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16篇).docx
33页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16篇)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精选16篇)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防止疾病经水传播,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县学校集中式供水、自备水、二次供水 第三条、三台县教体局是学校生活饮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县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其他有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生活饮用水必须与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第五条、在城市集中供水管网覆盖区域的学校必须全部使用城镇集中式供水,农村及城镇集中式供水无法覆盖区域可以使用农村集中式供水或学校自备水源供水 第六条、学校自备供水卫生要求(含农村集中式供水) (一)水源选择的卫生要求 1、水源选择: 水质良好、水量充沛、取水点及附近地区卫生状况良好,便于防护 水源选择应优先选择地下水,其次是江河水、湖水、塘水地下水的选择应尽可能远离污染源,地面水的取水点应尽可能设在城镇和工矿企业的上游。
2、水源水质的卫生要求: 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3838要求 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应符合GB/T14848要求水源水质经卫生部门监测评价合格 (二)水源的卫生防护要求: 1、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卫生防护: (1)水井周围30m范围内不得设置厕所、渗水坑、粪坑或化粪池,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不得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 (2)取水设施的卫生要求:尽可能修建取水层在第一不透水层以下的深井,并修建符合要求的井壁、井台、井栏、井盖、排水沟和泵房等设施 井壁:上部使用钢管、水泥、混凝土及其它符合卫生要求的不透水材料封闭严密,下部(含水层部分)为滤水管 井台:井口周围用不透水材料(如混凝土)建半径为1.5—2m、高出地面20cm以上的井台,井台表面从中央向四周倾斜,井台周围设排水沟 井栏:井口的井壁高出井台20—30cm 井盖:用不透水材料设易于开启和上锁的井盖 井房和泵房:修建专人管理,可上锁的井房和泵房 (3)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过滤蓄水池等制水、供水设施周围不小于10米的范围内不得修建禽畜饲养场、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2、以地面水为水源的卫生防护: 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的水域严禁捕捞、停靠船舶、游泳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 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从事网箱养殖,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栈或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物品的码头,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不得施用持久或剧毒的农药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水源为水库和湖泊水时,应根据情况,将取水点周围部分水域或整个水域及其沿岸划为卫生防护地带,并按上述要求执行 (三)制水、供水卫生要求 1、应当根据水源水质状况设置必要的净化设施、设备 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应进行沉淀(或澄清)、过滤处理,以地面水为水源的应进行混凝、沉淀(或澄清)、过滤等常规净化处理如经常规净化处理后某些指标仍达不到要求还需进行特殊的净化处理 2、必须采取消毒措施,并保证落实 无论水源水是地下水还是地面水,也无论水源水质的好坏,都必须设置消毒设施、配置消毒药品对水质进行消毒 第七条、学校二次供水卫生要求 (一)二次供水设施周围10m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
水箱周围2m内不得有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二)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无渗漏,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80cm,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要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应有盖(或门),并高出水箱面5cm以上,并有上锁装置,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水箱必须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不影响水的感观性状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学校48小时的用水量 2、二次供水设施不得与市政供水管道直接连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不得与大便口(槽)、小便斗直接连接 3、二次供水设施须有安装消毒设施的位置,有条件的单位应安装二次供水消毒装置 (三)每半年至少对二次供水清洗消毒一次,并进行清洗消毒效果检测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 篇2 1、生活饮用水操作人员必须经市卫生防疫站培训合格后并经体检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使用卫生防疫站指定的药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生活水箱进行定期的清洗、消毒; 3、定期对生活饮用水进行化验、检验,化验结果必须符合卫生局规定的标准,并且随时对生活水进行感观上的检查; 4、生活饮用水的设备、设施必须使用卫生防疫站认可的产品; 5、生活水箱间、水箱、设备机房钥匙必须由专人管理,使用和操作情况有记录存档; 6、生活饮用水的设备、管线不得与其它系统混用或连接; 7、生活水系统24小时有人巡检,确保系统正常无渗漏,杜绝与外部污染; 8、生活水箱机房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和卫生环境,以防污染; 9、生活水箱间、设备机房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有毒害或其它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 篇3 一、食品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9、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10.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11.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12.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13.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14.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二、饮用水 1、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师生饮水安全 2、学校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密切关注师生饮用水安全厨房负责蒸饭的工人为饮用水安全责任人 3、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每周进行一次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4、责任人须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 5、定期进行除“四害”的工作,使工作区内的除“四害”的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6、学校所有饮用水由学校统一管理负责饮用水安全的人员必须按时开关闸阀,确保水不外流,造成浪费 7、教职工打开水时间做到,节约用水厨房工人要和门卫做到严禁外单位人员到校取水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幼儿饮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1、幼儿园饮用水为统一供应的自来水,幼儿园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测,以保证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2、幼儿园安排专人对饮水设施及饮用水进行管理做到专人专管、定期清洗、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3、对幼儿园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4、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 5、装饮用水的保温桶,每学期进行消毒不少于五次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6、使用的饮水设施和桶装水应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7、幼儿园制定了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遵照“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幼儿园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8、在园内定期利用周计划进行饮用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喝矿泉水,纯净水 9、经常宣传相关饮用水卫生安全常识 10、饮水设施及饮水桶必须无毒无害接受我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 篇5 一、为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我单位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确保水质安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饮用水由本单位总务处负责管理总务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制定并落实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工作计划措施,确保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有专人落实饮用水设施管理工作,每学期将饮用水水样送疾控中心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饮用 四、应保持饮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 五、定期做好直饮机滤芯的更换登记工作,滤芯更换后饮用水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六、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饮水机的正常使用,并定期做好饮水机清洗消毒及登记工作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七、桶装饮用水仓库应保持环境整洁,并做到离地离墙,干燥通风 八、定期对饮用水卫生展开全面检查 九、应建立涉水产品以及消毒产品的索证台帐并做好登记 十、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十一、从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