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doc
15页1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130200﹚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的,热爱音乐与舞蹈学专业的,具有一定的专业表演能力和教学与科研能力的,高等院校专业教师或社会需要的音乐工作者此类人才的基本规格如下:1、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在所从事的音乐研究、音乐创作、音乐表演方面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基础,了解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2、热爱音乐教学及演唱、演奏与研究工作有志于音乐教学改革与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3、具有较高的音乐与舞蹈学专业和相关学科的知识素养,实践能力较强并具有相当的音乐艺术科学研究能力;具备独立从事研究、创作、表演以及专业教学的能力4、应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二、研究方向1、键盘演奏艺术与教学研究 2、中国音乐史研究 3、声乐演唱艺术与教学研究4、合唱指挥艺术与教学研究5、琵琶演奏艺术与教学研究6、作曲理论7、舞蹈表演与教学研究8、民族音乐学9. 音乐教育学三、学习年限与学分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要求每位硕士研究生至少修满 34 学分本校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年至四年,每年应累计脱产学习 3 个月以上。
在职研究生从事毕业论文工作时,一般可脱产一年四、课程设置(见课程设置表)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必修课(学位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包括公共课、学2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用不多于一年半的时间修完规定的课程五、学分的计算方法1、讲授课的学分计算:每学期以 18 周计,若一门课上一学期,则该课程的周学时数为该门课的学分数对不足一学期的课程,其学分由本学期该课程的授课周数除以 18 来折算2、实验课(含技能课,下同)的学分计算:实验课程的周学时数除以 2 即为该门实验课程的学分数一门实验课程的总学分不能超过 3 学分对不足一学期的实验课,可按总学时折算给予学分含有实验课的课程,须在培养方案中分别注明该门课程理论课和实验课的学时数3、生源为同等学力或跨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确定 2-3 门本学科的本科生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补修课程不列入培养方案,但列入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只记成绩,不计学分六、教学实践与文献阅读教学实践是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重要环节,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教学工作量相当于助教一个月的工作量教学实践经考核合格者,计 2 学分效果不好的,不给学分,但允许重新安排一次教学实践。
文献阅读不按课程开设,纳入论文指导环节,阅读内容及指导方式由导师组和研究生本人商定七、业务实习与社会实践业务实习、社会实践均不计学分,音乐会和论文宣讲时由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5 人组成,负责审查考核键盘、声乐、合唱指挥、琵琶、作曲方向研究生必须举办个人毕业音乐会或音乐作品展示会,要求第四学期末每位研究生提交音乐会曲目;中音史、民族音乐学和音乐教育学方向的研究生在第一、二学年结束时需提交学年论文并公开宣讲1、器乐独奏音乐会要求每位研究生独立准备一场个人毕业独奏音乐会,时间不少于 60 分钟2、声乐独唱音乐会要求每位研究生独立准备一场个人毕业独唱音乐会,时间不少于 60 分钟3、合唱指挥音乐会3要求每位研究生独立准备一场个人毕业音乐会,时间不少于 60 分钟4、作曲作品音乐会要求每位研究生独立准备一场个人毕业作品音乐会,时间不少于 60 分钟八、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用不少于一年的时间参加科学研究及撰写学位论文,不计学分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内完成论文的选题工作,要求最迟于第四学期开学后的前两个月内提交学位论文计划,并向所属教研室或指导小组做开题报告,经讨论认为选题合适且计划切实可行者,方能正式开展论文工作。
第四学期 5~6 月份结合中期考核对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作者应了解所研究方向的最新成就,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创新论文工作要有足够的工作量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 3 万字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若需要在其工作单位进行论文实验,必须事先征得导师同意,实验结果必须附有实验工作所在单位证明,表明确系该生本人的工作成果研究生必须学完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并完成学术活动或实习活动,获得规定的学分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的审议和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九、培养方式与方法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指导小组由导师及本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组成,由本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担任组长十、考核必修课须安排考试,选修课可安排考试或考查考试科目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科目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具体考核办法按《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执行4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开课学期及周学时课程类别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总学时学分 Ⅰ Ⅱ Ⅲ Ⅳ Ⅴ Ⅵ 备注11_000001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109_000003 