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及法律责任.doc
4页▲小结:经营者对外来侵害造成消费者损害的责任一一补充责任,取决于两 因索:1、经营者的过错程度(1)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2)在过错范围 内承担责任2、直接加害人已经承担责任的情况(1)在侵害人不明吋承担补 充责任(2)对加害人无力承担的损害承担补充责任▲可以追偿▲实务:如 果消费者起诉经营者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1、找到第三人的情况:(1)追加 第三人为共同被告;(2)经营者无过错的,不必承担责任3)若经营者 有过错,A、第三人有能力全额赔偿的,直接判决第三人赔偿;经营者不承担责 任B、第三人无能力全额赔偿(包括丝毫无法赔偿)的,判决经营者在其过错 范围内进行补充赔偿,事后经营者可向第三人追偿如:损失共计10万元,经 营者的过错比例约占20%,请分析A/B情形下经营者的赔偿金额 2、不能 确定第三人的情况:(1)经营者无过错的,不必承担责任2)若经营者有 过错,判决经营者在其过错范围内进行补充赔偿,事后经营者可向第三人追偿 如:损失共计10万元,经营者的过错比例约占20%,请分析(1) / (2)情形 下经营者的赔偿金额《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 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 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 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第二节消费者的权利 与 经营者的义务及法律责任 一、安全权——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 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冇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安全权*经营 者的义务一一安全保障义务(《消法》第1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第十八条第一款: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药品;游乐场的警示 第十八条第一款:经营 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 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 说明和标明止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1、保 障商品和服务本身的安全(1)危险警示义务 中外冇别:香烟警示标志*** 视频案例: 商品缺陷致人死亡的责任(电热水器案:产品责任)(预防措施:缺陷产品召冋)Video:丰出汽车召冋事件 讨论:你身边还有哪 些召回产品的例子吗? (2)缺陷报告与预防义务第十八条第二款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止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冇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 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经营者违反此项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侵犯人身安全的(1) 一般伤害 《消法》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 期间的护理费、因谋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 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 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耍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残疾 *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消法》第四十一条:……造成残疾的,还应 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出其扶养的人所必需 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释》第十七条:受害 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 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 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耍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 应当予以赔偿3)死亡的 《消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死广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 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 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 理费用动车事故赔偿额 17. 2万50力约90万*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事故 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 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 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
17.2万元)+20万元保险理赔+遇难者家属交通费、 丧葬费=50万元 《解释》:+死广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90万元 *2、侵犯财产安全的 *《消法》第四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 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 退货、补足商詁数量、退述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案例 案例:2008年7月21日中 午,消费者川某正在家中做饭时,燃气灶突然爆炸起火,造成燃气灶彻底毁坏、 整体橱柜被烧坏一半、墙砖也被烧得变色松动 事后,经过检查,专业人员 判断爆炸是出于燃气灶接口处阀嘴安装不配套造成的了解到事故的原因后,ffl 某找燃气灶的经营者协商解决,但经营者却表示,只能赔偿一个800元的燃气灶, 其他概不负责 最后,出某找消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经营者为消费者 赔偿损失8800元(包括燃气灶款800元)侵犯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法律渊 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保证服务场所的安全第六条第一款:??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 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 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 应予支持。
•保证服务场所安全的内容:(1)硕件方而的安全保障义务设施 的安全:服务设施、消防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安全可靠 案例:见卜•页*案例: 服务场所设施不安全致人死亡的责任 2002年8月1 口晩,中央电视台Ka name=baidusnapOX/a>夕阳〈/B>红》栏口的女主持人沈旭华和朋友们相约 在北京市的浙江大厦张生记餐饮有限公司吃饭沈旭华亲口订了 12号包间,该 房间在二楼,邻近消防通道当大家落座正耍点菜Z际,沈旭华的响起,即 边接边走出包间,來到了包间斜对门三、四米处的木制消防通道门旁,后不 见踪影 经寻找,发现沈旭华坠落楼下,经抢救无效身亡经北京市公安局鉴定为高坠死亡沈旭华家属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原告认 为,沈旭华坠楼身亡是由被告张牛记餐饮有限公司和被告北京市浙江大厦使用不 合规范的工程且没有在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而造成的两者的违法行为严重损 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主观上具有明显过错,因此负冇不可推卸的责任请求法院 判令被告赔偿交通费、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246万元问:你的看法?为什 么? 法院经审 理认为被告张生记公司作为餐饮行业的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捉供符合保障人身安 全的服务,但存在过错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被告浙江大厦的过错行为与沈旭华坠 楼身亡事件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二被告对沈旭华坠楼身亡的损害后果 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消法》的规定,判决二被告赔偿原告沈旭华家属法医鉴 定费、丧葬费、交通费、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共计68, 439元、以及精神损害抚 慰金18万元、赡养费72, 000元、抚育费67, 200元 (2)软件方而的 安全保障义务①配置适格的安全保障人员②警示义务:危险情况的警示和说 明③救济义务:消费者受伤、疾病等的及时救助(如东莞旱冰场案)④制止外 来侵害的义务(后述,P25) •保证服务场所安全的限度一一合理限度*如何 判断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一是法定标准(法律的规定,强制性的国家标准 和行业标准) 如消防设施,旅馆、娱乐、金融业保安制度等二是行业惯例 (如珠海“五月花”案件,餐厅对客人自带酒水是否有检查义务?)三是合理 人标准 3、防范外來侵害的义务《解释》第六条第二款:因第三人侵 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 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 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 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讨论:经 营者对外来侵害致消费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问题1:对消费场所内发生的 外来侵害,经营者对损害结果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问题2:什么是补充赔偿责 任?经营者与笫三人之间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案例:原告:李某某 被 告:某大酒丿占 原告Z弟李某及朋友一行两人入住被告某大酒店(三星 级),12月3 口上午9时许,李某及朋友等人因琐事与酒店住客林某等三人在酒 店大堂门口发生争执,双方随后打斗起來,并追赶到酒店大堂内,*在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