳闸的断路器退至试验位置;(3) 检查母线上所有高压电机断路器跳闸情况;(4) 检查进线保护动作情况;检查结果 : a、进线低电压信号掉牌、其他正常,则多属本变电所上级电源系统故障;b、进线保护未动作时 , 多属断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