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doc
33页光彩国际中心—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1/34FJG-2006-02光 彩 国 际 中 心精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C 座 二 标 段 5-17 层 )工程名称:光彩国际中心工程地点:北京市崇文门内大街 12 号合同编号:FJG-2006-02建设单位: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深圳海外装饰工程公司 签订时间: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光彩国际中心—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34目 录第一部分 协议书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1. 词语定义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4. 图纸5. 合同各方之职责与权限6. 一般权利与义务7. 进度计划8. 开工及延期开工9. 暂停施工10. 工期延误11. 工程竣工12. 工程质量13. 检查和返工14. 安全施工及检查15. 事故处理16. 合同价款及调整17. 工程预付款18. 工程量的确认19. 工程款(进度款) 的支付20.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21.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22. 工程设计变更23. 其它变更24. 确定变更价款25. 工程竣工及竣工资料26. 工程结算27. 质量保修28. 违约29. 索赔30. 争议31. 工程分包和转包32. 不可抗力33. 保险34. 担保35.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36. 合同解除37. 合同生效和终止38. 工期39. 补充条款40. 合同附件41. 合同份数第 1 页第 4 页第 4 页第 5 页第 5 页第 6 页第 6 页第 7 页第 10 页第 11 页第 11 页第 11 页第 12 页第 12 页第 12 页第 13 页第 13 页第 14 页第 14 页第 14 页第 14 页第 15 页第 16 页第 16 页第 17 页第 17 页第 18 页第 19 页第 19 页第 19 页第 20 页第 20 页第 21 页第 21 页第 21 页第 21 页第 22 页第 22 页第 22 页第 23 页第 23 页第 24 页第 24 页光彩国际中心—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3/34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方: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承包方:深圳海外装饰工程公司(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的基础上,就“光彩国际中心”精装修工程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同时,甲乙双方须就本合同另行签定《公平交易承诺书》 (公平交易承诺书见附件 1)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光彩国际中心建设地点:北京市崇文门内大街 12 号(东单路口东南角)建筑面积:约 250000 平方米结构类型: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工程简介:本工程地上由相连的五栋塔楼组成,中间 C 座 23 层,四角 A、B、D 、E 座 18层地下部分全部连通,共 3 层,层高分别为 B1-- 6.3 米,B2--4.8 米,B3--4.5 米地下一层为自行车库、商业、员工餐厅等,地下二、三层为停车及设备用房,其中地下三层按六级人防地下室设计本工程为高档商用写字楼监理情况:“光彩国际中心”实行监理制,由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全过程监理二、 工程承包范围:2.1 招标文件规定的精装修工程—二标段(5-17 层)中涉及的全部内容;2.2 与初装修工程、机电工程、泛光照明(含室内、室外部分)工程、擦窗机工程、幕墙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等各专业的配合及收口工作;2.3 竣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图纸的绘制、竣工清洗和保修等;2.4 未尽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十之《技术标准及要求》 、答疑文件// 、 《第一(二)标段技术要求补充文件》 、 《第一(二)标段精装技术要求二次补充文件》 、 《第三(四)标段技术要求补充文件》 、 《第三(四)标段精装技术要求二次补充文件》 、图纸。
三、 工期3.1 计划开工工期:2006 年 2 月 27 日光彩国际中心—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4/343.2 计划完工工期:2006 年 8 月 31 日四、 质量标准:确保承包的工程质量标准为北京市优质工程,获得北京市装饰工程优质奖,确保鲁班奖的评奖标准五、 合同价款:金额(大写):玖佰陆拾壹万伍仟玖佰陆拾元零肆分(人民币)¥:9615960.04 元六、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及其它约定详见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七、 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 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2006 年 2 月 27 日合同订立地点: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 生效 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盖章):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内大街 12 号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深圳海外装饰工程公司(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光彩国际中心—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5/34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一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 合同条款:是甲方与乙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2) 发包方(简称:甲方) :指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3) 总包:指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4) 精装修工程承包方(简称:乙方):指合同中约定分包精装修工程的承包商5) 项目经理:指乙方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6) 设计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的单位,即美国 LTC 设计公司及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7) 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单位,即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8) 甲方代表:指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甲乙双方在合同光彩国际中心—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6/34条款中约定9) 合同:指中标通知书、合同条款、合同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中标函、合同协议书,以及其它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承包合同中的其他文件10) 合同价款:指在合同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乙方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应支付的款项11) 规范:指合同中规定的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各种工程规范及由乙方提供的并经甲方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其他工程规范。
12) 图纸:指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3) 投标文件: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按招标文件规定并为招标单位所接受的,为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出的带有报价的所有投标和澄清文件14) 中标函/中标通知书:指甲方对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书的正式接受15) 工期:指甲方、乙方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6) 开工日期:指乙方接到甲方发出施工通知书的日期17) 竣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18)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函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9)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20)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2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2)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 ;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 24:00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光彩国际中心—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7/34(1) 本合同协议书(2) 合同条款(3) 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4)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5) 工程规范、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 图纸(7)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方、乙方及相关各方协商解决当协商不一致,按本合同条款 30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 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及国家、部委及北京市有关精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工艺、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等。
3.3 适用标准、规范本工程适用的国家标准、规范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十 《技术标准及要求》 、答疑文件/ /、 《第一(二)标段技术要求补充文件》 、 《第一(二)标段精装技术要求二次补充文件》 、 《第三(四)标段技术要求补充文件》 、 《第三(四)标段精装技术要求二次补充文件》 、图纸;招标文件中没有约定且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适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认可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文4. 图纸4.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天内向乙方提供图纸 1 套(招标时已提供)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光彩国际中心—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8/344.2 乙方应提供 8 份经甲方审批后的工程详细设计图纸分送各有关单位,作为工程施工的依据,乙方并应提供 A3 版图纸 1 份给甲方。
乙方如需修改已经交付的施工设计文件或加工制作工艺设计文件,则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设计顾问并提交修改文件,经甲方、设计顾问批准同意后进行修改4.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4.4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甲方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二 权利与义务5. 合同各方之职责与权限5.1 监理派驻的代表姓名:程峰 职务:项目总监甲方委托的职权:根据甲方与监理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所示内容;5.2 甲方派驻的代表姓名: 黄翼云 职务: 总经理 职权: 1)进行工程质量进度的宏观控制;2)确定工程的技术方案及相应的经济、技术洽商;3)监督监理方的日常工作、审核工程款及相关经济洽商的确定情况等;5.3 总包单位派驻的代表姓名: 康世均 职务: 中关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