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笔试职责及考生须知.doc
11页监督组职责监督组职责一、检查考点考试工作,监督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则二、负责对考点设置、考场秩序、各组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及试卷安全、保密、保管等工作的检查、监督三、负责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四、制止纠正各种不符合考试的规定和行为五、督促考务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六、协助考务办主任处理考试中出现违纪的人和事保密组职责保密组职责一、试卷的交接、运送、保管及有关考试的保密工作二、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试题失密、泄密三、严格履行试卷的领取、分发、验收、交接手续四、准备试卷保密柜和试卷保密存放地点五、处理接运试题、试卷过程中的其他保密问题六、提前 50 分钟,将试卷运送到教务办公室,每科考试结束后,负责将密封好的考卷、备用卷、草稿纸等收集统一管理七、负责考点工作人员通讯工具的封存保管保卫组职责保卫组职责一、负责考点、考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考点社会秩序二、负责考试试题(卷)的押运、看护三、负责校门及考试区的警卫,检查考生准考证和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无考试工作人员标志或无准考证者不准进入考点四、负责考点警戒线的划定与巡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禁区线内,及时对考点进行清场五、负责对扰乱考点、考场秩序人和事的处理。
医疗组职责医疗组职责一、负责考试期间必要的药品及各种防护医疗用品的准备二、负责考试期间考生及考点工作人员的一般医疗急救三、负责制定考生、工作人员突发重大疾病的紧急处置措施司号组职责司号组职责按照笔试工作的时间规定和有关要求,必须准确施号,统一号词每次连续两遍一、考试前 50 分钟时施号:请各考场监考人员到考务办集中抽签二、考试前 40 分钟时施号:请监考人员领取试卷、草稿纸及相关考务资料三、考试前 30 分钟时施号:请监考人员收放考生物品,组织考生有序地进入考场,核对《准考证》、身份证,引导考生对号入座三、考试前 20 分钟时施号:宣读《考生须知》、 《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四、考试前 10 分钟时施号:请各考场注意,请各位监考人员当众启封试卷袋,认真核对试卷五、考试前 5 分钟时施号:请监考人员发放试卷和草稿纸六、开考时施号:请各考场注意,考试正式开始,请考生开始答题七、开考 15 分钟时施号:请各考场注意,本科目考试已达 15 分钟,考生仍未到场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八、开考 30 分钟时施号:请各考场注意,本科目考试已达 30 分钟九、闭考前 15 分钟施号:请各考场注意,离本科目考试结束还有 15 分钟。
十、闭考时施号:请各考场注意,本科目考试时间到,请考生立即停止答题,离开考场 后勤保障组职责后勤保障组职责一、负责相关物件的制作和准备二、负责考场室内、室外的布置三、负责考点与考务办考试期间的环境卫生四、负责考试所需物品的准备,并及时供应五、负责考生、工作人员、包等物品存放的箱或包六、负责设立饮水点,确保饮水卫生安全七、负责准备考试用车考试监考组职责考试监考组职责一、在考务办主任领导下,主持本考场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二、宣读《考生须知》、 《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等考试注意事项三、检查考生《准考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督促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错误,应立即要求其改正四、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违纪舞弊行为五、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考务办领导 六、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除考务办主任、副主任、监督员、巡视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七、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翻阅、不暗示考生答题,严禁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八、考试期间,不得将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九、负责考前试卷的领取、清点、分发,考后试卷的收集、清点、装订及考场的检查、清理十、负责将考生与考试无关的包、等物品收集、放置、发放考务办职责考务办职责一、主持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考点的考务工作二、培训考点工作人员,使之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各种规章制度、考试纪律三、监考程序及发卷、答卷的装订与密封等具体事项的操作要求四、布置、检查、落实考点及考场各项设施规范情况,考场屏蔽器的准备及安装,做好考前准备工作五、向各考场分发各科考试试卷、草稿纸等六、启动监视设备,对考生、监考人员和考试过程进行监督七、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造成考试无法正常进行,须报告县招考领导小组负责人,并采取相应措施主任、副主任均须在《备用试卷情况记载表》上签名八、巡视考场,检查考生的考试情况和监考人员的工作情况每科考试结束后,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的答卷装订与密封,派专人保管与保卫九、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县招考领导小组考试实施程序考试实施程序(监考人员持有掌握)一、开考前 40 分钟,监考人员领取试卷、草稿纸等,检查试卷袋是否有破损,核对试卷袋上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核对无误后,直接进入考场。
二、开考前 30 分钟,监考人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收放考生包、等物品,核对准考证、身份证,指导考生对号入座 三、开考前 20 分钟,监考人员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 《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及考试注意事项四、开考前 10 分钟,监考人员当众启封试卷袋,由 2 名以上考生在试卷袋上签字确认是否密封完好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相关内容板书公布,并认真核对,若发现试卷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试卷数量不符、错装、漏印、重印、错印等情况,立即请示考务办主任,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 五、开考前 5 分钟分发试卷和草稿纸并认真核对六、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人员应指导考生清点试卷,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宣布开始答卷 八、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一人在前台监考,一人持《笔试准考证》存根再次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是否正确,考生本人与《笔试准考证》上的照片及其他证件是否相符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九、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对缺考考生试卷和空白试卷应分别在总分处签署“缺考”或“空白”,缺考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由监考员作好登记。
十、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科目考试开考后 30 分钟 十一、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十二、监考人员应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并将考生违规情况和考试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单中 十三、科目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 监考员检查核对考生所填写的准考证号是否准确,试卷页数是否完整,并按笔试准考证号(包括缺考考生)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好考生答卷和草稿纸后,考生起立,依次退出考场 十四、监考人员将整理好的考生答卷交考务办验收合格后,装订、密封 十五、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清理考场 考生须知考生须知一、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 2B 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中性笔、 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凡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 若物品遗失自行负责,若涉嫌作弊的,查实后按作弊行为处理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桌子上 以便核验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 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
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 答卷无效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 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迟到 15 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交卷出场时间 不得早于考试开考后 30 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 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试卷、答题纸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 纸答题,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 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 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 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将试卷或草稿纸带出 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 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考试违纪处理规定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一、考生有下列违纪情况之一者,成绩按零分处理一)在试卷密封线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其他标记等;(二)漏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字迹模糊无法辩认;(三)用非黑或蓝色笔答卷;(四)开考 15 分钟后,不听监考人员劝阻强行进入考场,或开考不到 30 分钟,不听劝阻强行退场及随意出入考场;(五)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强行调换座位或未在指定座位就考;(六)留考隔离期间与场外人员接触;(七)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经制止仍不改正;(八)考试时间终止后,不听从监考人员告诫,继续答卷。
二、考生有下列严重违纪或舞弊情况之一者,成绩按零分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当年报考资格一)夹带、偷看材料;(二)偷看事先写在身上、文具或其他物品上的与考试有关的内容;(三)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自己的答卷;(四)传递、暗示答案或偷换试卷;(五)带走或撕毁试卷;(六)使用通讯工具接受或传递考试信息;(七)不听从监考人员告诫,屡次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八)阅卷中被认定为雷同答卷三、考生违背考试纪律规定,当场未被发现的,因举报调核、监控记录属实的,一律按以上第一、二条之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