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docx
7页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一、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概念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刑法第336条第2款),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峻的行为 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干脆侵扰的是困难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的安排生育政策和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人口问题始终是极为重要的问题实行安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人口政策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对本国人口再生产过程施加影响和干预的详细规定与措施我国现阶段的人口政策即“限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养”的提出,不仅具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即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而且还具有充分的客观依据即社会主义社会人口发展规律和我国的人口现状我国的人口规律是:在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发展和社会成员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人口的增长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生产相适应,劳动力得到充分而合理地利用,全体人民在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
切实驾驭落实节育措施,不仅可以限制人口增长,同时也有利于爱护人体健康,提高人口素养,促进民族旺盛为了搞好安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卫生部于11017年修订了《节育手术常规》,国务院安排生育领导小组、卫生部联合颁布了《关于提高节育手术质量的通知》,11013年12月卫生部颁发了《安排生育技术管理工作条例(试行)》,和《男性节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标准(试行)》,11016年颁布了《妇幼卫生工作条例》以上文件对我国安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尤其是节育技术质量管理作了规定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就是在没有经过审查批准,没有取得生育证的状况下实施的,是对安排生育制度的违反和破坏由于其行为对象针对的是不特定的人,因而必定对公众的健康、生命平安造成现实的威逼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官内节育器,情节严峻的行为 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是指没有医师资格的人,违反安排生育政策和制度,为他人进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行为擅自为他人进行假节育手术,是指没有医师资格的人,违反安排生育政策和制度,为他人进行假结扎输卵(精)管手术的行为。
情节严峻,一般是指多次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等手术,致使多人超安排生育的;运用不合卫生标准或医疗标准的方法,致使就诊人遭遇重大苦痛或者损害就诊人健康的;以营利为目的,鼓动他人接受节育复通等手术,妨害安排生育的,等等情节严峻”是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但必需是未取得医生执业的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假如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实施破坏安排生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有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权为他人实施安排生育手术,但为了牟取不法利益或者基于其他考虑所实施的行为 三、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认定 (一)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破坏安排生育工作的行为有许多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照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336条第2款的规定,行为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峻的,予以刑事惩罚由于刑法明确规定了上述四种方式,实施其他破坏安排生育的行为不构成本罪,视其详细行为及情节赐予行政或者治安惩罚。
同时,本罪属于情节犯,情节严峻的,构成本罪,假如行为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但尚未达到情节严峻的程度,也不构成本罪,视其详细行为及情节赐予行政或者治安惩罚 (二)本罪与其他相关犯罪的界限 1.本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峻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峻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区分两罪,主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也就是不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诊疗活动资格的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一般是经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育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并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两罪主体的区分在于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上 (2)主观有意不同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有意,即明知自己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而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医疗事故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严峻不负责任的心态 (3)行为要件不同本罪以情节严峻作为成立犯罪的要件;医疗事故罪要求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峻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才予以刑事追究 2.本罪与非法行医罪的界限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峻的行为。
本罪与非法行医罪一并规定在《刑法》第336条,与非法行医罪是特别与一般的关系实施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的行为也属于行医范围,是非法行医的特别表现形式由于《刑法》第336条第2款特殊规定了本罪,假如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峻的,即以本罪认定,解除适用非法行医罪的规定 四、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惩罚金;严峻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五、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立案标准 《立案追诉标准(一)》第五十八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伤、重伤、死亡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的; (二)非法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五人次以上的; (三)致使他人超安排生育的; (四)非法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 (五)非法获利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六)其他情节严峻的情形。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一方面严峻损害国家的安排生育基本国策,另一方面严峻损害就诊人生命健康,必需予以打击本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从罪状规定的情节严峻角度作出了规定: 一是造成就诊人轻伤、重伤、死亡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的本罪发生于非法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过程中,假如就诊人因此而出现轻伤、重伤、死亡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是非法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5人次以上的由于本罪以情节严峻为构成要件,《立案追诉标准(一)》的其次项从人数和次数角度上作出了规定 三是致使他人超安排生育的非法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致使他人超安排生育的,违反了国家的安排生育基本国策,当属于情节严峻,应予立案追诉 四是非法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一方面违反了国家的安排生育基本国策,将造成诞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另一方面对于孕妇存在潜在的危急,此种情形当属于情节严峻,应予立案追诉 五是非法获利累计5000元以上的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的行为人往往具有营利目的,非法获利的多少也可以反映其情节严峻程度。
5000元的标准是综合参考了类似犯罪的数额标准加以规定的 六是其他情节严峻的情形为弥补列举式规定的不足,适应司法实践的须要,此处规定了兜底性条款 六、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司法说明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三十六条其次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惩罚金;严峻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司法说明]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限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难 的刑事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2003年5月15日起施行 : 第十二条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非法行医,具有造成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严峻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行医罪定罪,依法从重惩罚。

卡西欧5800p使用说明书资料.ppt
锂金属电池界面稳定化-全面剖析.docx
SG3525斩控式单相交流调压电路设计要点.doc
话剧《枕头人》剧本.docx
重视家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治家应成为领导干部必修课PPT模板.pptx
黄渤海区拖网渔具综合调查分析.docx
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运输工程)-公路篇》真题及答案.docx
【课件】Unit+3+Reading+and+Thinking公开课课件人教版(2019)必修第一册.pptx
嵌入式软件开发流程566841551.doc
生命密码PPT课件.ppt
爱与责任-师德之魂.ppt
制冷空调装置自动控制技术讲义.p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