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铁项目管理操作规程.docx
38页济铁项目管理操作规程中铁十济项【2008】206号关于印发《中铁十局济铁公司项目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公司所属单位: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现将《中铁十局济铁公司项目管理 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中铁十局济铁公司项目管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规范》(GB/T50326-2006)和《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 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必须以创造项目最佳经济效益、社会信誉和培养项目管理人才 为根本目标,坚持“企业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中心”,坚持项目经理责任制,推进项目管 理层与劳务作业层分离,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路和动态管理第二条公司中标的工程项目,山公司组织实施或委托所属单位组织实施第四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第二章项目管理组织第五条公司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项目管理的副总经理任 常务副组长,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工程技术部、企业发展部、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安全质量部、项目管理中心、物资设备部、法律事务部、监察审计部 和党委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公司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公司项目管理政策及相关制度;审批公司直管项目的 前期策划书;研究确定对直管项目经理部的考核评价结果,决定对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的 奖惩兑现等事宜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项目管 理中心主任担任第六条 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项目考核评价、责任成本、招(议)标、物资设备采购四 个专业工作组:(一) 项目考核评价工作组,负责组织对各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考核评价工作由分管 项目管理的副总经理或分管成本的副总经理任组长,企业发展部、项目管理中心、人力资源 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安全质量部、工程技术部、监察审计部、企业文化部、开发中心 为成员部门,企业发展部为分公司考核评价牵头组织部门,项目管理中心为项目经理部考核 评价牵头组织部门二) 责任成本工作组,负责公司直管项目和委托管理项目的责任成本测定工作由分管 责任成本的副总经理任组长,项目管理中心、财务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人力资源 管理部和开发中心为成员部门,项目管理中心为牵头组织部门三) 招(议)标工作组,负责工程项目分包的招(议)标和合同评审工作由分管生产 的副总经理任组长,总会计师、分管项目管理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项目管理中心、工程技 术部、—3—财务部、安全质量部、企业发展部(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物资设备部、开发中心 和监察审计部为成员部门,项目管理中心为牵头组织部门。
四) 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组,负责物资设备采购的招(议)标工作由分管物资设备的副 总经理任组长,物资设备部、工程技术部、财务部、企业发展部(法律事务部)、项目管理 中心和监察审计部为成员部门,物资设备部为牵头组织部门第七条所属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项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 导第三章 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部第八条项目经理是专门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并经授权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的经营管理 者公司人力资源部设立项目经理人才库作为管理、培养和使用项目经理的依据第九条 项目经理部是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的一次性组织机构 按照“谁实施,谁组建”的原则,由公司或具体负责工程项目实施的单位组建第「条 项目经理部的等级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和技术复杂程度,将项目经理部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四个等级,等级标准如下表:一_第十一条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一)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并具备相应的施工管理经验;(二) 有一定的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政策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三) 特级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连续二年及以上一级项目经理工作经历;一级项目经理必须 具有连续二年及以上一级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或连续三年及以上二级项目经理工作经历, 并有8年及以上施工管理经验;二级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年及以上二级项目副经理、总工程 师或连续二年及以上三级项目经理工作经历,并有5年及以上施工管理经验;三级项目经理 必须具有一年及以上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的工作经历,并有3年及以上施工管理经验。
—5—投标书承诺或业主有要求的,按投标书承诺或业主的要求办理第十二条项目经理的权利(一) 负责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组织落实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二) 提名项目经理部经理班子成员、重要部门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二)根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组织定期考核、评价和奖惩;(四)拟定项目经理部效益分成部分的项目经理的责任、义务(一)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上级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 法;(二) 接受委托,履行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签订的《项目管理 目标责任书》,对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负责;—6—(三) 参与项目前期策划,参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根据公司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组织编制成本计划、资金计划和周、日作业计划,并组织实 施;(四) 贯彻公司IS09000> IS014000和OHSAS18000管理体系,组织制定相应的管理描 施,确保体系有效运彳亍;(五) 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地方政府及各协作单位的协调和沟通,解决项目施工中 出现的问题;(六) 主持制定项目经理部岗位工作标准,理顺管理关系,加强管理,确保项目各项管理 工作有序、可控;(七) 组织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处路各种突发事件。
