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辩证法-第十一章 技术价值和技术社会观.doc
9页第十一章 技术价值和技术社会观 第一节 技术价值 一、技术价值的概念及特点 1、技术价值:应用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概念来考察和评价技术对人与社 会的作用和意义,是现实的人同满足其需要的技术的属性之间的一种关系技术价值只有在与主体发生相互关系的过程中,才能显现出来正面价值与负面价值(或没有价值) 2、 技术的二重属性与价值的关系技术的自然属性:技术作为实现自然界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手段、方 法和活动,具有自然属性,并且是自然过程主要表现为:技术产品的效用 性、技术原理的科学性、技术操作的规范性、技术存在的客观物质性、技术 后果的二重性等各个国家、民族虽然社会制度、政治结构和文化传统不同, 但它们在生产技术和工程技术上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过程是基本相同的技术的社会属性:技术作为社会的人所创造、所应用,服务于一定的社会目 的并满足其需要的手段、方法和活动,具有社会属性,并且是社会过程主 要表现为:社会制约性、经济性、革命性、历史性、民族性不同的社会制 度、经济结构和文化传统必然产生不同的技术背景 技术价值来源于技术本身所具有的属性,是技术属性在与主体发生关系中的 体现 技术的自然属性是其社会属性的基础,技术的自然价值是实现其社会价值的 基础。
技术的自然价值与社会价值的体现是同技术所在的环境条件分不开的 3、 技术价值的特点 客观性:技术属性的客观性,人与社会需要的客观性(受自然和社会条件的 制约) 实践性:技术在与主体的相互作用中显现其价值,而这种相互作用的关系是 在实践过程中产生的 历史性:技术价值的显现与为人们所承认需要一个历史过程 相对性:技术的自然属性是绝对的,技术的社会属性是相对的 二、技术价值的主要内容 1、技术的自然价值:技术在与主体发生作用的过程中,主要通过技术设计 和发明,由其自然属性显现出来的价值 技术的效用价值是其主要成分,是在技术实践中,是以精确性、耐久性和 低成本等形式表现出来的 技术的自然价值是价值中立的 2、 技术的社会价值 技术的社会价值:是指在技术与主体发生相互作用中,主要通过技术的开发 和生产、技术的应用和普及,由其社会属性显现出来的价值 ①技术的经济价值 ②技术的政治价值 ③技术的文化价值 ④技术的生态价值 三、技术价值的观点及评述①技术价值中立论(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技术本身是中性的,不含 有任何的价值价值判断,没有善恶和对错之分。
②技术负荷价值论(辛普森):技术是负荷价值的,任何技术都有一定的 价值取向和价值判断 ③技术价值折中论(阿诺德•佩斯):技术在一方面是中立的、无价值的, 而另一方面却是有价值负荷的如:机器本身是中立的,但机器的使用却是 有价值负荷的 ④技术批判理论:技术价值是在技术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相互作用的过 程中表现出来的列如:芬伯格认为:技术价值存在于技术的自然属性 (“技术编码”)和社会属性(“人类控制”)的相互作用之中(“交叉域” ),这种相互作用的过程即为“斗争场景”,技术价值就是在这个“交叉域” 范围内,经过“斗争场景”表现出来的 评述 技术具有自然价值和社会价值技术在自然价值方面是中立的,在社会价值 方面是价值负荷的 以上各类观点或是片面强调技术社会价值和自然价值中的某一方面,或是没 有考虑到技术的自然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辩证关系 第二节 技术伦理 技术伦理:是围绕技术所产生的道德现象和道德关系,是技术发明者、 使用者和观察者等不同的主体在技术所发生的伦理关系中所应该具备的 道德品质、应该遵守的道德规则和应该尽到的道德职责 技术价值是技术伦理产生与形成的前提和基础,技术伦理则是对技术正 面价值的维系和对技术负面价值的制约或控制。
