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docx
6页黑龙江省黑龙江省2014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一、招聘原则“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集中培训、签订合同、上岗任教的程序进行二、招聘岗位计划2014年全省共招聘“特岗教师”2488名,其中,招聘初中教师1015名,小学教师1473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黑龙江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计划》(附件2)三、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和领导一)省教育厅组织有关部门负责招聘的宣传、报名、考试、评卷、成绩发布、录取,以及相关信息发布等项工作二)各设岗县(市)所在的市(地)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受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务、面试监管等工作三)各设岗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面试考核、组织体检、签订合同以及聘任等工作四、招聘对象、条件及政策加分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为辅。
服务期未满的在岗特岗教师(含其它项目生)以及录取后未到岗或离岗的不能报考一)招聘对象(一)招聘对象(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小教五年制专科,下同)毕业生(限报小学除语文、数学、英语以外的岗位);(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截至2014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14年服务期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选派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从教人员,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2013年及其以前服务期满的,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对待二)招聘条件(二)招聘条件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⒈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⒉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含同类应届毕业生,下同);申报小学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其中申报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
⒊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⒋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三)政策加分(三)政策加分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相应加分:⒈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⒉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大学期间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下同)加5分,校级“三好学生”加2分⒊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及其以上的加5分⒋报考户籍所在县或入学前原籍所在县所设岗位的加10分⒌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支教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加10分,服务期满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面试考核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五、招聘程序(一)信息发布(一)信息发布我省实施“特岗计划”的新闻宣传及信息发布的网站为:黑龙江教育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