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新管理理论的发展与演进.pdf
19页企业创新理论的演进与发展虽然迄今为上经济学界尚未构筑起企业创新经济学的完整体系,但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显而易见的推动作用却很早就引起了经济学家对于技术创新的关注古典经济学家亚当· 斯密早在 18 世纪就研究了劳动分工引致发明的专业化和机械制造业的创新与科学家之间的联系马克思在研究经济制度的同时同样十分重视技术创新对经济增长和竞争的推动作用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一针见血地指出,“ 资产阶级除非使生产工具,从而使生产关系,从而使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革命化,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 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 ”然而,在 20 世纪上半叶的经济学家中,熊彼特应该说是继承和发展古典政治经济学传统的代表他的《经济发展理论》—书开创了创新理论研究的先河第一节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翻开《经济发展理论》这本名著进行深入研究,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决不仅仅是由那个为人们所熟知的“ 创新 ” 定义及其五种情况和经济周期理论所堆砌起来的理论教条与把熊氏理论重心的支点放在其经济周期和社会过渡理论的简单化做法不同,我们认为熊彼特创新理论的精髓和要义在于他对创新的涵义、形成、主体、实现等方面所作的系统而又精彩的论述。
一、创新概念的四个基本点在阐释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之前,我们有必要把握一下熊氏创新概念的基本点熊彼特曾把创新定义为“ 执行新的组合” ,具体包括以下五种情况:(1)创制新产品; (2)采用新的生产方法; (3)开辟新市场;(4)控制原材料的新供应来源;(5)实现一种新的企业组织为了不致于一般化地理解熊彼特的创新概念,我们认为应该把握以下四点:其一,创新是一个内生的因素它并非是从外部强加的,而是经济生活内部自行发生的变化,即来自经济生活自身创造性的一种变动这些内在的推动力量包括:规模经济的要求 (如瓦特蒸汽机的发明)、对稀缺资源的替代(如核能的利用 )、旨在降低交易费用(如以科层管理取代市场机制的组织创新)等等其二,创新是间断性的熊彼特把从内部不断地革新经济结构的创新过程,称为产业“ 突变 ” 他认为创新之所以有别于循环流转,就是因为创新不可能经过无数次的小步骤产生连续不断的适应能力虽然新的组合肯定要经过积聚力量、摸索经验的准备阶段才能确立,但新组合一旦挤进循环流转过程,将会使经济系统发生“ 革命性 ” 变化,也就是说,创新有一种突发性效果,历史上诸次重大创新已经多次印证了这一点其三,创新的 “ 内部化 ” 趋向。
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时期,“ 新组合并不一定由控制被新过程所代替的生产或商业过程的同一批人去执行” ,换言之,创新的实现往往伴随着新企业的创新,例如并不是驿路马车的所有主去修建铁路,所以,相对于原有企业而言,创新是外部化的 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出现,竞争性的经济被巨大的联合组织所打破,从而新组合的实现必然会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变成同一经济实体的内部事情内部化趋向的一个显著事例是大公司创办“ 工业实验室 ” 进行技术创新熊彼特指出,“ 这样造成的差别,已经大到足以成为资本主义的社会历史中两个时代的分水岭” 其四,创新的本质是对现有生产手段的供应作不同的使用熊彼特认为,虽然现实生活中存在闲置的生产手段,但这只是非经济事件(例如战争 )的后果,或者恰好是创新的后果,因为标准的循环流转模型中所有生产手段都已被充分利用,所以熊彼特假定新组合必须从旧组合中获得必要的生产手段,而不是从闲置的生产手段中去寻找机会他的这个大胆假设完全来自他对经济增长源泉的信念,即虽然不能否认储蓄以及由于储蓄而产生的投资的小量年度增加额对于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但发展主要在于用不同的方式使用现有的资源这就是说,是不同的使用方式或组合,而不是储蓄和劳动投入的增加,在19 世纪中叶以来改变了经济世界的面貌。
