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助理国际商务师《专业知识》:美国的产品责任法.docx
5页2022助理国际商务师《专业知识》:美国的产品责任法1.疏忽责任 定义:生产销售者有疏忽之处,导致产品有缺陷,并由于这种缺陷或瑕疵导致原告受到损害,对此,生产销售者担当责任 注:当原告以疏忽为理由向法院起诉被告要求其担当赔偿责任时,不需要原被告之间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但原告必需证明两点: ü 被告没有做到“合同的留意”,也就是说被告有疏忽之处; ü 由于被告的疏忽直接造成原告的损失 2.担保责任 注:(1)在美国追究担保责任一般都适用《统一商法典》的规定; (2)明示担保产生的方式有: ① 卖方向买方所做的有关货物的声明和承诺假如构成合同组成局部,则该承诺构成明示担保; ② 保证货物将与说明相符; ③ 保证货物将与样品和模型相符 以违反担保为理由提起诉讼时,原告必需证明: 被告所作的担保 原告信任了这个担保 损害是由于产品不符合被告所作的担保而引起的 (3)默示担保的种类 商销性默示担保 适合特定用途的默示担保 (4)违反担保中,作为原告,他仍负有肯定的举证的责任,即证明被告违反了明示或默示担保。
这样一来,原告的证明责任加重了,但被告却可以通过原告本身违反担保的抗辩而获得免责 例: 依据美国产品责任法在以违反担保为理由诉讼时,对原告的有利之处在于,他只须证明( ) A.与被告有合同关系 B. 产品有缺陷,并使他受到损失 C.被告未尽合理留意 答案:B 3.严格责任——(目前已为大多数州所承受) 定义:只要存在缺陷,并对使用者存在不合理的危急并受到损害,生产销售者就要担当责任 原告有利之处;是侵权诉讼,不担当举证责任只需证明有缺陷造成损害,缺陷自产品投入市场时就存在 与疏忽的区分: 疏忽是卖方未尽到“适当留意”的义务,即有过失; 严格责任不考虑有无过失,只考虑有无缺陷 例题: 违反担保对原告有利之处是不担当举证责任 答案:错 严格责任不考虑有无缺陷,只考虑有无过失 答案:错 严格责任强调原告无需证明被告有疏忽,而只需证明产品有缺陷 (04年试题) 在美国产品责任法中,对原告最为有利的产品责任诉讼依据是( A ) A、严格责任 B、担保责任 C、违约责任 D、疏忽责任二、被告的抗辩 1.担保的排解和限制 2.相对疏忽 3.自担风险 4.非正常使用产品或误用、滥用产品 5.擅自改动产品 6.带有不行避开的担心全性 三、损害赔偿的范围(多项选择) 1.对人身损害的损害赔偿 2.财产损失的赔偿——通常包括替换受损坏的财产或修复受损财产所支出合理费用。
3.商业性损害赔偿——除了包括产品消灭之外,还包括产品本身价值的削减,不能使用,必需修缮或丢失营业利益等 4.惩处性损害赔偿——假如有过错的被告全然置公共政策于不顾,受损害的原告可以要求法院赐予惩处性的损害赔偿 (四)产品责任法对美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1、关于管辖权问题 美国认为凡非居民被告都必需与该州有某种“最低限度的接触”,该州法院才有管辖权 所谓“最低限度的接触”通常是指被告常常直接地或通过代理人在该州境内从事商业活动,或因其行为或不行为在该州境内造成了损害 在外国制造或生产的产品在美国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时,美国法院就对外国制造商或生产者行使司法管辖权07年试题) 2、关于法律适用问题 最亲密联系原则 例:(06年试题) 在涉外产品责任诉讼中,美国法院通常适用的法律是( B ) A、对被告最为有利的地方的法律 B、最亲密联系地法 C、购置产品地法 D、原告国籍所在地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