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一《共同推进中心镇和农房改造建设战略合作协议》.docx
5页附件一:《共同推进中心镇和农房改造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共同推进中心镇和农房改造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杭州2010年5月甲方: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为深入贯 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 会精神和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总体要求,全 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J 加快中心镇建设发展,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加强对我省 中心镇建设发展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的金融支持,充分 发挥金融在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 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金融合作协议:第一条 甲乙双方将根据本协议积极合作,坚持政策性 支持和业务拓展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原则和循序渐进原 则,全面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城 乡统筹发展,重点支持中心镇建设发展和农村住房改造建 设第二条 甲方将积极支持乙方及省内下属机构的经营 发展,优先向乙方推荐中心镇、中心村整治改造和农村住房 改造建设优质项目和客户名单,同时在政策保障、财政资金 和重点建设项目协调等方面给予支持与协助,支持乙方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与效益。
第三条 乙方将根据我省实施中心镇建设发展、中心村 整治改造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实际需要,加大对集中开发项 目、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信贷投入,在 未来三年(2010 - 2012年)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00亿元的意 向性融资支持,促进中心镇建设发展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 为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贡献第四条 甲方积极协调各区及县市(县)级以上政府成 立新农村建设项目公司,负责对辖内乡、镇、村的各中心镇 建设发展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项目的统一融资、统一还贷 协助乙方监管各项目信贷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第五条 乙方将根据甲方定期推荐的项目淸单,指导省 内下属机构有序推进对县(市)、乡或镇政府组织的中心镇 建设发展和中心村整治改造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将积极支 持中心镇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改造、中心村整治,加大对中心 镇与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信 贷投入第六条 已列入甲方定期推荐的项目淸单,并经乙方按 照信贷政策审核确认的项目,乙方将予以重点支持,优惠利 率,简化贷款手续,确保信贷资金快捷到位,提高业务运作 效率,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第七条 乙方将积极运用项目融资、BT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支持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项 目,对担保方式进行积极创新"甲方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 引导和鼓励房地产、建筑业等建设企业积极参与中心镇建设 发展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乙方将优先给予相应方式的融资 支持。
・第八条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制度,不定期举 行高层会面,通报和协调重大合作爭项与相关业务第九条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双方应及时协 商,尽快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政 策的要求,并采取揩施最大限度减少由此可能给双方带来的 损失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巻年*有潮冬日起生效第十一条 本协议壹式貳份甲乙执壹份"• ■日期: 年 月曰日期: 年 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