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卖合同常见风险防范实务培训(6000字).doc
13页买卖合同常见风险防范实务培训(6000字)买卖合同常见风险防范实务培训第一部分:合同的订立一、 合同的形式1、 建议书面形式,且要打印版而不要用手写填加, 特别是数量和金额不要再数字处留有空格2、 采用和数字电文的形式的,应当事后补上签字 盖章的合同正本3、 订购单形式的合同,一定要载明当事人信息、标的 物信息、数量、质量、价款及付款时间、交货等主要条款, 且需双方签字盖章来确认4、 预约合同: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 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 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 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 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 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控 核对主体身份,调查其履约能力、权限核实内容:企业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在地、 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状况、签约人权限等信息主要途径包括:①营业执照,注意年检信息②查询 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登记信息③实地考察对方的经营状 况④查询有无被执行情况买卖标的物的基本情况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包括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 尺寸、数量、质量、包装等在书写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 下问题:1、标的物信息要明确。
包括品牌、型号、规格、尺寸 等成套产品的,应当写明套内产品的品名及具体内容2、 数量要明确切不可用含糊不清的计量概念表述,如一件、 一箱、一打等应对计量方法具体解释,如一箱具体的产 品数量3、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应当约定清楚 关于包装标准、包装标签、费用负担、以及对包装不善引 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等内容4、确定验收的质量标准也可 采用封存样品方式确定质量标准,对封存样品的质量加以 说明样品说明上最好有对方员工的签名确认防止发生纠纷时对方否认样品来源合 同中应载明“货物应当与样品一致”等字样5、明确质量 检验期建议保留标的物出厂检验合格的证明,以证明标 的物在交付货物时标的物是合格的产品出卖人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 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价款及结算方式1、合同中应当写明单价、总价款、币种、付款方式 金额最好注明大写转账的应要求提供企业账户而非个人 账户2、 发票:合同应约定清楚发票的交付时间及发票是否 作为付款凭证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 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 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3、 载明付款或结算时间分期付款的,应当写明每次 的交付时间、确切的金额月结或每季度结算的,应当在 合同中约定清楚结算日,对账单、结算单的确认等事宜 对账单中应当载明当月每次送货的时间、地点、数量、品 名、金额、总金额等,在对方确认后将原件取回付款时 间最好约定为对账单确认后的几日内,不要拖延的太长4、 订金:可要求对方支付部分预付款,以保障交易安 全货物的交付:应明确交货地点、时间、运费的负担等 问题《合同法》确立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和风险转移,均以 交付作为分界点,原则上交付前归卖方,交付后归买方 分期交货的应当写明每次交货的数量;代办托运的还要写 请运输路线、交通工具,写清目的地或目的港交货地点 和运输的目的地应当尽量清晰要具体地址,不要仅写“买 方处”、“东莞”等范围大、且模糊的字眼违约责任1、违约金:1) 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及因违约产生的损 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 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 应当履行债务3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增加或减少违约金增 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约定的违约 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 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 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
约定的违 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可认定“过分高于 造成的损失"2、 不可抗力免责及除外:遭遇不可抗力可部分或者全 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 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3、 注意权利、义务分配的条款注意排除已方权利或 对方责任的条款争议的解决途径:诉讼或仲裁择其一,不可同时选择1、选择诉讼方式,应注意:①选择的管辖法院不能违 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②双方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应 尽量选择在己方所在地2、选择仲裁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应确定唯一,否则 仲裁条款无效合同的效力条款和合同文本数量1、载明生效日期2、合同正本的数量应为各执一 份,不要提供过多正本3、要在合同正文下一行标注 “[以下无正文]”字样防止对方在正文和签名处有空白, 私自添加其他对我方不利条款合同签字和盖章1)合同应加盖该企业的公章或合同章页数在2页以 上的要加盖骑缝章2)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使用电子签名的,电子签名需要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 证服务提供者认证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使用私章的,可以要求持私章的人 员提供其为合法使用他人私章的证明建议没有特殊情况 的话,要求亲笔签名会较为稳妥。
三、合同中可以保证卖方权利的其他条款 所有权保留条款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 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 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审理买卖合同纠纷的解释》第36条若未做此约定,要求支付价款属于债权性质在买方 存在多个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还全部债务的情况下, 卖方很可能无法追回全部价款而约定此条款后,卖方依 然享有标的物所有权,可以要求买方返还标的物,减轻损 失定金条款1、 《合同法》第11 5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 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 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 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o2、 《合同法》第1 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 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 金条款注意:在选择时当事人应该看自己的损失总额与合同 总额的比例:低于20 %的建议选择定金;超过20%的选择违 约金则更有利于弥补损失。
