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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详细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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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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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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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X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详细流程一、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须知1.环保验收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竣工后无需验收2.自主验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作为自主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组织验收,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3.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业务强、责任心高、信誉好、服务水平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其中:3.1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3.2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3.3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水利水电等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

      4.验收期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 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 个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不得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建设项目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可依法进行分期验收5.验收前公开竣工、调试时间: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分别于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调试前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竣工日期、调试起止日期,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6.验收报告公示时限: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三项文件作为验收报告,在编制完成后5 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主动公示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7.信息填报时限: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 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网址http://114.251.10.205),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验收范围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应依法开展自主验收,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开展自主验收2.自主验收的范围为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3.环境保护设施是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4.环境保护措施是指预防或减轻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管理或技术等措施三、验收主体1.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组织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四、验收责任建设单位应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建设单位没有环保专员(具有环保相关职称/职业资格)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应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编制人员必须具有环保相关职称(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生态环境监测、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工程等领域职称),并要求环保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人员进行把关并署名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

      五、验收期限验收期限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不应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建设项目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可依法进行分期验收六、验收程序和内容七、验收前准备1.查阅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查阅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记载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保护要求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文件类型、环评审批文号、基本建设内容、建设性质、生产规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内容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须建设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生态保护措施要求,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环境管理要求等核实排污许可证证载内容:一是项目建成状况是否与证载内容一致,包括主要生产工艺、产品及产量、原辅材料消耗,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依托工程内容及规模等;二是污染物治理设施建成情况是否与证载内容一致,包括污染治理技术、排污口数量、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等;三是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是否与证载许可要求一致,包括许可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名称、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排放总量等。

      2.收集建设项目建设资料查阅规划文件、设计文件、设备清单、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丰要原辅材料、公用工程、环境监理等资料,记载与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相对应的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生态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等依托其他污染治理设施(如集中处理等)的处理的,应提供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对于委托非集中处理的,应有相关的权责说明,如超标排放的情况下,谁负责,处罚谁3.整理验收支撑文件收集固体废物处置合同、排水证明、排污许可证、相关协议等验收支撑文件4.公开竣工、调试时间建设单位应通过其网站或其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竣工时间和调试时间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八、开展验收1.查验项目建设内容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从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工艺及流程、产品方案、原辅材料、平面布置、公用工程、配套设施等方面对比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记载批建一致情况,确定验收范围,判断建设项目发生变动或新增减的内容是否属于重大变动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

      从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性质、功能定位、规模、线路走向和形式、主要技术指标、环境敏感区、配套设施等方面对比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记载批建一致情况,确定验收范围,判断建设项目发生变动或新增减的内容是否属于重大变动2.查验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逐一对照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关于废水、废气、噪声、振动、固废、地下水、土壤、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要求,记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重点为新增污染源及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逐一对照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关于废水、废气、噪声、振动、固废、地下水、土壤、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要求,记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生态保护或恢复工程,重点为新增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3.查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排污口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是否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按有关规定要求安装固定污染源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项目是否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按相关的验收技术规范进行验收标志标识建设项目污染物采样口、采样平台、标志牌是否按照《关于印发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的通知》(环办〔2003〕95号),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标识是否正确,设置的位置是否合理。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照经审批的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批复中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记载装置区围堰、防渗工程、事故池、事故报警系统、地下水监测井、应急物资储备等实施情况其他措施对照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关于“以新代老”工程、清洁生产工程、绿化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记载具体实施情况4.判别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判别原则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发布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和28个行业重大变动清单未纳入清单中的建设项目可从地点、规模、工艺、环保设施、主要技术指标等方面参照执行,并对变动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及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因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调整使得污染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减少,危废产生种类及产生量减少一般不属于重大变动5.验收监测监测对象污染物排放监测为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有环保设施和排放标准要求的项目,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项目;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为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有明确要求的项目;环境敏感目标监测为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有针对环境敏感目标设置环保设施且有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项目。

      监测因子和标准执行领取排污许可证的项目一般可以直接参照排污许可证注明的因子监测标准执行参照排污许可证上登记的排放标准,在环评文件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对执行该标准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执行;在验收阶段,建设项目所属行业发布了新的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按新发布的标准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值不应低于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监测期间工况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附录监测频次对有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稳定排放的建设项目,污染物的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为2~3个周期,每个周期3~多次(不应少于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次数)对无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稳定排放、连续生产的建设项目,废气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废水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4次;厂界噪声监测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昼夜各1次,固体废物(液)采样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分析每天的混合样环境质量的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一般不少于2天、监测频次按监测技术规范并结合建设项目排放口废水排放规律确定;地下水监测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2次,采样方法按技术规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一般不少于2天、采样时间按标准规范执行;环境噪声和环境振动监测一般不少于2天、监测量及监测时间按标准规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至少布设三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至少采集1个样品,采样点布设和样品采集方法按技术规范执行。

      监测实施机构验收监测采样方法、监测分析方法、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均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执行建设单位建立监测质量体系的,可自行做验收监测,否则应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验收监测的,并对检(监)测机构的资质进行确认6.生态影响调查生态影响调查一般包括对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影响、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和对保护物种的影响,调查因子原则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生态影响评价因子一致,主要为生态功能完整性、植被类型、生物量、野生动物种类、资源量、物种多样性、土地资源、水土流失面积、土壤侵蚀强度、生态敏感区等7.环境管理制度调查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应记载建设单位申领排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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