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试行).doc
5页14 信号141 一般规定141.1 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本线最高运行速度的列车运行,并兼顾跨线列车共线运行的要求.142 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双线、双方向运行的要求正方向运行应采用自动闭塞,反方向宜采用自动站间闭塞.14.13 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规定的列车追踪间隔时分的要求14.1.4 信号系统设计应采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轨道交通可靠性、可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规范及示例》GB/T21562的相关规定5涉及行车安全的信号系统及电路设计,必须符合故障-安全的要求6 信号系统整机设备应包含关键器件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数量宜为10%其他涉及安全的关键设备或器材,在设备集中设置处所按满足“故障修”的原则计算备用量7 根据运营维护体制配置相应的信号维护设备14.2 地面固定信号142.1 车站(含区间无配线站)应设进站、出站信号机.根据需要,作业量较大的车站可设进路信号机、调车信号机和复示信号机.作业较为单一的车站、越行站列车进路上可不设调车信号机2 动车段(所)宜设进站、出站及调车信号机.14.2.3 车站进站信号机及接车进路信号机应采用现行《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 10007规定的进站信号机机构。
桥、隧地段信号机以及高柱信号机构外缘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时可采用七灯位矮型信号机2.4 车站出站信号机及发车进路信号机采用“红、绿、白"三灯位矮型信号机出站开放引导信号时,点亮红色灯光和月白色灯光.机构如图1414.25 调车信号机应采用现行《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 10007所规定的矮型调车信号机尽头到发线上阻挡列车运行的调车信号机应采用出站信号机机构并封闭绿色灯光6 线路所应设通过信号机,其信号机构与进站信号机相同,开放引导信号时,点亮红色灯光和月白色灯光.147 在区间闭塞分区的分界点的线路左侧应设停车标志牌,标志牌宜安装在接触网支柱上,如图142.7所示.14.2.8 车站进站信号机及防护区间道岔的通过信号机不设预告信号机,但应设置预告标志牌预告标志牌应设置在进站信号机及防护区间道岔的通过信号机外方900m、1000m、1100m处预告标志牌宜就近安装在接触网支柱上.149 车站及线路所列车信号机应常态灭灯列车未安装列控车载设备或列控车载设备停用时,相应的列车信号机应经人工确认后转为点灯状态10 地面信号机显示允许信号时,仅表示允许列车或车列越过该信号机,出站信号不区分进路方向.14。
211 调车信号机及动车段(所)列车信号机应常态点灯14.2.12 区间不设置通过信号机的客运专线与区间设置通过信号机的客运专线的衔接车站,应按照股道的主要接发车方向分别设置信号机构主要接发车方向为区间设置通过信号机的股道应采用普通信号机构并常态点灯,主要接发车方向为区间不设置通过信号机的股道应采用客专信号机构并常态灭灯14.2.13 信号机设置地点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站信号机的设置应符合现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2 出站信号机应设置在距警冲标不小于55m(含过走防护距离50m)的地点,或距最近的对向道岔尖轨尖端不小于50m的地点3 动车组运行径路上的调车信号机应设在距警冲标不小于5m处其他径路上的调车信号机应设在距警冲标不小于3.5m处设有调车危险应答器的调车信号机应尽量远离警冲标或防护道岔4 进站信号机及区间闭塞分区标志牌,不应设置在电分相区及附近一定范围内.1414 同一方向相邻列车信号机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列车按规定速度安全停车制动距离的要求.站内列车信号机的显示关系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办理了接车进路,接车进路终端的出站或进路信号机应点亮红色灯光,若该信号机红灯不能点亮时,防护接车进路的信号机则应点亮红色灯光.2 办理了通过进路,进路上的出站或进路信号机应点亮相应允许灯光,若允许灯光灯丝断丝,则其前方信号机显示应相应降级。
143 运输调度指挥14.3.1 高速铁路调度所、车站、线路所及动车段(所)应设置调度集中系统(CTC).其中动车段调度集中应含调车辅助管理功能2 CTC系统宜与运营调度系统统一规划,应统一接口、独立组网14.33 CTC系统由调度所子系统、车站级子系统和网络子系统组成3.4 调度所子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配置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通信前置服务器、接口服务器、对外信息提供服务器等,根据需要配置复示终端查询服务器.2 应配置调度员工作站、助理调度员工作站、值班主任工作站、控制工作站、计划员工作站、综合维修工作站、网管工作站、系统维护工作站、仿真培训工作站以及N+1备份工作站等,根据需要也可为其他工种调度台设置相应终端3 应配置局域网设备和广域网设备,其中局域网应配置以太网交换机,广域网应配置路由器、远程通信设备、通道质量监督设备等.4 应配置安全集中管理中心、防火墙、入侵检测、防病毒、身份鉴别、漏洞评估、安全接入控制、安全审计和软件补丁分发等网络安全设备5 根据运输需要并结合调度所房屋条件,宜设置大屏幕投影显示设备,并可与其他系统合并设置.6 应配置时钟校核设备、电源设备、防雷设备,根据需要可配备绘图仪、打印机等设备.14。
