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doc
7页中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文早来源初中教师网W 91 为严格学籍管理,建立和保障良好的教学秩序,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 高教育质量,根据《安徽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入学第一条新生入学一律凭本校发入学通知书,在规定的 时间内,按程序办理报到、缴费、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 入学者,学生家长要到校请假,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 学资格1、 凡符合招生条件,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正式录取的 新生,由本校发入学通知书2、 高中指导性计划招收的新生,在录取分数线划定之 后,新学年开学之前,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好后,由学校 发入学通知书此项招生的招收条件、名额及收费按上级教 育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3、 本校教职工子女,参加高中招生考试未达我校录取 线,要求升入我校高中的,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4、 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发现德、智、体几方面不符合条件以及冒名顶替、弄虚作假 的,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第二条新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由教务处将新生注册 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第三条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安排或接收转 学、借读、旁听和提前复学学生插班,也不得随意将学生停 课或驱逐学生。
二)考核第四条学校按课程计划的要求定期考核学生德、智、 体发展情况考核分考试与考查两类德育考核主要看学生 的思想品德表现考查学生操行,以《中学生守则》和《黄铺 中学学生行为一日常规》为依据,操行评定结果以评语和等 级显示操行评语由班主任负责,要听取授课教师和学生干 部意见,每学期写一次,以表扬为主,实事求是地肯定学生 的优点和进步,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操行等级分为优秀、 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操行评语和操行等级应填写在学 期素质报告单上通知家长和学生,同时记入学籍档案第五条文化考核着重了解学生掌握课程标准所规定 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每学期学校举行期中、期末两次文化课考试学生毕业考试 以学业水平测试的相关文件为依据第六条 体育、音乐、美术等考查学科以学生的学习过 程为依据第七条学生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查或考试 作弊以零分计算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经教务处批准 后,可安排补考三) 毕业、结业第八条学生修业期满,德、智、体等考核合格,准予 按时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均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发放,并盖校长签字章、骑缝加盖学校公章第九条学生毕业要坚持标准。
高中毕业班学生必须是 学业水平测试及考查(含补考)各科成绩均合格(体育学科 的考查残疾生除外),思想品德考查合格,方可毕业第十条对修业期满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校发 给结业证书四) 奖惩第十一条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 部和先进班集体,发给奖状,以资鼓励对某一方面表现突 出或进步很大的学生,也予以表扬学生受以上奖励者记入 学籍档案,并通知家长第十二条 对违纪的学生,坚持以教育为主,有针对性 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对违反校纪校规和《中学生守则》, 甚至扰乱社会治安的学生,受到校纪处分后,记入档案第十三条 受处分的学生,经教育有显著进步,毕业前 由班主任提出,并提供书面材料,经政教处审查属实后,报 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从档案中予以撤销处分五) 休学第十四条学生因伤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两个月以内 的,按病假对待连续请假超过两个月,或一个学期累计请 假三个月以上,跟班学习困难,确需休学的,须持有关证明 材料(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和住院或门诊的药费收据)向 教务处提出申请,由学校批准,准许休学,并报上级教育主 管部门备案休学时间为一年,一般不得提前复学第十五条学生休学期满后,须及时到教务处申请复 学,交验医院康复证明,安排班级就读。
六) 退学第十六条 高中学生需退学的应由学生本人提出退学 申请,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申请书上签字,申请书交学校 审批经过审批的退学申请书留教务处存档,学籍管理员将 退学日期填入该生学籍表退学生一律不准复学计划外招收的学生要求退学,一般不退还择校费学生在一个学期内,旷课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则视 为自动退学,学校及时将退学生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七) 转学或借读第十七条本校学生因家长异地调动或其他原因要求 转出的,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班主任递交书面申请, 由学校教务处报学校审批,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由教务处 开具转学证,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八条学生转入本校就读:需家长向教务处提交转学申请,在政教务调查的基础 上,经学校批准,方可接受报名时需带齐全套档案资料, 由教务处安排就读班级第十九条本校学生一般不得到外校借读,私自外出借 读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确有特殊原因需到外校借读的,按学 期缴纳学费,保留学籍外校学生要求前来借读,由教务处 报学校同意,并由政教处调查无重大违纪者,可批准借入 有家长承诺字据,缴清借读费和相关费用后,由教务处安排 班级就读A)健全学籍管理第二十条学校教务处应及时、认真地填写学生学籍登 记表,体质检验表、体格检查表、体育合格登记卡、社会实 践活动相关材料等,作为学籍档案。
第二十一条 学生姓名用字,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证明,交教务处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更改居民 身份证上的姓名用字,应与学籍表上一致否则,由此引出 的问题由随意更改人负责第二十二条学校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在学籍问题上弄虚作假,不得乱开转学证书、假毕业(结业)证书、假三好 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证明,不得随意涂改学籍档案九)附则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责令纠正外,其责任人当年内年度考核不得评优,不得评先进:1、 随意给学生停课;2、 随意驱逐或变相驱逐学生(包括未经学校认定的“自 动退学”学生)3、 随意接收旁听生;4、 未办理手续而接收借读学生;5、 未办理手续而安排或接收提前复学的学生 文早来源初中教师网W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