技术价值是技术伦理产生与形成的前提和基础,技术伦理则是对技术正面价 值的维系和对技术负面价值的制约或控制 二、技术发展的伦理问题1、技术发展的目的问题:技术究竟应为什么目的服务?是用来造福于人类? 还是危害人类?是应为人类的整体利益服务?还是应为个人或集团谋取私利 服务? 德国技术伦理学家汉斯•尤纳斯在《责任原理》一书中提出了其著名的责任 伦理观,指出合乎道德伦理行为的技术活动应该关心未来、自然、人类后代 和整个生命界,技术活动要对自然负责,要尊重和保护未来人类及未来世界 的尊严和权利,要符合自然规律和人类的目的,要兼顾人类的近期、中期和 长远利益、局部与整体利益、个人与他人利益、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利益 2、对待技术负面效应的认识问题 马克思曾指出:“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 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后却引 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新发现的财富源泉,由于某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 魔力而变成贫困的根源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 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 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
我 们的一切发现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具有理智生命,而人的生命则 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现代工业、科学和现代贫苦、衰退之间的这种对抗,我们时代的生产力和社会关系之间的这种对抗,是显而易见的、不可避免的 和毋庸置疑的 恩格斯则曾警告人们不要过分陶醉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 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 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结果, 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 德国技术伦理学家汉斯•尤纳斯的“责任伦理”观认为: 在预测未来时应该采取“ 预凶” 方法而不是“ 预吉” 方法 现代技术所采用的“ 预吉” 方法会诱惑人们在技术的使用中走向极端 和偏畸 “ 预凶” 方法却由于注重技术所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而可以促使人们 对其产生“ 恐惧和敬畏” 心理,从而使其谨慎使用技术并预先做出对策3、技术所追求的最高伦理原则问题 技术最高伦理原则是统摄技术其他伦理问题的最高原则 技术的最高伦理准则应是真、善、美的统一技术应以对于自然的规律性认识为基础,应当符合自然规律对于自然规 律的违背,必然导致自然界的报复。
因此,技术必须求真技术应服务于人类的整体利益,体现人类实践的要求,满足人类的各种需 要因此,技术必须求善技术应为陶冶人们的心灵,塑造美好的精神世界服务因此,技术必须求 美 4、高新技术与传统伦理的冲突问题 首先,高新技术改变了传统伦理关系“克隆”技术可以产生出相同于亲代的新生物,但同时也向我们提出了应 如何看待“克隆人”与其亲代之间的关系的问题 其次,高新技术还可以对传统伦理观念产生直接的冲击“安乐死”技术对“敬畏生命”、“生命无价”等传统的生命伦理观产生 了巨大的冲击器官移植技术则因改变了脑死亡与呼吸死、心脏死之间的原有联系,从而 对与死亡相关的传统伦理观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5、其他技术发展中的伦理问题 技术改造自然、社会和人类自身的价值标准和道德界限 技术工作者应遵循的一般道德规范 有关技术活动的动机和效果的道德评价 技术伦理与技术立法之间的关系 高技术发展对人类传统伦理的影响 技术伦理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关系 6、 工程师的社会责任 关于工程师对其工作的社会后果应负什么样的责任,人们的认识同样有分 歧尽管分歧不象科学家的社会责任那么大 工程哲学家塞缪尔·佛洛曼(SamuelFlorman)认为工程师的基本职责只是把 工程干好;工程师斯蒂芬·安格(StephenUnger)则主张工程师要致力于公共福利义务, 并认为工程师有不断提出争议甚至拒绝承担他不赞成的项目的自由。
