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docx
4页2021 年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高院”)的托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讨论所课题组(以下简称“课题组”),于 2021 年 4~ 9 月对浙江全省三级法院共 103 家[1] 进行了阳光司法指数测评;一 2021 年浙江法院阳光司法亮点1. 硬件建设水平高推动司法公开需要配备肯定的硬件设施,这也是做好审判工作所必需的;例如,公告栏用以 公示开庭公告、诉讼须知等事项;自助查询设备用以便利公众自助查询案件进度信息,同步 视频室加装视频采集、传送、播放设备,用来实现远程旁听庭审过程;信访接待室、判后答 疑室用以在现场接待信访投诉、解答当事人疑问;依据课题组的统计和现场抽查,浙江三级 法院全部在立案接待大厅配有公告栏、信访接待室;有 96.1%的法院在立案接待大厅配置了自助查询设备,其中有 91.7%的中级法院配置了该类设备,基层法院配置此类设备的占96.7%; 98.1% 的法院配有判后答疑接待室,其中中级法院配有接待室的比例为 100%,基层法院配有该设施的比例为 97.8%;96.7%的基层法院配有人民调解室;有 81.6%的法院配置了同步视频室;2. 信息化建设水平较高信息化是推动司法公开向广度、深度进展的重要保证;网站甚至微博、、短信等手段都已成为现代社会司法公开不行或缺的平台;为满意时代对信息高速传播与分布的要求,各类司法信息的生成、治理、共享要适应无纸化办公的需要,这对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第一,浙江法院普遍配备了较高的专网带宽;司法公开及司法信息治理要求法院专网在技术上必需能够支持法院处理、传输各类业务数据的需求;带宽不够,就像高速大路车辆多但道路狭窄,必定造成信息堵塞,传输缓慢,不仅法院自身以及法院之间的信息传输迟缓,仍会影响公众登录法院网站;依据浙江各法院的自报数据,截至 2021 年 6 月, 29 家法院的专网带宽在 50 兆以上,宁波中院及所属基层法院都在 100 兆以上,有 8 家为 1000 兆(见图 1);图 1 浙江法院专网带宽分布情形(截至 2021 年 6 月)其次,数字化法庭普及率较高;数字化法庭是指,通过加装音视频采集、传输设备,对法庭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录音、录像等,借此实现同步视频旁听与监控、审判活动音视频直播、法庭活动音视频资料备份留存等功能;数字化法庭是法院信息化进展过程中的创新举措,有 助于排除传统案件审理受场地限制的弊端,提高案件审理的公开程度,并在原有庭审笔录基 础上,为案件审理全程保留音视频档案;统计显示,截至 2021 年 6 月,全省法院审判用法庭共计 1896 个,已经实现数字化的法庭共有 1798 个,约占 94.8%;有 67 家法院审判用法庭 100%实现数字化;再次,普遍建有远程视频提审室;远程视频提审室是在传统审判法庭基础上,通过在看管所加装音视频及其传输线路,实现远程提审看管所在押犯罪嫌疑人等功能;统计显示,截至2021 年 6 月,浙江全省有 96 家法院已经在当地看管所建成了视频审判室;另外,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普及率较高;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是利用法院内网信息治理平台,全面、完整、准时录入和反映案件基本信息和办理进度,并通过互联网或者自助查询设备向案件当事人开放,供其查询自身案件信息的系统;测评发觉,全省 97.1%的法院已经通过门户网站开通了此系统,且经过课题组验证,系统运行有效;最终,案件档案电子化程度较高;案件档案电子化是指,法院适应信息化进展要求,将始终以来以纸质形式储存的案件档案,扫描、转换为运算机可以读取的电子文档,实现司法活动结果的信息化,便利案件档案的储存、调取和查阅;依据浙江高院供应的数据,浙江各级法院正在加快历史档案电子化的步伐;截至 2021 年 9 月,案件档案全部实现电子化的有 7 家法院,分别是杭州中院、丽水中院、西湖法院、鹿城法院、洞头法院、路桥法院、临海法院;依据现有的治理方式,案件结案后不久,其档案就应全部电子化;随着全部历史档案完成电子化,将来浙江各级法院的案件档案都可以通过运算机和互联网进行远程调取、查阅,也便利化解纸质档案在备份保管和查阅、移送上的诸多不便;案件档案电子化既便利公众查询案件档案,也有助于法院内部治理,对提升司法公开水平意义重大;3. 依靠门户网站,实施网上公开法院门户网站正在成为法院公开司法信息,推动办事的第一平台;浙江各级法院重视网络沟通平台的建设工作,能够主动运用新技术手段,为公众供应公开信息、询问和办事服务,为有效提升阳光司法水平供应了条件;第一,注意利用网络手段,公开法院信息;从测评情形看,全省 103 家法院在保留传统的公告栏、布告栏等基础上,均建有自身门户网站,通过网站实时对外发布审判及法院治理的各类信息;不少法院仍适应新媒体进展趋势,将 、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引入法院司法公开工作中,利用其短平快的特点,对外公开信息、进行询问;据不完全统计,江干法院建有 服务平台,丽水中院、上虞法院设有 询问平台,瑞安法院各内设机构及派出法庭就 均设有 询问平台;不少法院的 询问平台运行正常,如江干法院的 服务平台在课题组发出询问后立刻作出了有效回复,上虞法院在课题组留言后不久就作出了答复;另依据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的不完全统计,全省已有 25 家法院及其内设机构开通了微博,其中 2 家为中级法院, 6 家为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或者派出法庭(见表 1);表 1 浙江省法院开通微博情形(截至 2021 年 9 月)法院名称 新浪微博 实名认证 腾讯微博 腾讯机构认证海曙√√海曙法院执行局√√江东√√北仑√√慈溪√√余姚√√宁海√√象山√√温州中院√√鹿城√√文成√√泰顺法院√莲都√√ √嘉善√√嘉善法院西塘法庭√√平湖法院法警大队√诸暨√√嵊州法院长乐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