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籍调查辅导资料之初始土地登记.docx
3页地籍调查资料之初始土地登记根据《土地登记规章》其次条的规定,初始土地登记又称总登记,是指在肯定时间内,对辖区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展的普遍登记初始土地登记的程序是:预备、通告、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公告及注册登记颁发证书2.初始土地登记申报包括那些内容?初始土地登记申报包括通告、申请、审查、收件四项详细工作3.初始土地登记通告的内容和方式有哪些?初始土地登记通告是政府使社会公众知晓进展土地登记的一种行政措施其作用在于让登记义务人知道何时、何地向何机关申请登记,及申请登记时,应当履行何种义务,包括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明材料等1.通告内容(1)土地登记区的划分;(2)土地登记期限;(3)土地登记收件地点;(4)土地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5)其他事项2.通揭发布方式(1)张贴;(2)直接送达申请人;(3)通过电视、播送、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布4.如何进展初始土地登记公告?一、公告时间公告应在土地登记权属审核后进展,公告期限一般以一个月为宜。
二、公告内容土地使用者、全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座落;土地使用者、全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提出异议的期限、方式和受理机关;其他事项三、公揭发布应在登记区范围内广泛张贴,特殊是在公共场所、居民居住区等人员集中的地区进展张贴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进展刊载、传播四、初始土地登记公告异议处理1.申请复查土地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查申请复查应提交土地登记复查申请表、身份证明文件和异议证明文件,并按规定交纳复查费2.复查土地登记机关依据申请复查内容进展复查土地登记复查人员依据复查结果填写《土地登记复查结果表》《土地登记复查结果表》一式两份,一份提交给土地登记复查申请人,一份提交给土地登记机关进展复查经复查无误的,复查费不予退还经复查确有过失的,复查费由造成过失者负担5.未确定土地全部权、使用权的土地登记如何处理?未确定土地全部权、使用权土地是指在办理初始土地登记时,没有或不能确认土地全部者和使用者的土地《土地登记规章》其次十条规定: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全部权的土地,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展登记造册,不发土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