做好变更、索赔和区域经营工作;(八) 按时组织项目成本分析和经济活动分析;(九) 做好竣工交付工作,协助公司进行项目评优、评奖申报;(十)负责项目债权、债务的清理、清偿按规定交纳项目风险抵押金;(十一)接受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十二)公司规定的其他 责任、义务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一) 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由项目经理、项目书记、项目副经理(包括总会计师)和项目总 工程师组成—7—(二) 原则上,特级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不超过6人;一级项目经理部不超过5人;二级、 三级项目经理部不超过4人为培养项目管理人才,可增设项目副经理1—2人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一) 项目经理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大小、专业性质要求,按照“精干 高效”的原则,拟定机构设路、定员编制、职责范围,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后,公布实施二) 公司委托所属单位组建的项目经理部,由受托单位提出建议,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部审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山受托单位自行配路公布实施三) 各单位自行组建的项目经理部,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并公布,报人力资源管理部备案四) 项目管理层定员编制:特级项目经理部不超过35人;一级项目经理部不超过30人; 二级项目经理部不超过20人;三级项目经理部不超过15人。
业主有要求或投标书有承诺的,按照业主要求或承诺办理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部应成 立以项目经理为主任,项目书记、项目副经理(包括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工会主席、财 务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项目经理部内部管理制 度;研究决定项目经理部授权范围内的劳务作业分包和材料采购、租赁等事项;研究决定项 目经理部的内部分配和奖惩事宜;研究决定项目经理部权限内的其它重要事一8—项第十七条项目经理部人员产生的方式(一) 项目经理班了成员通过公开招聘为主,组织任命为辅的方式产生公开招聘:原则上按照“发布项目经理班子成员的招聘公告、资格预审、平等竞选、专家 评审、聘用”的程序进行组织任命: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由人力资源部推荐或项目经理提名,按有关人事管理程序 确认后聘用二) 项目经理部管理员工原则上一律由项目经理部的权利(一) 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二) 根据授权,代表公司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三) 决定内部生产组织形式和分配方式;(四) 根据需要,按规定选择、配路项目所需资源;(五) 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成本进行分解、控制;(六) 按规定,获得效益分成、评优、评先和其它奖励;(七) 公司赋予的其他权利。
—9—第I九条 项目经理部的责任、义务(一) 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承担项目管理责任;(二) 承担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义务三)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责任、义务;(四) 负责向业主办理验工计价和资金结算;(五) 贯彻公司IS09000、ISO 14000和OHSAS18000管理体系,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六) 参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公司下达的生 产计划及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月、周施工生产计划和相应的成本计划、资金计划;(七) 负责项目现场主要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的管理;(八) 协调与业主、设计、监理以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 进行;(九) 加强人才培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员工队伍稳定;(十)公司规定的其他责任、义务第二十条项目总工程师(一) 项目总工程师的权力1、 负责项目经理部技术管理工作;2、 对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专职质量人员的配路、调整提出意见或建议;—10 —3、 对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施组”组织施工的作业组织、分包商提出处理意见;4、 组织检查、检验进场材料、设备,对不合格品进行处路;5、 公司规定的其他权力。
二) 项目总工程师的责任、义务1、 负责施工方案的制定和优化,提报重点、复杂工程的施工建议方案,组织审查实施性 施工组织设计;2、 组织审查施工图纸;3、 组织现场施工测量和技术交底;4、 组织对分包商的定期评价和权限项目总会计师或项目财务负责人(一) 产生途径公司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可设銘项目总会计师,项目总会计师产生方式按本办法17条 执行不设总会计师的工程项目,项目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由公司财务部门商人力资源 管理部门提出人选,经公司总会计师批准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聘-11-用手续二) 项目总会计师或项目财务负责人的权力1、 参与项目经理部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项目经理部权限内合同的谈判、评审及签订;2、 拟订项目经理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3、 监督生产经营活动的运行情况;4、 根据批准的资金计划,安排使用资金对无合同、超计划等违规支付事项,有权拒绝 支付;5、 组织编制项目经理部的财务会计报告,对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和项目经济活动运行情 况做出判断;6、 公司规定的其他权力二)项目总会计师或项目财务负责人的责任、义务1、 根据项目成本预算和当期施工生产计划,编报成本计划和资金收支计划;2、 根据成本计划,严格控制资金支付,合理调度、使用资金;3、 负责及时、足额缴纳上缴款;4、 牵头组织成本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5、 建立健全经济活动分析制度,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根据对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和项 目经济活动运行情况做出的判断,提出纠正和改进意见和建议;6、 公司规定的其他责任、义务。
—12 —第二十二条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一)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是公司为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目标,与项目经理部签订的明确项 目成本、安全、质量、工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和项目经理部权利、责任、义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