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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税率是20%还是10%【税收筹划技巧方案实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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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pu****.1
  • 文档编号:561679909
  • 上传时间: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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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分享有价值的经验技巧,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房屋出租,税率是20%还是10%【税收筹划,税务筹划技巧方案实务】在据实征收的情况下,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还是10%?如果个人出租住房,个税税率为10%,这个基本无异议,因为财税【2000】125号文和财税【2008】24号文,对此的规定都是减按10%征税上述两个文件都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财税文件,并且后者没有对前者进行否定的表述财税【2000】125号文的相关规定是:“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08】24号文的相关规定是:“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可见,它们对住房出租的政策表述,是完全一样的,且非常清晰关键的区别是,2000年的文件规定的是“出租房屋”,即,对出租所有房屋都减按10%征税;2008年文件的规定是“出租住房”,即,只对出租住房减按10%问题是,2008年的文件所规定的减税范围,被“包含于”2000年文件的范围之中,二者并不矛盾从2008年文件规定住房出租按10%征税,并不能否定原来2000年文件对所有房屋出租按10%征税的规定据此,有些人持这样的观点:个人出租非住房,比如:商铺、写字楼、写字间、仓库等,也应按财税【2000】125号文的规定执行——“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一般来说,税务人员不这样认为有位财税人士问我:蓝老师,他们认为只有出租住房才能减按10%征税,其它房屋必须20%,这是否是对税收政策的曲解啊?还真不是曲解,的确只有出租住房,才能享受10%财税【2000】125号文,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其涉及的范围,本身就局限于“住房租赁市场”该文件的开头是这样的:“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住房租赁市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注意其中的“住房租赁市场”表述,亦即,其针对的所有内容,都被提前限定于“住房”了,所以,后面所规定的“房屋”,实际上也是限于住房租赁市场的房屋于是结论就清楚了,2000年125号文所说的“房屋”,依然是住房非住房,不能享受减税的优惠但要关注两种情况:一、如果是商住两用楼、或者办公写字间、铺面、仓库等非住房,但出租用于居住呢?虽然从土地及房屋的法律性质上,这不叫“住房”,但是,它只要用于居住,的确就属于“住房租赁市场”的房屋,按125号文,可以享受10%问题是,不通水、不通气的房间可以用于居住吗?当然可以用于居住,通水通气只是几十年来的事,几千年来住房都可以不通水、气。

      问题是,可能它不满足住房条件,国家可能不允许国家不允许如果又没有制止,则租赁行为就发生了,还是应该按10%征税既不能因为国家不允许而不征税,也不能因为国家不允许而按20%征税如果国家不允许且制止了,则租赁行为消失,也就谈不上征税了问题是,如何来确认是否被用于居住呢?这个主要看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因为租赁合同都要约定租赁标的物的用途当然,如果税务检查人员不相信,应该进行立案稽查,并据实处理二、如果是住房,但出租用于办公呢?这个就有点意思了因为土地及房产从法律上看如果属于住房,那就是住房,也就属于了住房租赁市场亦即,“出租住房也是住房租赁”,这话是多么的无聊和精确啊所以,此时,不论其用途,都应该适用10%的税率 总而言之,企业财务人员通过税收筹划,将税收杠杆的制约导向功能有机地融会到企业财务决策和战略选择中,以期优化企业市场价值取向,促使企业整体理财行为的科学化,最终实现企业的最大效益同时,随着税收筹划活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价值的体现,税收筹划风险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企业的风险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风险管理措施,为税收筹划的成功实施做到未雨绸缪。

      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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