二、创新行为的形成机制在《经济发展理论》中,熊彼特没有花费很多的笔墨阐述创新形成的原因,他只是否认了需求力量拉动创新的说法,他认为创新的起源不在于消费者嗜好的变化,“ 循环流转渠道的这些自发的和间断的变化,均衡中心的这些干扰,是在工业和商业生活领域中发生的,而不是消费者对最终产品的需要的领域发生的” 消费者嗜好出现自发的和间断的变化是现实存在的,但这种变化仅仅给工商业家的创新行为提供动机和机会,而不是这种行为本身所以,需求的改变并没有提出除自然数据变化(循环流转 )以外的任何其他问题,也不要求任何新的处理方法为此,熊彼特假设消费者嗜好是给定的,并据此认为,经济体系中的创新一般并不是按这种方式发生的,即首先新的需要在消费者方面自发地产生,然后生产工具通过他们的压力转动起来;而是生产者发动变化,消费者只是受到“ 启发 ” ,消费者好象被“ 教导 ” 去需要部分或完全不同于他的习惯的新产品熊彼特在他的后期著作里进一步解释了推动生产者发起创新的力量在于科学和发明的进展因此, 有人将熊彼特对创新起源的解释提炼成“ 供给推进 ” 说或 “ 科学推力 ” 说,以相对于施莫克勒的“ 需求拉力 ”说三、信用:实现创新的手段在熊彼特的后继者中,几乎没有人像他本人那样对信信用在实现“ 生产手段的新组合”中的作用问题进行缜密的考察和论述。
我们认为, 信用问题在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体系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同创新的定义、企业家理论一起构成创新理论本体的三大支柱可以说,正是发达的信用制度才使“ 新组合 ” 设计的实现成为可能,这一论断不仅适用于资本主义经济,而且通用于一切市场经济社会马克思指出, “ 还在资本主义初期,某些生产部门所需要的最低限额的资本就不是在单个人手中所能找到的 ①马克思强调了信用制度在资本积累和集中过程中的作用,“ 一种崭新的力量—— 信用事业,随同资本主义的生产而形成起来起初,它作为积累的小小的助手不声不响地挤了进来,通过一根根无形的线把那些分散在社会表面上的大大小小的货币资金吸引到单个的或联合的资本家手中;但是很快它就成了竞争斗争中的一个新的可怕的武器;最后,它变成一个实现资本集中的庞大的社会机构” 马克思的这些论述具有一般性支配生产手段对于执行新组合是必要的而在通常的情况下,想要实现新组合的人们必须借助于信用才能从生产要素所有者那里获得支配的权力熊彼特是这样描述信用重要性的, “ 没有信用,现代工业的结构就不可能创立;信用使得个人能够在某种程度上不依靠继承的财产而独立行事;经济生活中的才智之士能够,跨上负债而取得成功” 。
的确,负债经营是现代商品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熊彼特逻辑推理的下一步是信用的形式问题他认为,促进创新的信用主要以“ 货币或货币代用品” 的形式接受的,即采用银行信用而非商业信用的形式因为:(1)在实现新组合时, “ 供应资金 ” 是根本上必要的;(2)从历史上看,资本主义信用制度在各国都是从为新的组合提供资金而产生并从而繁荣起来的;(3)把生产手段 (已在一些地方被使用着)从循环流转中抽出来,并将其分配给新的组合,是通过信用来完成的利用这个方法,创新的发起人可以在市场上以比旧组合所支付的更高的价格购买到生产手段虽然这个过程的目的在于使生产要素从旧的用途转向新的用途,但如果我们完全用货物去描写它,那就会忽视主要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发生在货币和信用领域接踵而至的问题是,用来购买新组合所必要的生产手段的信用货币从哪里来熊彼特认为,这种获得货币的方法,是利用银行来创造购买力,发行银行券而不完全用以流通中抽出的硬币来保证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这个问题,不是一个把已经存在于某人手中的购买力加以转移的问题(就象传统理论所认为的那样,从按年增长的社会储蓄再加上可能按年变为能够自由处置的那部分资源),而总是从无有创造新的购买力的问题。
