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府谷县草原防火应急预案.doc
18页1 -府谷县草原防火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为了全面、迅速、有序地对草原火灾进行应急处理,控制和扑救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保护草原资源,特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加强协调,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快速反应;以人为本,科学扑火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 《农业部》、 《陕 西省》、 《榆林市草原防火 应急预案》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府谷县境内草原(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林区和城市市区除外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组织机构由府谷县草原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的办公室、后勤保障组和督导组组成 2 -2.2 指挥部组成及职责总 指 挥: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总指挥: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员单位: 县畜牧兽医局、县消防大队、林业局、交通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广电局、卫生局、工业经济局、电信局、气象局、环保局、发改局主要职责:批准启动或停止本预案;根据火情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研究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受灾城区草原防火主管部门的请求和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急需的人员、物资和装备,指导地方政府尽快扑灭草原火灾;根据防火需要,协调解决重点草原防火区、受灾城区草原防火设施建设和抗灾救灾资金、物资。
各有关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扑救草原火灾的各项工作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做好日常草原防火值班工作,根据草原火灾情况,向指挥部领导及时提供信息以供决策,同时向其他成员单位通报草原火灾信息情况;积极主动搞好草原火灾扑灭的组织、协调、实施等系列工作,确保草原火灾扑灭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消防大队:积极配合完成重大级别以上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3 -县林业局:协助配合完成疏林草原火灾扑灭工作县交通局:优先提供草原火灾扑灭交通运输工具和道路运输保障县公安局:及时查处草原火灾案件和做好草原火灾区域治安管理县财政局:负责保障草原火灾扑灭的资金需求和监督,确保防火值班资金保障县民政局:负责火灾区域受灾群众妥善安置和有关医疗费用、抚恤政策的落实兑现县广电局:负责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草原防火意识县卫生局:负责草原防火人员和受灾群众的医疗救护保障工作县工业经济局、电信局:负责草原火灾扑灭期间的通讯应急保障工作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做好与火灾有关的草原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及气象资料分析,积极保障草原火灾扑灭需求县环保局:负责火灾对环境影响的评估和有关环保补救措施的实施县发改局:负责对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和草原火灾治理项目予以立项支持。
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设在县畜牧兽- 4 -医局2.3 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组成及职责主 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副主任: 县畜牧兽医局分管草原工作领导、县草原工作站站长成员单位:县畜牧兽医局、县草原工作站主要职责:办公室是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接收卫星遥感中心卫星监测的火点信息;进行火灾动态监测和信息分析,了解火场前线指挥部的扑火方案、扑火力量部署、火场地理信息和气象情况;根据火情,及时向指导挥部总指挥报告,并传达有关领导的批示和指示精神;根据扑火需要和指挥部决定,联系调动草原防火急需物资;组织对火情和扑火救灾情况的新闻发布;负责文件收发、情况汇总和建档,起草指挥部总结报告 2.4 后勤保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组 长:县草原工作站站长副组长:县草原工作站副站长成员单位:县畜牧兽医局、县草原工作站主要职责:研究解决受灾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协调组织扑火人员和物资的快速供应;确保与受灾县区的信息传递畅通;为应急指挥系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2.5 督导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5 -人员组成:由指挥部领导根据火情决定主要职责:赴火场协助指导扑火救灾;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信息;传达并监督落实领导指示精神。
2.6 应急联动机制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宣布启动县草原防火应急预案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火灾现场,检查督导应急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做好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3 预警和预防机制3.1 草原火情信息监测与报告草原火情信息主要来源于气象局遥感中心观测、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卫星遥感观测和地方报告防火办是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进入防火期(每年 10 月1 日至次年 5 月 31 日),设值班室(0912-8718629,0912-8711204),进行 24 小时值班,办公室 领导带班值班室负责接收卫星监测的火点信息,及时通知火点所在乡镇草原防火值班室或当地畜牧兽医站,并要求地方迅速进行核实,及时反馈信息值班室对反馈信息进行核实,必要时向防火办带班领导报告3.2 预警预防行动重点镇、农业园区、办事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划定草原防火责任区,建立草原防火责任制度和联防制度,加强草原防火设施建设应组织经常性的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 6 -动,提高公民的草原防火意识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和气象机构应当联合建立草原火险监测制度,做好草原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
