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如此改签劳动合同合理吗?.docx
2页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案例如此改签劳动合同,合理吗? 某销售员林某在上海某公司工作快十年了不久前,公司来了一位新的人事主管,他提出公司现在要调整组织架构,要求他都跟公司下属的连锁分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表示这也是老板的意思老板对他一贯都还不错,他原来想就根据公司的看法签合同算了,但是又有同事说这其中可能有诈,不知道这样重新签合同会有什么风险?请帮忙分析一下 (答案公布时间11:10左右) 第二节课案例解析: 在履行期间,被要求重新签合同,而且合同中的还发生了改变,这的确会给林某的'相关权利行使带来影响 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签订不仅明确了劳动者接受谁的管理监督、为谁服务,同时也明确了相关法定义务的承受者重新签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主体,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看就是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新的用人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上述行为对劳动者的相关权利会带来较大的影响比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会因此中断、劳动次数因此而重新起算,这两项径直影响到劳动者今后主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权利的行使而变更合同主体,如新用人单位缺乏足够的履约技能,在客观状况发生改变后可能无法与劳动者持续劳动关系或发生意外后无法予以劳动者足够的保障。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相关待遇的享受也可能产生影响现在的劳动合同大多是格式化的,其中关于劳动酬劳、福利待遇以及制度规定等均只做原那么性表述,详细内容通常通过员工手册、等表达劳动者在重新签劳动合同时,如不加留意,可能对今后享受待遇等带来不利影响 本案中,林某在该公司工作已近十年,双方关系也比较融洽因此,对于公司现在提出的重新签劳动合同的要求,他可以依据公司及本人的实际状况综合考虑,决断是否签假如确属公司结构调整,他也情愿继续在那儿工作下去的,那么他在重新签合同时,需要留意二点: 1、在原公司工作已近十年,意味着原合同到期将享有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现在原合同未到期的状况下,公司要求他与下属连锁公司签订合同,双方应对他原来的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做相应的处理,即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在重新签订合同时明确原工作年限视为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以避开今后产生麻烦 2、对于在新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酬劳、福利待遇及规章制度等,在重新签合同前应当充分了解关注,避开今后发生因商定不明而至诉讼的状况发生 第 2 页 共 2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