35 车站级子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站应设置车站自律机、采集及控制设备.2 各站应设置CTC终端3 各站应设置电源、防雷、接口等设备4 车站级子系统与其他系统间应采用串行通信接口14.36 CTC系统关键设备应冗余配置,调度所及车站网络应采用双网结构3.7 应根据行车调度区设置CTC调度台设备3.8 CTC系统与相邻线路的CTC或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之间应能交换信息、分界明确、控制范围不重叠.CTC系统应能与铁道部调度中心交换信息CTC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间的信息交换应全部集中在调度所14.39 CTC系统的主要功能应包括列车进路及调车进路的控制、列车运行监视、车次号追踪、列车运行计划调整、临时限速设置等14.310 CTC系统应具备分散自律控制和非常站控两种模式.分散自律控制模式下应提供自动控制和人工控制两种进路控制方式.144 列车运行控制144.1 高速铁路应采用中国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TCS),并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 300km/h及以上的线路,地面应按CTCS-3级列控系统设计2 250km/h的线路,地面应按CTCS-2级列控系统设计3 动车走行线宜采用列车作业方式,动车走行线及动车段(所)内选择相应的CTCS等级。
根据运输需求,也可采用调车作业方式4 动车组车载列控设备应与地面列控系统等级相适应5 列控系统车载设备应采用目标距离连续速度控制模式监控列车安全运行6 列控系统关键设备应采用硬件安全冗余结构,安全等级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轨道交通可靠性、可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规范及示例》GB/T 21562中规定的安全等级SIL4级7 列控车载信号作为列车运行的凭证.列车未装设列控设备或列控设备停用时,按相关行车组织办法的规定行车.8 列控车载设备应能根据列控地面设备提供的分相区固定信息,向动车组发送过分相指令,实现自动过分相功能.142 CTCS—2级列控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面设备由临时限速服务器(TSRS)、列控中心(TCC)、ZPW—2000(UM)系列轨道电路、应答器和地面电子单元(LEU)以及相关的网络设备等组成2 车载设备由车载安全计算机(VC)、轨道电路信息接收读取器(TCR)、应答器信息接收单元(BTM)、测速传感器(SDU)、记录单元(JRU)、人机界面(DMI)、列车接口单元(TIU)、轨道电路信息接收天线、应答器接收天线等组成3 地面设备与车载设备间的信息应采用轨道电路加应答器的传输方式。
14.43 CTCS—3级列控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CTCS—3级地面设备应有TSRS、RBC、TCC、ZPW—2000(UM)系列轨道电路、应答器和LEU、GSM—R通信接口设备以及相关网络设备等组成2 CTCS—3级车载设备应由VC、GSM—R无线通信单元(RTU)、TCR、BTM、SDU、JRU、DMI、TIU、轨道电路信息接收天线、应答器接收天线、GSM-R无线接收天线等组成.3 CTCS-3级地面设备与车载设备间的信息应采用GSM—R无线传输方式和轨道电路加应答器的传输方式其中轨道电路按照CTCS—2级列控系统的要求传输信息;应答器除传输CTCS—2级列控系统的有关信息外,还应传输CTCS-3级列控系统所需的列车定位、与RBC链接等信息;RBC与车载设备之间通过GSM—R系统相互传输行车许可、线路数据、应答器链接、临时限速、列车参数等信息4.4 临时限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临时限速服务器宜集中设置于靠近调度所的沿线车站,根据需要可共线使用.临时限速服务器应分别向TCC及RBC传递临时限速信息2 临时限速设置应符合相应CTCS等级列控系统的要求3 区间及站内正线临时限速区域应按实际里程(单位为m)设置,临时限速值分辨率应为5 km/h,最低限速应为45km/h。
4 车站侧线限速应以咽喉区及到发线为基本单元分区设置,临时限速等级应以45km/h一档,18号以上(不含)道岔临时限速5 同方向临时限速管辖范围内可同时设置不大于3处临时限速14.45 列控中心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车站、区间信号中继站应设置列控中心.2 无配线站、线路所以及与CTCS-2级铁路相衔接的CTCS-0级车站可根据需要设列控中心3 列控中心应实现ZPW—2000(UM)轨道电路发送设备低频编码、载频的控制,发送/接收端方向的控制;实现有源应答器报文的实时组帧、编码和发送;实现信号点灯控制及站间安全信息的传输4 列控中心设备应采用硬件安全冗余结构.14.4.6 轨道电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区间应采用ZPW-2000(UM)系列电气绝缘轨道电路,用于列车占用检查和向列车提供前方闭塞分区空闲信息.2 越行站、中间站站内宜采用与区间同制式的机械绝缘轨道电路,复杂大站正线及到发线股道宜采用与区间同制式的机械绝缘轨道电路3 ZPW-2000(UM)轨道电路的设计长度应符合列控车载设备可靠接收及邻线干扰防护的要求,用于站内时还应符合车站联锁系统可靠工作的要求.其中ZPW-2000A轨道电路设计长度应符合附录E的规定。
4 站内轨道电路最小设计长度:1)站内无岔区段需要提供列控信息时,其最小长度Lmin应同时符合公式(146-1)和(14.4.6-2)的要求:Lmin=Vmax×25s+L常 (146-1)Lmin=L自 (14.46-2)计算结果:Lmin=694×2.5+20=194m>60m (250km/h)Lmin=97.2×2.5+20=264m>60m (350km/h)2)站内无岔区段不需要提供列控信息时,其最小长度Lmin应同时符合公式(14.4.6-2)和(14.4.6-3)的要求:Lmin=Vmax×T落-L车 (14.4.6-3)计算结果:Lmin=694×2+20=159m>60m (250km/h)Lmin=972×2+20=215m>60m (350km/h)式中:25s为车载设备正常接收轨道电路信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