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局校本管理组200年7月5日.ppt
28页教育局校本管理組2010年7月15日籌備成立法團校董會提交法團校董會章程草稿 接獲批准章程的通知 依章程選出教員校董 提交建議校董名單及校董註冊申請書接獲法團證明書,,法團校董會正式成立 籌備成立法團校董會流程接下頁‧‧‧ 獲發放一筆過35萬元的津貼獲法團校董會責任保險計劃保障2書面通知首任校監就職認可校友會開設法團校董會銀行戶口、、備有法團印章首次法團校董會會議 成立章程內提及的工作小組、、選出幹事‧‧‧‧‧‧認可 家長教師會提名獨立校董 申報利益過渡安排成立後有關工作 接上頁‧‧‧ 選出家長校董選出//委任校友校董向稅務局申請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3法團校董會章程須訂定事項Ø 每類校董的人數;;Ø 提名及選舉校董的程序;;Ø 校董的任期;;Ø 遴選校長的程序;;Ø 修訂章程的程序;;Ø 法團校董會的會議及程序… 等等「「法團校董會章程樣本」」4組成的一般規定Ø法團校董會的組成–辦學團體校董(上限60%)–校長(當然校董)–教員校董–家長校董–校友校董–獨立校董5其他注意事項Ø替代校董Ø校友校董Ø60%的計算 ((不包括各類替代校董))6Ø校長(當然校董)Ø1名教員校董及1名替代教員校董Ø1名家長校董及1名替代家長校董Ø如有根據教育條例第40AP條作出提名,,1名校友校董Ø1名獨立校董Ø不多於 名辦學團體校董及1名替代辦學團體校董訂定辦學團體校董 人數例子::7校董任期及再度提名校董任期Ø不同界別校董的任期可以不同Ø校董的任期不宜過長或過短Ø任期由校董註冊為校董當日起計再度提名Ø校董不宜長期連任8法團校董會的幹事Ø必須設有::u 校監u 秘書u 司庫9校長遴選委員會Ø校長遴選委員會的組成::u 辦學團體的代表u 法團校董會的代表u 其他人(如適用)Ø誰可提名候選人供委員會甄選 ?10呈遞法團校董會章程的草稿 Ø 由辦學團體遞交Ø 一式三份連同表格IMC-2aØ 寄交註冊組11接獲批准章程的通知 批准信批准信Ø辦學團體接獲教育局批准該章程的通知。
12選出教員校董13Ø按已獲批准的章程內有關的規定舉行Ø「「教員」」的定義 (教育條例第40AB條) 擬定建議校董名單ü 辦學團體校董(不多於60%) 校長((當然校董)) 教員校董(及替代教員校董))14提名註冊為辦學團體校董 人數例子::15Ø成立後短期內未有校友校董(例如新校)::7/11 = 63.6%6/10 = 60% Ø成立後短期內提名校友校董::[以投影片(7)內建議的組成人數為參考]處境(一)7/12 = 58.3%6/11 = 54.5% 處境(二)常任秘書長發出 法團證明書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法團編號: 《教育條例》 (第279章)(第40BN條) 法團證明書法團證明書茲證明 學校已於二 年 月 日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第IIIB 部成立為法團.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 代行) 法團校董會(IMC) 正式成立16書面通知首任校監就職認可校友會開設法團校董會銀行戶口、、備有法團印章首次法團校董會會議 成立章程內提及的工作小組、、選出幹事‧‧‧‧‧‧認可 家長教師會提名獨立校董 申報利益過渡安排成立後有關工作選出家長校董選出//委任校友校董向稅務局申請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17Ø學校作為政府資助的機構,,法團校董會須以受託人的身分持有從政府獲取的津貼。
Ø法團校董會成立後,,應向稅務局申請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Ø法團校董會章程必須包括相關條文,,詳情可參考章程草稿樣本第24.2段及36段法團校董會申請豁免繳稅18申請豁免繳稅查詢Ø 稅務局 http://www.ird.gov.hk/chi/tax/ach.htm 查詢電話::2594 5300 19 備有法團印章 20Ø英文名稱::“The Incorporated Management Committee of (有關學校的註冊英文校名)”Ø中文名稱::“(該校的註冊中文校名)法團校董會”Ø須依據該會的決議而蓋印Ø並由校監及另一名獲授權的校董簽署認證利益申報 (declaration)Ø最少每12個月以書面向法團校董會申報一次Ø若申報事項有所改變,,一個月內須另作書面申報Ø備存一份登記冊利益披露 (disclosure)Ø就正在或將於法團校董會會議考慮的事項作出披露Ø備存一份登記冊利益申報(declaration)及披露(disclosure)21過渡安排 (財務)Ø 成立過渡工作小組Ø 訂定完成過渡至法團校董會的日期Ø 點算資產Ø 分清學校資產所屬權Ø 準備移交資產名單22認可家長教師會 23Ø審視家長教師會的章程::u須規定只有現有學生的家長或現職教員才可選出或成為該會的幹事Ø法團校董會承認一個團體為認可家長教師會認可校友會如認可校友會未能選出校友校董,,則法團校董會可委任校友校董24Ø審視校友會的組成及其章程 :u所有校友均可成為其校友會會員u章程須規定n只有學校的校友可選出或成為其幹事n校友校董的選舉是公平而開放透明的Ø按章程規定,,法團校董會或辦學團體承認一個團體為認可校友會組成規定的豁免Ø首任家長校董::法團校董會成立後三個月內註冊Ø首任獨立校董::法團校董會成立後一年內註冊Ø 25校本管理組網址: www.edb.gov.hk/sbm1. 校本管理及校本管理管治 架構2. 設立法團校董會的流程及 相關工作3. 法團校董會學校專區4. 校董培訓5. 參考資料及表格6. 法團校董會登記冊7. 查詢 籌備成立法團校董會的流程及文件樣本261.設立法團校董會的一般事務 校本管理組電話::2892 66582.法團校董會的過渡安排、、財務管理及資助則例 資助則例組電話::2892 61073.校董註冊/校監的就職通知 註冊組電話::2892 6335查詢27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