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机构合作协议草稿.doc
2页渠道合作协议甲方:地址:联系:乙方:地址:联系:合作项目:青创学研中心特色课程及“学生汇”、“家长汇”活动,课程包括:优等生课程、家庭教育双方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乙方可在合作授权期内在青岛市四方区范围内(洛阳路一小周边)通过相关渠 道和其他方式,推广宣传甲方的“学生汇”、“家长汇”活动及相关课程 1、现有学员推广; 2、广告宣传推广; 3、学生带学生;甲方应积极配合和支持乙方在接洽合作机构(学校、机构等)等区域内宣传和组织 公开课、观摩会等活动并积极配合物料准备,人员协调等招生辅助工作 第二条:招生过程中,招生宣传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费用,由乙方负责实施,其中需 对客户宣传的内容由甲方提供公开课、观摩会等活动组织费用(场地费、电费、公关费),由甲方支付费用;活动涉及的宣传物资由甲方支付相关费用第三条: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四条 :收款方式及分成结算 特色课程收款方式:1、甲方负责公开课现场收款(包括现金收费和刷卡转账),并向学生出具收据; 2、在乙方报名的学员,由甲方提供收据乙方代收取学费。
退费处理:若学员在交款或课程中途因故产生退费的,由双方核算退款数额并在提成核算中进行再结算,若提成已经支付,则由乙方退换因学生退费产生的相应提成金额 第五条:合作分成: 结算方式:按合作招生总收入为100%计算,甲方对已经完款的学员进行结算,并将结算名单及账目交乙方核对,双方核对并无异议后,甲方根据第五条规定的提成规则,在协议规定时间内,甲方将已完款且应给乙方的提成款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或现金支付);计算单位: 1、合作期限内,每月15日为月业绩清算日期,甲方应根据乙方招生业绩核算乙方上月业绩对应档次的提成,每月15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提成; 2、结算时间: 年 月 日,甲方应根据乙方合同期内总招生业绩核算乙方提成,并与结算日后1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得的提成一次支付完:这里加入提成比例 第六条:通过乙方介绍与其他机构达成类似合作的招生人数并入本合同招生总计 第七条:为保护乙方利益,自协议签订后,甲方直营团队可以再本协议规定区域内继续开展招生活动,但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内容类似于本协议的招生合作协议进行招生。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乙方如有违约,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银行账号:乙方:银行账号: 公司名称:开户行: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