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205公路马芜段改建项目水保方案(送审稿).doc
155页1 综合说明1 综合说明1.1 项目及项目区概况205国道马鞍山段改建工程起于205国道与马鞍山市区南环线交叉处大转盘,沿老路经当涂至马鞍山市与芜湖市交界处塔桥,里程约19.02km本项目建设是安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提高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沿线经济开发区建设、促进马鞍山市社会经济发展、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的重要举措,是促进马鞍山市城市发展的重要举措本工程由路基工程、交叉工程、桥涵工程、临时堆土场、取(弃)土(渣)场、施工营地、施工临时道路等组成全线里程约19.02km,设计为城市道路,设计速度60km/h,红线宽度75m,大、中、小桥以及涵洞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沿线共设桥梁1175.4 m /5座,其中大桥1055.4 m /3座(含新桥铁路高架桥425.4m /1座),中桥100 m /1座,小桥20 m/1座;涵洞19道,设置平面交20处,立体交叉1处,收费站1座工程总占用土地197.16hm2,其中永久占地145.9hm2,临时占地51.26hm2;全线开挖土方31.91万m3(自然方,下同),填方168.9万m3,借方161.08万m3(设取(弃)土(渣)场3处);需拆迁各类房屋53840m2,产生弃渣2.7万m3。
拆迁安置由当地政府统一安置本工程由马鞍山市公路管理局建设,工程估算总投资14.46亿元,其中土建投资约10.02亿元,25%由业主自筹,75%从国内银行贷款计划2011年1月开工,2012年12月完工,施工总工期24个月受马鞍山市公路管理局委托,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于2010年3月初编制完成了《205国道马鞍山段改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0年6月初着手编制完成了《205国道马鞍山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年7月受鞍山市公路管理局的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任务在全面搜集和掌握详细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及时组织项目组技术人员与业主和主设单位技术人员一起沿公路沿线进行实地查勘,向项目业主和主设单位技术人员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工程布置、专项工程设计、绿化美化设计等基本情况,并在业主的配合下,对公路沿线及周边地区地貌、植被、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等规程规范,以工可报告为依据,通过现场查勘调查、收资,于2010年8月编制完成了《205国道马鞍山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
项目区地处长江下游东岸冲积平原,地形开阔平坦,地面坡降平缓项目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气温为15.8℃,≥10℃积温5200℃多年平均降水量1023mm,水面蒸发量1458.7mm5年一遇最大24h降水量141mm,10年一遇最大24h暴雨量175mm,最大冻土深度9cm无霜期234天,多年平均风速为2.9m/s,最大风速24.3m/s,全年主导风向为ENE项目区土壤主要为黄棕壤、棕红壤、水稻土、潮土、粗骨土,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草地带,项目区林草覆盖率为29.07%该区土壤侵蚀类型为水蚀,侵蚀强度为微度,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300t/km2·a,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的规定,项目区的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根据皖政[1999]53号《关于划分全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告的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本工程属建设类项目,应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防治标准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土保持[1994]51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工程为改建项目,其主体工程设计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深度与主体工程编制深度一致,为可行性研究阶段。
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结合工程的建设进度安排,本改建项目预计于2011年1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建成投产,工期24个月本方案设计水平年确定为工程完工后的第一年,即2013年至设计水平年规划防治目标值:①扰动土地整治率95%,②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8%,③土壤流失控制比1.0,④拦渣率95%,⑤林草植被恢复率97%,⑥林草覆盖率22%1.2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项目区域无泥石流易发区、无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不存在生态脆弱区项目建设仅对项目区的土壤和自然植被造成扰动和不利影响,没有对周围环境产生无法治理或破坏性的影响本工程施工方法、工艺、时序基本合理公路沿线取(弃)土(渣)场选址的原则、位置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取土方量合适主体工程设计中未考虑路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防护措施或不足,此外,主体设计重点倾向于主体工程运行安全,对临时堆土场、取(弃)土(渣)场、施工营地、施工临时道路水土流失预防与生态保护涉及较少,本方案需予以补充综合评价认为,本工程的建设不存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制约因素,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1.3 防治责任范围及分区1)防治责任范围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36.09hm2。
其中项目建设区197.16hm2,直接影响区38.93hm22)防治分区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路基工程区、交叉工程区、桥涵工程区、临时堆土场、取(弃)土(渣)场区、施工营地区以及施工临时道路区共7个防治分区1.4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本工程扰动地表面积170.56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为161.58 hm2,弃土弃渣量24.09万m3,建设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15364.1 t,新增土壤流失量13620.1 t,其中施工准备期水土流失量1418.6t,施工期水土流失量13129.4 t,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量816.1t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尤其在路基土石方施工期,路基开挖及填筑形成裸露边坡;取(弃)土(渣)场取土时段,是产生土壤流失量及流失强度较大的时段,也是需要重点防治的时段1.5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主要工程量1)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① 对路基工程区、桥涵工程区、交叉工程区等主要建设区域要做好预防保护措施及土石方平衡的合理调运利用,优化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弃渣量,做好公路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拦挡、排水、沉沙、覆盖等防护措施,注意植被绿化,改善和恢复生态景观;② 对取(弃)土(渣)场区主要采取排水、临时拦挡、恢复林草地等措施;③ 对施工临时道路区、施工场地主要是采取临时排水、覆盖等措施,对迹地进行场地清理和平整,恢复耕作。