“过去,工程伦理学主要关心是否把工作做好了,而今天是考虑我们是否做了 好的工作 早期的工程师(拉丁语ingeniator)是指建造和使用“战争机械”的人,直到 18世纪末,工程指的主要都是军事工程,那时的土木工程只是和平时期的军事 工程,相当程度上听从于国家的指导不管工程师的技术力量有多强,他都首 先要服从,服从命令是他最主要责任 即使后来机械、化学和电子工程等领域不断发展也没有改变工程从属于外界 社会机构(政府或商业企业),工程师的服务对象也主要是政治力量或经济力 量,它们远远超过单个工程师所行使的任何技术力量 19世纪末在一些工业发达国家,随着工程师人数的增加和手中的技术力量的 增强,工程师要求独立自主,相继成立了各种工程师协会他们认为工程师是 技术改革的主要促进力量,因而是人类进步的主要力量 工程师越来越强调,他们应当是不受特定利益集团偏见影响的、合逻辑的脑 力劳动者,所以也有广泛的责任以确保技术改革最终造福人类他们应该遵 守可称之为“技术律令”的东西 “你应该只设计或帮助完成不会危害公众幸福的工程,应该警告公众反对任 何不满足这种条件的工程 从实际情况看,,工程师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因为,所有 工程技术专家的工作在更大程度上是受经营者或政治家控制,而不是由他们 自己支配的 工程师的社会责任有几种不同的层次其一,当工程中雇主利益与公众利益, 以至社会或人类的长期利益之间有冲突,工程师应首先维护谁的利益?其二, 对自身工作中由于失职或有意破坏造成的后果应负什么责任?其三,对由于 无意的疏忽(如产品缺陷)或由于根本没有认识(如地震预报失误)而造成的影 响分别应负什么责任? 理想状况是作为科学共同体的一员,作为社会的一个公民,以及作为科研机构 的一个雇员这三者责任的统一,但事实上,它们常常有各种冲突 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是工程师是否应该成为“告发者” ? 由于科学家和工程师的工作性质使他们常常直接和最早了解公司或其它机构 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产品质量、性能的缺陷,对公众的安全和健康或环境 的影响等他们有没有权利,是否应该披露事实的真相 在实际生活中,这些告发者常常被解雇、调动或被视为捣乱者现在一些科 学技术专业协会常常支持告发者,例如工程师伦理法规要求工程师在履行职 业任务时把公众的安全、健康和幸福放在首位 工程师和科学家有预测和评估科学技术应用中的正负效应、对公众进行科学 教育的责任。
当代科技革命的新发展赋予科技工作者前所未有的力量,使他们的行为后果 常常大到难以预测计算机信息技术、互联网、基因工程、核能、新材料等 技术在给人类带来利益的同时还带来可以预见的和难以预见的危害甚至灾难,或 者给一些人带来利益而给另一些人带来危害科技工作者的伦理责任成为极 需重视的问题 从某种角度看,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大科学时代,科学家和工程师的伦理责任甚至要远远超过做好本职工作从制度上看,想从根本上解决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的利益冲突,除了像M. 邦格(当代著名科学哲学家)所设想的力争技术的民主控制,即公众参与所 有大规模的技术规划之外,还需要有整个社会的变革需要整个社会科学素 质的提高 没有民主的社会制度,科学家和工程师社会责任的将由于缺乏社会的保障而 难以真正实现 没有公众科学素质的提高,对科技的民主控制将只是形同虚设 案例:“死亡天使”——正义的天使?邪恶的天使?魔鬼? 死亡天使震惊法国1998年7月25日,法国司法部官员宣布,他们正在考虑 对协助30多名老年绝症患者实施安乐死的护士克里斯蒂娜·马莱夫尔以谋杀 罪提出指控但马莱夫尔的行为却赢得了一些人的同情,她不但荣获“死亡 天使”的称号,而且使法国重新展开了一场关于安乐死是否应该成为合法的 辩论。
这是法国最引人瞩目的一起安乐死案件现年28岁的马莱夫尔从1995年起在 巴黎西郊芒特拉若利的一家医院工作从1997年1月开始,她先后协助医院 神经科和肺科病房的30多名身染绝症的老年患者实施了安乐死这两个病房 过高的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