3.3 预警支持系统重点草原防火乡镇区要加强草原防火指挥系统建设,确保草原火情传递及反馈高效快捷,指挥有力4 应急响应4.1 火灾级别草原火灾分为四个级别:4.1.1 Ⅰ级 特别重大草原火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明火尚未扑灭的2)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伤亡20人以上的3)距离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草原火灾4)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4.1.2 Ⅱ级 重大草原火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受害草原面积2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明火尚未扑灭的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伤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 7 -(3)市、县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草原火灾4)距市界5公里以内的市、县草原燃烧面积蔓延500公里以上,或连续燃烧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草原火灾4.1.3 Ⅲ级 较大草原火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受害草原面积100公顷以上2000公顷以下2)造成死亡3人以下的草原火灾3)超过24小时尚未扑灭的4.1.4 Ⅳ级 一般草原火灾(1)受害草原的面积100公顷以下2)无人员死亡的草原火灾3)Ⅰ、Ⅱ、Ⅲ级草原火灾之外的本条所称“以上” 含本数, “以下”不含本数。
4.2 响应程序及等级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将Ⅰ、Ⅱ、Ⅲ、Ⅳ级草原火灾立即报告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再将Ⅰ、Ⅱ、Ⅲ级草原火灾立即报告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政府Ⅰ、Ⅱ级草原火灾由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根据草原火灾的级别申请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启动不同的等级响应,Ⅲ级草原火灾由县草原防火指挥部根据火灾情况,启动响应,Ⅳ级草原火灾由县区草原防火指挥部根据火灾情况,启动响应发生Ⅰ、Ⅱ、Ⅲ级草原火灾,各镇、农业园区、办事- 8 -处草原防火办公室要立即启动本级草原防火预案制定相应的等级响应4.2.1 Ⅰ级响应发生Ⅰ级草原火灾,立即向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报告由市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Ⅰ级响应程序1)应急机构各组工作人员立即到位2)县草原防火指挥部迅速对火情做出全面分析和评估,对扑火工作做出总体部署3)派督导组赶赴火灾现场,指导地方做好扑火工作4)根据火情及乡镇草原防火办公室的申请,批准调用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物资的品种和数量5)必要时建议县政府召集有关部门研究火灾扑救的紧急措施,调动扑火人员,调拨扑火经费和物资6)必要时建议由县气象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人工增雨扑救草原火灾。
4.2.2 Ⅱ级响应发生Ⅱ级草原火灾,立即向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政府报告由市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Ⅱ级响应程序1)根据市草原防火指挥部指示,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对火情做出分析和评估,协助地方对扑火工作做出部署2)根据火情,由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是否派督导组赶赴火灾现场,指导乡镇做好扑火工作 9 -(3)根据火情及县、乡镇草原防火办公室的申请,批准调用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物资的品种和数量4)必要时建议由县气象局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人工增雨扑救草原火灾4.2.3 Ⅲ级响应发生Ⅲ级草原火灾,立即向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政府报告由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领导提出处置建议,经县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Ⅲ级响应程序1)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与县卫星气象中心等单位联系,做好火情监测,掌握火情动态,及时将火情信息通报地方2)与乡镇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火场前线扑火力量部署、火场地理信息和气象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协助乡镇做好扑火工作3)传达落实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4.2.4 Ⅳ级响应Ⅳ级草原火灾乡镇级地方人民政府或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办公室)作出响应4.3 信息报送和处理信息报送内容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地名、经纬度)、过火估测面积、火场地理状况、火场气象状况(温度、风力、风- 10 -向)、扑救力量(人员、车辆、主要扑火设备数量)、火情发展趋势、火灾级别、人员伤亡、威胁居民点和重要设施情况。
信息报送时间:乡镇草原防火办公室接到Ⅰ、Ⅱ、Ⅲ级草原火灾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Ⅰ、Ⅱ级草原火灾报告后,起草《县草原防火指挥部值班信息》,4小时内报告县政府、市草原防火办公室发生Ⅰ、Ⅱ、Ⅲ级草原火灾时,及时报告县政府后,通报县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安监局、林业局、气象局;威胁林区的草原火灾,通报县林业局;县边界附近的草原火灾,通报相关县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涉及重、特大人员伤亡的草原火灾,通报卫生局和民政局4.4 通讯县草原防火办公室准确掌握各乡镇草原防火办公室的值班、主要负责人;掌握市草原防火指挥部及相关部门联系方式督导组执行督导任务时,携带卫星,保持与指挥部信息畅通必要时,指挥部设立草原防火指挥专线4.5 前线指挥草原火灾扑救的“前指 ”由各镇、农业园区、 办事处人民政府组建,督导组根据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协助指导“前指” 进行- 11 -扑火工作4.6 救护医疗和安全防护火灾现场救护、后方支援及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由各镇、农业园区、办事处人民政府负责4.7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接到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扑救。
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扑救草原火灾,不得动用未成年人、孕妇和残疾人参加需要国家派遣部队参与扑火的,按有关规定办理4.8 新闻报道国家、省级新闻媒体的采访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新闻报道内容由办公室提供,指挥部领导审定必要时指挥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并确定新闻发言人4.9 应急结束火灾被扑灭、人员撤离火场后,由乡镇草原防火主办公室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Ⅰ、Ⅱ级草原火灾由县草原防火指挥部申请榆林市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Ⅲ级草原火灾由县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5 应急保障5.1 物资保障全县现建有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1个根据草原防火的实- 12 -际需要,继续加强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重点储备风力灭火机、防火服、指挥车、消防车、运兵车、拖拉机、野外生存设备等5.2 资金保障处置草原火灾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财政局《财政应急保证预案》执行草原火灾应急专项经费专帐存储,专款专用保障防火值班补助资金,确保防火值班到位5.3 技术保障建立并完善草原火情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