2)主要工程量① 路基工程区工程措施:表土剥离8.9万m3,纵向浆砌石排水沟16.8km,排水钢筋砼涵管37.6km,浆砌石沉沙池34个植物措施:栽植乔木39940株,栽植灌木68000株,栽植草坪25.03hm2,撒播草籽5.29hm2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0.98km,沉沙池42个,密目网2.2m2② 桥涵工程区临时措施:袋装土围堰填筑、拆除12400m3③ 交叉工程区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1万m3,纵向浆砌石排水沟0.82km,排水钢筋砼涵管0.42km,浆砌石沉沙池5个植物措施:栽植乔木20株,栽植灌木200株,栽植草坪0.03hm2等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00m,密目网0.1万m2④ 临时堆土场区工程措施:土地整治1.84 hm2植物措施:撒播草籽0.64hm2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0.79km,沉沙池3个,袋装土拦挡1081m3⑤ 取(弃)土(渣)场区工程措施:表土剥离8.55万m3,土地整治21.68hm2,开挖土质排水沟2.15 km植物措施:栽植乔木13550株,撒播草籽32.51hm2临时措施:袋装土拦挡2373m3⑥ 施工营地区工程措施:表土剥离2.4万m3,土地整治8.0 hm2。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3.8hm2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3.98km,沉沙池8个,袋装土拦挡3600m3⑦ 施工临时道路区工程措施:土地整治1.41 hm2临时措施:开挖土质临时排水沟6.4 km1.6 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方法主要调查监测与定点观测相结合的方法,共布设7处监测点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即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本项目在整个建设期(含施工准备期)内必须全程开展监测,且要开展不间断监测对路基工程区、取(弃)土(渣)场区正在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建设情况等至少每10天监测记录一次;扰动地表面积、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拦挡效果等至少每1个月监测记录一次;主体工程建设进度、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生长情况等至少每三个月监测记录1次遇暴雨(24h降水量≥50mm)、大风等情况应及时加测水土流失灾害事件发生后1周内完成监测1.7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3769.37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工程工程投资2665.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607.09万元,植物措施342.64万元,临时工程276.23万元,独立费用253.83万元,基本预备费208.79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80.79万元。
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58.8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50.87万元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可达到:扰动土地整治率98.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9.4%,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8.2%,植被植被恢复率99.2%,林草覆盖率34.1%1.8 结论及建议工程建设将对项目区生态环境造成一定范围和程度的不利影响主体工程设计对主体工程区路基填筑边坡及特殊路基地段采取了防护及加固等处理措施,考虑了路基路面的排水工程以及公路沿线的绿化美化等措施,对取(弃)土(渣)场施工结束后的恢复植被、施工临时道路的排水、防护等措施也提出了要求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工程符合《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号)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不存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制约因素,工程设计的推荐方案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工程建设是可行的建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下阶段设计时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加强工程区地质勘察工作,并进一步优化施工进度安排计划,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以减轻土壤流失量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有关要求,施工时应结合主体工程建设先行修建排水沟或临时挡土堤,加强施工管理,使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边坡开挖后,应尽快布设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护坡工程和植物措施,防止“先破坏,后治理”现象的发生。
应对工程实施招投标制,聘请有相应资质的水土保持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分别对本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理、监测水土保持措施应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要求205国道马鞍山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项目名称205国道马鞍山段改建工程流域管理机构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涉及省区安徽省涉及地市或个数马鞍山市涉及县或个数当涂县雨山区项目规模公路长19.02 km总投资(亿元)14.46土建投资(亿元)10.02动工时间2011年1月完工时间2012年12月设计水平年2013年项目组成建设区域长度/面积(km/hm2)挖方量(万m3)填方量(万m3)路基工程区17.63/137.5120.47164.88桥涵工程区1.18/6.68交叉工程区0.21/1.71临时堆土场区2.480.030.03取(弃)土(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