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
9页郴州 市财政局文件郴人社发〔2015〕97号关于启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县市区委编办,市 直各机关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38号)和全省机关事 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 意,现就启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事项通知 如下:一、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要求,尽快成立机 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地机关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各县市区人社、财政和编制部 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 合力人社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全市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 导,按要求组织好政策和业务培训,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 问题编制部门要按相关规定界定好事业单位类别和在编人员, 为推进改革奠定基础财政部门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做好资金 保障工作其他部门(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做好协调配 合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各县市区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要 注意密切跟踪社会反映,及时收集社会评议,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二、 全面准确把握改革政策,维护政策的权威和统一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了基本制度模 式、养老待遇确定机制、待遇调整机制和养老保障的体系结构, 建立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了完整的“1+4+X”的政策体系T”是总文件,即国发〔2015〕2号,是本次改革的根本依据 “4”是四个子文件,包括国办发〔2015H8号、人社部发〔2015〕 28号、人社厅发〔2015〕121号、湘政发〔2015〕38号X” 是省里即将出台的一系列配套文件,如《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等这些政策是在国家政策框架内,由全省统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的,各级各部门(单位)必须全面准确领 会和把握,严格按照既定的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不得擅自出台政 策或变通处理,坚决维护政策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三、明确目标任务,加快工作进度省政府要求,2015年12月底前要完成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公益一类、公益二类 事业单位的参保工作,尽快完成全覆盖具体要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基础数据的采集11月初开始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按照随 报随审的原则,对参保单位上报的数据及时确认,在12月15日 前完成上报数据的审核入库。
二是基金结算12月份新的信息系 统正式上线后,开展对2014年10月至正式启动月的基金结算工 作,2016年元月开始基金征缴三是待遇核算与发放12月份 对2014年10月1日后的新退休人员,按新制度的计发办法核定 基本养老金标准,由原发放渠道按新标准发放,多退少补从2016 年1月开始,由经办机构发放四是2014年10月以前退休人员 的基本养老金仍由原渠道发放到2015年12月,各地要将退休人 员的基本情况采集完整,从2016年1月开始,由经办机构发放 基本养老金要做好这些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县 市区人社、财政、编制部门和各参保单位务必要统一思想,强化 责任意识和协调意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 积极稳妥地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周密测算,确保资金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财政支出方式将有所调 整,主要表现为“三增一减”三增”:一是增加对单位基本养 老保险缴费的补助;二是增加对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的补助;三是 增加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补助一减"是机关事业单位已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负担,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退休经费减少预算支出。
市本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全部由财政承担;对公益二类(差额拨款)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按50%的比例补助;生产 经营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予补助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 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补助政策同时,财政对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的补助不能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经办机 构,应由财政部门预算给单位,再由单位向经办机构全额缴费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会同人社部门,抓紧时间,组织力量对改革后当地财政支出需求进行周密测算,切实调整支出结构,积 极筹措资金,确保改革资金到位五、精心组织数据采集,按时完成参保登记新老制度不是直通车,新系统的数据必须从参保单位按数据 质量要求重新采集上来、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和数据逻辑检验 的有效数据,不能由老制度系统中的数据直接迁移而来数据采 集工作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由参保单位负责申报编制部 门负责审核是否属于本级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名称、机构 性质、单位类别、编制核定情况以及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工作 人员名单财政部门根据编制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编制经费渠道 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的补助和记账方式;同时,人社部 门(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对相关内容进 行审核确认;最后由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并在12月25日前 向省人社厅上报相关数据。
此次采集的基础数据涉及到单位信息、在职工作人员和退休 人员信息,有的数据还需要翻阅档案等相关资料,内容多、信息 量广、采集难度大,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同 时,基础数据的采集要做好保密工作六、组织业务培训,提高经办能力省人社厅、财政厅将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 策和经办管理培训班,并直接培训到县市区经办机构的业务骨 干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市委编办也将按各自职责,组织相关 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部署相关工作,共同推动实施各县市区要 高度重视,选派精干力量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同时也要结合 各自实际,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全面准确掌握政策, 提高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业务经办按时顺利启动七、使用新的经办业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集中省级管理 新的经办业务信息系统由人社部和省人社厅负责开发和本地化建设,市、县两级经办机构负责系统接入和使用,纳入“金 保”工程项目,各地无需自行开发和建设新制度信息系统数据 库实行省级集中管理,各地按省人社厅规定的系统管理和使用权 限做好各自范围内的经办工作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11 月底核心业务的经办系统和配套的财务管理系统在省本级试运 行,12月初发布全省各级经办机构试运行,明年1月份进入正式 运行,开展正常的经办业务。
对于不能参加新制度的原在老制度 参保的单位和人员信息,暂时保留在老制度的信息系统中各地 仍要保持老制度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待人社省厅作出明 确要求后再行处理八、 开展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改革氛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 政策性强,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政策宣传工作要及时、 准确、有度、有效,要坚持正面宣传,正确解读政策,让广大干 部群众充分理解、积极支持改革要充分发挥电视台、报刊等媒 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防止误读误解,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九、 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求,相应完善机关事 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配置,充 实加强经办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 部分工作人员,由财政提供经费保障同时,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启动专项经费,用于召开启动部署会议及培训、购买电脑等 办公设备及用具、宣传及资料印刷等支出各级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基本 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费申报、基金征缴、关系转移、个人账 户管理、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统一制定的 业务经办规程、经办管理办法、基金财务、内控和稽核制度。
十、确保平稳过渡,维护稳定大局各地各部门(单位)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艰巨性 和复杂性要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对实施过程中暴露的矛盾和问 题,要认真研究,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积极维护 改革前后的稳定大局,特别是要统筹安排好新老信息系统更换期 间待遇发放工作,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已进入 新系统的由新基金发放;对暂时未能纳入新制度参保的单位,其 退休人员养老金仍由改革前原渠道发放十一、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工作考核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已经纳入省政府对市 (州)、县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市县两级要按照全省的工作要 求和进度安排,统筹谋划,积极推进市人社局将会同相关部门 定期调度和通报各地工作情况,确保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顺利实施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郴州市财政局2015年11月3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