英语 216 5 6 6公共课11-00000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2修 8学分09_140001 音乐学概论 36 2 209_140002 音乐教育学 36 2 2学科基础课 14-140125 音乐课题与论文写作 36 2 2至少修 6学分14-140126 专业英语 36 2 209_140004 高级视唱练耳 36 2 2必 修 课(学位课程)专业主干课 14-140127 音乐作品分析 36 2 2至少修 6学分09_140101 钢琴专业主课 216 6 2 2 2 2 2 209_140103 钢琴艺术实践 36 2 209_140104 中国音乐史专业主课 216 6 2 2 2 2 2 209_140106 艺术考察与实践 36 2 209_140107 声乐专业主课 216 6 2 2 2 2 2 209_140109 声乐艺术实践 36 2 209_140110 合唱指挥专业主课 216 6 2 2 2 2 2 209_140112 合唱指挥艺术实践 36 2 209_140114 中国音乐鉴赏 36 2 209_140115 声乐艺术鉴赏 36 2 209_140116 琵琶专业主课 216 6 2 2 2 2 2 211_140117 琵琶艺术鉴赏 36 2 209_140118 曲式学 36 2 209_140119 作曲理论专业主课 216 6 2 2 2 2 2 209_140120 音乐创作实践 36 2 209_140121 舞蹈专业主课 216 6 2 2 2 2 2 209_140122 舞蹈表演艺术实践 36 2 209_140123 民族音乐学专业主课 216 6 2 2 2 2 2 209_140124 田野采风与实践 36 2 2选修课14-140128 钢琴即兴伴奏 36 2 2至少选修12学分514-140129 声乐演唱教学法 36 2 215-140130 音乐教育学主课 216 6 2 2 2 2 2 215-140131 音乐教学实践 36 2 2教学实践 09_149001 2主要课程介绍课程编号:09_140001 课程名称:音乐学概论总课时数:36 学时 学分:2 学分 开课单位:音乐舞蹈学院 开课学期:1教学内容及要求:音乐学及其各学科的历史发展及其定义、性质;音乐学的学科分支;音乐史学的研究范围及对象、分类;体系音乐学的分支及各学科历史和研究对象、基本概念;民族音乐学的定义、研究对象与范围以及历史,民族音乐学的现场工作方法;论文写作等。
要求学生已具备音乐美学基本理论、音乐史基本知识、音乐作曲技术基本理论上课时,需在课下尽可能的多阅读与所授学科相关的书籍和论文,以便更好的了解学科所讲授的内容同时,如果条件允许,能够结合理论作一些实际调查与小论文写作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俞人豪:《音乐学概论》 ,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7王耀华、乔建中:《音乐学概论》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伍国栋:《民族音乐学概论》 ,人民音乐出版社杜亚雄:《民族音乐学概论》 ,湖南文艺出版社课程编号:09_140002 课程名称:音乐教育学总课时数:36 学时 学 分:2 学分开课单位:音乐舞蹈学院 开课学期:2教学内容及要求:课程主要讲授音乐教育哲学基础、音乐教育的历史发展、音乐教育心理基础、音乐教育课程、音乐教学方法、音乐教育管理与评价、现代音乐教育技术等内容教学6中,要求有相关辅助资料,例如音乐课程教学视听音像资料,音乐教育文献资料等,同时要求学生掌握从事音乐教学工作、组织的方法和技能,同时具有研究、指导音乐教育活动的能力该课程是音乐学各专业加深理论认识的必修课程。
要求学生掌握充足的教育学原理和音乐学原理,每学期撰写有关音乐教育的论文一篇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1. 贝尼特·雷默著,熊蕾译, 《音乐教育哲学》 ,人民音乐出版社,1991 年版2. 曹理著, 《音乐教育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3. 曹理等著,《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上海音乐出版社,1993 年版4. 王耀华主编, 《高师音乐教育学》,福建人民出版社课程编号:09_140004 课程名称:高级视唱练耳总课时数:36 学分:2开课单位:音乐舞蹈学院 开课学期:1教学内容及要求:《高级视唱练耳》课程教学以组织和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为中心,通过一系列专门的技能训练,培养与发展学生的音乐记忆能力,内心听觉能力,用听觉分析音乐语言各要素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艺术趣味并积累丰富的音乐语言要求学生正确理解本课程的性质和学习方法,掌握各种节奏型及带有休止的的综合视唱练习,并通过对音乐作品的欣赏和听辨,了解作曲家及其作品创作背景,并能通过听觉分析判定作品的调式调性、节拍或正确写出旋律,从而运用于演唱演奏中。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1、 《法国视唱教程》 (第三册)至(第十册) ,人民音乐出版社2、 《视唱练耳分级教程》 (第五级)至(第七级) ,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视唱练耳教研室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3、 《旋律听写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4、 《POSSILI》意大利视唱练耳教材5、中国音乐大系·音乐卷《基本乐理教程》 ,童忠良编著,上海音乐出版社课程编号: 14_140127 课程名称:音乐作品分析7总课时数: 36 课时 学 分: 2 学分开课单位:音乐舞蹈学院 开课学期:第二学期教学内容及要求:该课程教学内容 1.对音乐作品曲式结构的一般特点,乐节,乐句,乐段,调性,以及变化音有一定的分析能力2.掌握单二部曲式的构成,类型以及与单三部曲式的区别3.掌握单三部曲式的构成和类型4.掌握复三部曲式的构成和类型该课程掌握音乐曲式学,学会用图表的形式分析典型作品学会判断、分析不甚典型的作品在曲式分析的基础上,学会将作品创作的时代背景、作曲家的风格特点和典型技法分析融入其中在进行曲式分析的同时,适当注意和声与调式的布局,以及从中反映出的时代特点。
在学会用图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用文字将作品进行综合分析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1、主要教材: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钱仁康,钱亦平著《音乐作品分析教程》 ;2、参考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吴祖强编著《曲式与作品分析》 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钱亦平《音乐作品分析简明教程(上下)》课程编号:14-14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