这就是新的组合常常得到资金供应的源泉这种创造出来的信用支付手段,在交易中起着与现款完全相同的作用正是因为购买力是被银行创造出来的货币现象,当创新浪潮兴起时,它一方面促进经济繁荣,一方面信用膨胀使衰退成为潜伏的危险,从而可以用创新现象解释经济周期的发生因此,熊彼特把生产手段的新组合和信用视为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四、企业家:企业创新的主体不同的经济学流派因分析问题的方法、角度各不相同,而导致了对企业家概念的多种解释 J· B· 萨伊认为,企业家是把生产要素组合起来,把它们结合到一起的那些人马塔雅在《企业家利润》中把企业家定义为接受利润的人而以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为研究基点的现代厂商理论则把不具有所有权但实际操纵企业的职业经理阶层称为企业家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是一个逻辑十分严密的体系,他对企业家的定义带有鲜明的创新色彩,即把生产要素新组合的实现称为“ 企业 ” ;把那些职能是实现新组合的人们称为“ 企业家 ” 这个概念有两条基本内涵:(1)企业家支配生产手段;(2)实现创新它在外延上不仅包括“ 一身二任” 的独立企业主,而且包括实际上完成创新职能的人,例如经理、董事会成员等但并非所有企业的全部管理人员在任何时期都具备企业家资格,一旦创新浪潮完全平复,经济系统开始走向新的均衡并循环流转,企业家便不复存在,即使他在前期的确扮演了这种角色。
所以熊彼特的企业家概念具有某种动态性,不能把它与经理简单地划上等号按照这条规则,任何一个人在他的几十年的经济生涯中很少始终一贯地是一个企业家,同样,在真正的市场经济中很少有工商业者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时刻履行企业家的职能尤其应当指出的是,企业家不应被看作是风险承担人,风险显然总是落在生产要素所有者或为购买生产要素而借贷的货币资本的所有者头上,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家的唯一风险是创新失败后失去控制权企业家的这种风险与责任的不对称表明“ 实现新组合是一个特殊的职能” ,“ 企业家是一种特殊的类型” 实现新组合之所以需要企业家的领导,是因为在执行旧组合的边界之外,每行一步都有困难,都包含新的要素这些原因有以下三类:第一,从实现新组合的任务性质上看实现一项新计划,和根据一个习惯的计划去行动如同修建一条公路和沿着公路行走一样,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事情创新意味着超越习惯的轨道, 个人失去了在轨道以内常常是非常完全的经济理性和信息,而且不确定性大量存在于有待实现的创新过程中尽管如此,也必须做出决断,采取行动创新的成功依靠直觉,也就是以一种远见、洞察和判断的能力去拨开迷雾因此,具备这种禀赋的企业家是必不可少的第二,从工商业者本身的习惯势力看。
循环流转中积累的经验和规则,已经深深地铭记在人们下意识的底层它能够通过教育、 培养和适应, 几乎是无摩擦地弥漫到整个社会,形成一种习惯势力囿于习惯轨道的人们不愿意改弦易辙,即使创新本身也许没有什么特殊的困难,升腾起来的习惯力量对处于萌芽状态的设想构成压制和障碍因此,需要有心灵上自由的人的努力,引导人们挣脱惯性的“ 怪圈 ” ,到达新组合的彼岸第三,从社会环境对创新的压力来看抛开法律上或政治上的障碍不谈,一个社会集团的成员的任何偏离常规的行动都会招致注意、谴责或排斥,构成对新事物的压力,甚至是抵制在经济领域中,这种抵制首先来自受到创新威胁的利益集团,其次表现在难于找到必要的合作者;最后是消费者的淡漠超越和克服这些压力,“ 经常是一种不存在于常规生活进程中的特殊任务,” 需要企业家的存在对于企业家进行创新的动机,熊彼特认为不能采用人们常说的“ 经济人 ” 的假设去解释企业家可以称得上是最具理智和最强烈地感到并表现为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因为实现新计划比经营旧企业需要更多的自觉理性尽管如此,创新的动机并非“ 享乐主义 ” 的经验表明,典型的企业家只有当他的精力耗尽时,才停止创新的工作,在这一点上颇有一点“ 春蚕到死丝方尽” 的气概;而不是像一个理性的经济人那样,当劳动的边际收益等于机会成本时便 “ 偃旗息鼓 ” 了。
显然,企业家不符合经济人的特征在享乐主义看来,企业家的行为是不理智的诚然,不能否认企业家的动机中不包含享乐主义的因素,但与以下三点相比它就黯然失色了:(1)企业家对于权力和独立地位的追求,对于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