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552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docx
4页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及分级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卫生部组织编写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 简称《指导原则》)及我院近年來按照原《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及分级 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为规范我院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进一步提 咼抗菌药物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减缓细菌耐纟勺的发展,提高我院临 床抗菌药物治疗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为便于管理及操作,根据《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的药物,我院确定为一线药物,《指导原则》中“限制使用”及“特殊使 用”的药物,我院确定为二线约物,实行二级约物管理• 一线药物:临床证明安全、有效、耐药性小,价格较低的抗菌 药物,可由主治医师以下职称开处方使用;•二线药物: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易产生耐药性的药 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药品价格昂贵的药物该类药物处方须经副 主任医师或科(区)副主任以上医师(ICU的总住院医师)签字同意 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二线抗菌药物,但仅限 于1天用量,次日必须有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签名方可继续使用,否 则药房有权拒绝投药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原则•治疗性应用原则(1) 用药指征⑴初步诊断或病原学确诊为细菌性感染;⑵由真 菌、分枝杆菌、支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 的感染;⑶用抗菌药物必须有细菌学检测,病毒性感染无抗菌药物用 药指征。
2) 经验用药经验用药前必须先留取标本,做细菌培养和药敏, 对疗效不佳者可根据药敏调整用药,门诊留诊者也应开展细菌培养和 药敏工作⑶ 药物选择 ⑴ 药物选用应根据其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 和药代学(吸收、分布、代谢过程,必要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不良反应不同;⑵ 根据患者的生理特点(如新生儿、老年人、孕妇、 乳妇)和病理特性(如肝或肾功能损害)不同;⑶ 本院近期监测的 药敏结果;⑷抗菌药物的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4) 给药途径[1]轻症感染者可口服,中度或重度感染者应肌注 或静脉给药,好转后及时改为口服静滴时宜选择生理盐水做溶剂, 且二种抗菌药物不宜置于同一溶液中,以免发生相互作用[2]尽量 避免局部给药,局部应用只限丁少数情况,如皮肤表层、口腔、阴道 等局部感染者,青霉素类、头鞄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和氨基糖昔 类(耳毒性)不可局部应用5) 给药次数应根据药代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青霉素 类、头鞄菌素类(除头鞄曲松外)和其他B内酰胺类、红霉素、克 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口多次给药氨基糖昔类、氟嗤诺酮类 等一日一次给药(重症感染者例外)⑹ 疗程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3-4天,但败血症、 SBE、化脓性脑膜炎、骨髓炎、伤寒、溶血性链球菌咽炎、扁桃体炎、 深部真菌病等需较长疗程。
•预防性应用原则(1)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必须充分权衡感染发生的可能性、药物 预防的效果、耐药菌的产生、二重感染、不良反应以及价格等各种因 素后决定是否采用2) 一般情况下不因预防的目的使用抗菌药物,对内科无感染征 象的心血管疾病、脑血管意外、恶性肿瘤、糖尿病、非感染性休克、 慢性肾脏疾患,一般不应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3) 抗菌约物的预防性应用仅适用于少数经临床实践证明有效果 者,如用于预防1种或2种特定病原菌入侵4) 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应采用静脉给药清洁手术在术前0.5-1 小时内给药,如麻醉开始吋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 术前用药一次即可如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01500 ml) 可在术中追加一次,术后仅用24〜48小时;清洁-污染的手术术后预 防用药时间一般在24-48小时;污染手术可依患者病情酌量延长,最 长不得超过5天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术后抗菌药物的使用不属 于预防用药,应有明确多次细菌送检的证据三、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原则(1) 多数细菌性感染只需用一种抗菌药物,联合用药仅适用于少 数情况,5天以上的联合用药必须有细菌送检2) 一般用二联即可,三联、四联会增加不良反应。
3) 联合应用中至少一种对病原菌具有良好抗菌活性,细菌对另 一种亦非高度耐药者・联合用药指征⑴病原未查明的严重感染;(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或有效地控制的混合感 染;(3) 较长期用药细菌有产生耐药可能者;(4) 联合用药使毒性较大药物的剂量得以减少四、综合管理与宣传•检验科细菌室开展医院感染病原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药敏 试验及特殊病原体的耐药性监测,每半年统计一次,并向有关临床科 室反馈•药剂科应及时通报新引进和停用的抗菌药物有关事宜,并统计 各科抗菌药物消耗数量及类别,对二线抗菌药物应做到宏观调控,总 量紧缩,以减少多重顽固耐药株的产生•药剂科和院感科定期岀版简报,报导抗菌药物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对策并及时反馈临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