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另一方能够要回来一方给他们的财产吗?.doc
2页夫妻另一方能够要回来一方给他们的财产吗? 夫妻在离婚时,对财产分割是可以自由协商确定的,即使是约定一方把财产全部给另一方,也不算不平等条约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一方给第三人的财产,另一方是否有权要回来? 律师的观点如下: 夫妻一方给第三人的财产,另外一方是否可以要回来?对这个问题要进行深入分析,不能简单说可以要回来或者不可以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储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从婚姻法的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婚姻法实行夫妻财产法定共有制度,即在夫妻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实行夫妻财产共有制度。
作为例外的情况即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有特别约定的,按照夫妻双方约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约定优先适用于婚姻法的规定 因此在回答夫妻一方给第三人的财产,另一方是否有权要回来这个问题时,首先应该明确夫妻一方给第三人的财产是属于其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其个人财产,罗光飞律师个人认为夫妻另外一方无权请求返还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夫妻另一方有权主张要求返还 夫妻一方给第三人财产的行为的性质应该是赠与的性质如果夫妻没有约定财产制度的情况下,法律认可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不是按份共有既然是共同共有,夫妻一方无权擅自将共同共有的财产赠与给他人的行为应属于无效法律行为夫妻另外一方主张撤销赠与追回夫妻共同财产,应有权对赠与的全部财产主张撤销权,而不是对部分财产因此第三人也不能以只需要返回赠与财产的一半进行抗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