3、 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 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 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 的损失4、注意区分定金与订金订金是预付款性质,没有惩罚性而定金具有惩罚性 起草合同要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若想通过定金来防止对 方违约,则应表述清楚如果合同中的表述给付的意思不 明确或依法不能认定具备定金条款或定金合同的,将推定 为预付款,这将会损害守约方的利益买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受领或拒绝受领的违约责任条款在订立合同时,卖方应当加入买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受 领或者拒绝受领的违约责任,以免事后陷入不利境地,卖 方可能付出的额外费用也将是一个很好的补偿第二部分:合同的履行一、标的物交付时的风险防范1、 送货时间:应严格按照约定按时交物若要提前交 付的,应当先与买方沟通,否则买方有权利拒绝提前接收 的;若经过双方的协商可以延期交付货物的,应当签订补 充协议,避免日后卖方以此为由要求我方承担违约责任或 延付货款2、 送货数量:出货前应先核对若出卖人多交标的物 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拒绝接 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
保 管期间的合理费用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负担3、送货单内容及签章1) 送货单上应载明货物数量、规格、送货时间、双方 的名称等另可载明所履行合同的合同编号,以确认送货 行为是履行特定合同的行为2) 卖方自运的,应要求其员工在送货单上在签名,并 要求加盖买方的收货专用章;交承运人交付的,应保留好 承运人出具的运输单据运输单据上应载明货物运输有关 的各种关系人、货物具体信息及责任和权益4、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可以提存或提存价款, 视为完成交付义务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提存后风险 转移给买方二、质量异议的处理1、《合同法》15 8条第1款: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 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 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 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对于未超过质量异议期的,应当了解情况若货物质 量符合合同要求,则应向对方做出书面说明;若货物确实 存在问题的,则应积极协商解决注意:在未清楚质量是 否有问题的情况下,在往来函件、邮件中不要有承认标的 物有质量问题的字句,以免在日后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对方 拿来做证据使用2《合同法》158条第2款: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 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 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在合理期 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 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 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 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3、 《审理买卖合同纠纷的解释》第17条“合理期间”, 应当综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性质、交易目的、交易方式、 交易习惯、标的物的种类、数量、性质、安装和使用情况、 瑕疵的性质、买受人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检验方法和难 易程度、买受人或者检验人所处的具体环境、自身技能以 及其他合理因素,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判断两年”是 最长的合理期间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 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4、 《审理买卖合同纠纷的解释》第20条:合同法第 158条规定的检验期间、合理期间、两年期间经过后,买受 人主张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人民法院不 予支持三、应收货款的催收1、催收函:若买方逾期支付的,应当发书面函件催收, 一式两份,己方保留一份,并保留函件发送成功的证明或 回执,如快递单、可在日后做证据使用2、 预期违约:应关注买方经营状况,买方发生《合同 法》第68条的预期违约的情形,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 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 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 情形。
注意:适用此条的前提是由确切的证据,若没有确切 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 质量异议而延付或拒付货款的处理:可参照质量异 议的处理方式分情况处理若对方以质量有问题为借口, 实为拖延付款的行为,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则应做 证据的收集等准备工作,根据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 式,提起诉讼或仲裁4、 律师函:提起诉讼前,可以先通过发律师函的形式 再次催收若可以协商解决则可以减少因诉讼或仲裁的花 费精力和金钱5、 诉讼时效:两年买方催收时重新起算,注意保留 催收的书面凭证6、 没有书面合同,以其他书面文件主张合同关系的情 况处理:1)当事人之间书面合同,仅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 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在审查时, 会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 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2) 债权确认书、对账单:若无书面合同的,可以让买 方出具债权确认书、对账单等能够证明合同关系的书面文 件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 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 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3) 出卖人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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