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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师德考核评价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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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院师德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全面提升我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营造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依据xxxx及省xxxx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 考核对象和原则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全校在岗专任教师(含员)第三条 考核原则:(一)确保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有”好老师标准为我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二)以德为先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将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作为衡量教师的基本准则三)公平公正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环节,切实做到事实充分准确,— 7 —评价客观公正,结果大家公认四)强化监督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等多方共同监督, 发现教师师德失范问题可向师德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反映五)奖惩结合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引导广大教师激发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认识教师职业的崇高性, 主动自觉地提升师德修养,以身立范,为人师表第三章 考核的标准第四条 考核主要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xx学院教师守则》为主要内容,采取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评价。

      各个等次的标准为:(一)优秀: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xx学院教师守则》,无任何师德负面清单规定的言行, 有突出教书育人业绩和典型事迹;(二)合格:无任何师德负面清单规定的言行;(三)不合格:有师德负面清单规定之一种言行师德负面清单如下:1. “红七条”禁止的行为(1) 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2)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3) 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4) 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5) 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6) 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7)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2. 违反课堂授课纪律和公开言论规矩的行为(1) 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 损害党的形象和国家荣誉、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3) 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4) 宣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5) 宣传邪教、传播宗教教义、开展宗教活动;(6) 编造、传播虚假、错误信息;(7) 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8) 宣传迷信思想、违背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以及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9) 在网络、微博、、、论坛等发布有悖事实、有违师德、影响教育形象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言论;3. 违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1) 未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擅自接受国(境)外媒体采访的行为;(2) “翻墙”浏览国(境)外反动网站的行为;(3) 向国(境)外反动网站提供信息的行为;(4) 未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擅自参加西方驻华使领馆、在华国(境)内非政府组织开展的活动的行为;(5) 未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查,擅自申请国(境)外基金项目,接受国(境)外资金资助的行为。

      4. 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1) 严重损害学校社会声誉的行为;(2) 因不良社会表现,造成较坏社会影响而被行政(或纪律)处分,或法律处罚的行为凡有上述情形行为之一的,师德年度考核即为不合格,将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清出教师队伍、开除等处理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第四章 考核的组织与实施第五条 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由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负责落实师德建设的具体工作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党政同责,承担师德建设的直接主体责任各二级学院成立师德建设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人数以 5-7 名为宜,至少吸纳 1 名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公平公正教师代表作为成员,具体落实学校关于师德建设的总体部署, 自主开展所在单位的师德建设和教师的师德考核工作第六条 专任教师的考核由所在院的师德建设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每年进行一次,与教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师德考核先于年度考核进行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师德考核,考核具体程序为:(一)个人自评。

      由教师本人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xx学院教师守则》以及师德负面清单,从政治方向、爱国守法、文化传播、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社会言行、学术道德、个人品行、廉洁自律、奉献社会等方面进行师德自我总结,作出等级评定,填写自评表,上交所在院二)学生测评由各二级学院师德建设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教师个人师德自我总结在所在院网站公开 3 天,要求所在学院学生在进行浏览和了解后,针对任课的教师进行师德测评教师任课多个班级可以随机抽取其中一个班级,参加测评的学生须达到该班级学生总数的 60,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进行评定,统计各个等级总数,取某等次的最大得票数作为该教师师德的评定等次学生给予被考核教师不合格等次时,必须写明该教师师德失范的具体原因未有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可由所指导过的学生作出测评无教学和指导学生工作任务的教师可由学生代表进行测评三)同事互评由各院师德建设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随机组织与被考核者一起工作的 5 名以上教师,依据该教师的师德个人总结,对照师德文件有关要求,对被考核教师进行师德评定同事互评给予被考核教师不合格等次时,必须写明该教师师德失范的具体原因四)单位考评。

      由各院师德建设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被考核教师的个人总结,参考教师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对照师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教师工作业绩,对被考核教师作出综合评议结论进行综合评定时,被考核教师被评定为优秀,除模范遵守师德相关要求外,还必须同时具备:1. 学生测评优秀比例占参加测评学生总数的 60以上;2. 同事互评没有不合格票各二级学院当年不在岗位的教师,无任何不良社会反映,师德考核可直接认定为合格,如无重大立功受奖表现,一般不得被考核为优秀被考核教师被综合评定为不合格之前,必须高度重视师生测评被考核教师过程中所反映的具体问题,并进行审核查证评定为不合格时,必须写明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五)结果反馈由各二级学院师德建设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向参加考核的每位教师反馈综合评定结果在向被考核为不合格教师通报结果之前,要向被考核人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听取被考核本人申诉之后再行核查无误后,方可正式通报教师本人被考核为不合格的教师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向学校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反映六)结果公示由各单位部门统一组织,面向本单位师生公示 5 个工作日可在单位公开栏、院网站公示七)各单位部门将个人考核表及单位教师考核情况汇总后,报送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个人考核表放入教师个人档案, 汇总情况由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存档备案。

      第七条 设立学校师德监督举报投诉平台举报:0710-3590255(人事处),3590724(纪委监察处),举报信箱:jsgzb@,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可对本校教师的师德情况进行监督,对师德失范问题进行举报投诉第八条 建立和完善师德申诉和调查机制受到举报投诉的教师,针对师生或社会各界所举报反映的问题若有异议,可直接向所在院师德建设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所在院师德建设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展开调查核实,并尽快将结果上报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亦可直接向学校师德监督举报投诉平台提出书面申诉,学校纪委或教师工作部责成所在院的师德建设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上报调查核实结果;对于师德失范较为严重的教师,由纪委牵头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由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存档备案第九条 对因师德失范确需进行处分或处理的教师,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根据失范原因和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分或处理意见,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第十条 获评学校年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教师,考核结果直接评定为优秀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第十一条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聘期)考核、绩效发放、岗位聘用、职务(称)晋升、评优评奖、进修深造、学科带头人选拔、研究生导师选聘的首要参考依据,实行师德考核不合格一票否决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职工要予以表彰和奖励,作为以后推荐选拔学校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的必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在教师在岗位聘用、职称(务)晋升、评优评奖、学科带头人培养与选拔、研究生导师选聘、国内外进修访学、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等方面优先考虑第十三条 对违反师德行为实行“零容忍”,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严格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校外兼职规范等,对违 纪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处理连续两年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的教职工,责令调离教师岗位第六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学校授权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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