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体测标准解析.doc
2页新体测标准的解析2014 年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 120 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表格如下),满分为 100 分单项指标与权重测试对象单项指标(必测项)权重%体重指数(BMI)15肺活量1550 米跑20坐位体前屈10立定跳远10引体向上(男)、1 分钟仰卧起坐(女)10大学各年级1000 米跑(男)、800 米跑(女)20注: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2(㎡)大学单项指标评分表男(大一、大二)男(大三、大四)女(大一、大二)女(大三、大四)体重指数正常值17.9-23.917.2-23.9肺活量及格线310032002000205050 米跑及格线9.1 秒9.0 秒10.3 秒10.2 秒坐位体前屈及格线3.74.26.06.5立定跳远及格线208cm210cm151cm152cm1 分钟引体向上及格线10 次11 次1 分钟仰卧起坐及格线26 次27 次1000 米跑4 分 324 分 30800 米跑4 分 344 分 32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 100 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 20 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 1000 米跑,女生 1 分钟仰卧起坐和 800 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 10 分。
对于男女加分各两项成绩中,引体向上和仰卧起坐均为高优指标,学生成绩超过单项评分 100 分后,以超过的次数所对应的分数进行加分;1000 米和 800 米跑均为低优指标,学生成绩低于单项评分 100 分后,以减少的秒数所对应的分数进行加分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 及以上优秀;80-89.9 为良好;60-79.9 为及格;59.9 及以下不及格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时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 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 50%之和进行评定,成绩达不到 50 分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学生因病或残疾申请缓测或免测时,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把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