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展产品评奖条件、办法.doc
8页第二届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选办法(送审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做好第二届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林博会)优质产品评奖工作,加强林产品品牌建设,提高林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拓展国际、国内市场,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林博会优质产品评选工作遵循总量控制、优中择优和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三条 评选范围为林博会的各类参展产品,包括:林木种苗、木材加工制品、草编竹藤制品、花卉园艺、木本粮油产品、林业生物质产品、林化产品、森林食品、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品、林木机械、林业装备产品、森林休闲用品、森林公园等第四条 本届林博会优质产品评选设金奖、银奖和优质产品奖奖项第五条 林博会组委会秘书处组建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次优质产品的评审工作第二章 参评申请第六条 申报林博会评奖产品必须具备的条件:(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参展本届林博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经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二)参评产品的各项指标均达国家有关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三)具有注册商标和明确标识的包装,有固定的生产基地和一定的生产规模,经济效益好。
目前生产规模相对较小,但具有市场推广潜力的新产品(品种)也可以参加评奖四)产品质量好、科技含量高、有地方特色,占有一定市场,受消费者欢迎五)可食林产品应达到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其中之一的安全要求,并建立生产档案制度;加工类食品必须提供或出具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质检报告,主要质量指标达到省内同等产品先进水平,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或抽检不合格六)林业机械产品制造企业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 ISO 质量体系认证;经过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并合格;产品已达到批量生产、质量稳定;安全性好、外观新颖、制造精良,有市场潜力第七条 申报林博会评奖产品须提供的资料: (一)林博会优质产品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表 1) 二)企业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使用权证明复印件三)申报产品若执行企业生产标准,须提供生产标准复印件四)近三年以内县(市、区)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参评产品的质量安全或质量和卫生检测报告复印件五)林木机械产品须提供鉴定证书、部或省级推广许可证或质量认证证书复印 件、产品使用说明书六)对实施质量安全准入制度的 28 类食品,须提供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包括食用植物油、茶叶、果酒、蜜饯、炒货食品。
七)经过省级相关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认定的产品,须提供审定报告复印件;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或省级名牌、省级著名商标的林产品,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已获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可食林产品,须提供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复印件;其它产品获CE、环境标志等认证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八)其他有关材料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程序第八条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组团单位的参展企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其他单位、企业直接向林博会执委会秘书处申报第九条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申报参评产品的书面推荐意见(台湾企业附所在县农会或义乌市台商会书面推荐意见,国外企业附驻华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推荐意见) 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对审核通过的产品填写《第二届林博会优质产品申报汇总表》 (附表 2) ,连同企业报送的其他材料,一同寄(送)至林博会执委会秘书处非组团单位的审查由组委会秘书处负责第十条 林博会组委会秘书处聘请由相关专家和有关技术监督人员组成若干产品评审组,对通过复审的产品进行综合评审后,提出获奖产品名单及其奖级建议(评奖计分标准见附表 3) ,报评审委员会批准。
第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对各评审组提出的获奖产品名单及其奖级建议进行审定,确定获奖产品第十二条 获奖产品由林博会组委会颁发证书和奖牌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三条 参与林博会优质产品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必须坚持科学评价、公正评选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严禁徇私舞弊第十四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第二届林博会优质产品评选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第二届林博会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附表 1第二届林博会优质产品申报表注:1.产品生产规模、销售额、产值、利润为 2010 年实绩数,并请县级(含)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核实;2.生产规模指种养殖面积、饲养数量、生产量;3.单位性质填写国有、集体、个体、股份制、合资产品名称 日照真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类别 森林食品生产单位 日照真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股份制通讯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后村镇榛子埠 邮政编码 276816法人代表 张传良 0633-8840768 传 真 0633-8840768联 系 人 张传良 0633-8840768 手 机 13506339388产品注册商标 注册时间产品执行标准 有机产品标准 标 准 号 GB/T19630.1-2005品种审定 是 □ 否 □ 审定时间产品安全特征 (食品) □无公害食品 □绿色食品 ■有机食品产品认证情况 2008 年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年生产量 2800 吨 年产值(万元) 3900年销售额(万元) 3900 利润(万元) 635近年来产品获奖情况产品主要特 点香菇营养价值丰富,味道鲜美是食用菌种的“珍品” ,不仅有食用价值,更有药用价值,常食用能美容美颜,对食道、肠胃病有一定的预防疗效,具有防癌抗癌作用。
有机香菇天然无污染,可蔬可药,是深受群众喜爱的食品展区位置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意见(印章)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意见(印章)附表 2第二届林博会优质产品 申报汇总表填报单位:(公章) 日照真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2011 年 10 月 17日填报说明:1.为便于汇总,请各展团严格按照提供的 EXCEL 表格填写,不得将表格做任何改动(包括增、减栏目,移动栏目,不包括增加行) , 也不得运用其他任何文本格式;2.填写汇总表时,请按产品类别分别填写序号产品类别省(区、市)县(市、区) 生产单位 单位性质 产品名称 品种审定 产品安全特征 认证或 免检 产品注册商标 产品执行标准 年生产 量 总产值(万元 )年销售额(万元)年利润(万元 )近年来产品获奖情况 展区位置1森林食品山东省 日照市岚山区日照真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制香菇 有机产品GB/T19630.1-2005 2800吨3900 3900 635附表 3第二届林博会优质产品评分标准序号 内 容 评 审 依 据 标准分一 申报材料 101 申报材料完整,填报内容规范。
申报材料完整,数据真实,填报内容规范,提供产品样品或明确标明产品所在位置(大型)10二 经营规模 151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优势,符合当地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为当地效益林业的拳头产品;由专家组根据相应行业领域评分 82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包括生产规模和销售规模,并有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未提供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不得分 7三 生产标准 101 申报产品按标准化组织生产 企业标准需复印,国家、行业标准需注明 10四 注册商标 121 申报企业拥有合法的产品商标权 商标注册正在办理中,并有国家商标局受理证明的,计 2 分 52 申报产品获国家级驰名商标、省级或市级著名商标 国家级 6 分;省级 3 分;地市级 1 分计高分,不重复计分 6五 产品包装 51 申报产品包装美观,有明确的商标标识 由专家组根据相应情况评分 5六 认证及获奖 18可食林产品已获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提供认证复印件有机食品得 6 分、绿色食品得 4 分、无公害农产品得 2 分1其它产品获 CE、环境标志等认证 获 CE、环境标志其中之一的,得 8 分62 产品曾获国家级、省级或市级名牌产品称号 国家级 10 分;省级 8 分;市级 6 分。
计高分,不重复计分 103 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 2七 质量评定 由各行业专家组制定具体标准 30八 总 分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