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盘点管理制度盘点管理制度规定.doc
7页盘点管理制度盘点管理制度规定 盘点管理制度_盘点管理制度规定 为确保公司物资、财产等工作落实到位 ,做好相关盘点工作,应制定规范的盘点管理下面为大家了有关盘点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为加强库存商品资金核算和管理,真实体现超市的经营成果,为有效提高公司的整体运作和堵塞各方面漏洞,防止公司不受任何损失,特制定以下盘点管理规定,望各位认真执行 1、遵守公司各项盘点和安排,违犯一处扣6分,罚10元,并对负责人处于两倍处罚. 2、由于负责人的安排不合理,程序不规范而造成盘点数据错误的,对其负责人一次性扣20分,罚50元. 3、保证盘点数据的真实,有效,准确,否则对第一责任人扣20分以上罚100元以上,甚至劝退, 4、对盘点中有徇私舞弊现象的扣50分,罚100—200元并给予 5、盘点过程中在没有进行稽核之前,同一排面初盘和复盘的两人不得进行交流,对数和谈话,否则双方扣50分,罚100—200元.并辞退 6、抽盘人员必须保证抽盘率达100%,否则扣6分罚10元,(以单张盘点表计算) 7、抽盘人员只针对数量小的数字进行专项抽盘的扣6分,罚10元 8、回控人员工作失职,造成漏录事实的,扣20分,罚100元。
9、盘点表必须书写工整,清洁,数字易辨别;严格按要求抄写盘点表,盘点表一式两份,必须保证所抄商品的顺序一致否则重新书写并扣6分,罚10元 10、盘点过程中每漏盘一个单品按扣3分罚5元累计 11、每排面的录入不得大于2处错误,否则按每处3分5元累计处罚 12、核对人员核对后,如每出现一处错误扣10分罚20元 13、盘点修正过程中,对修正后的数据不真实的店长将给予100一500元罚款或拒情节严重情况予以辞退 14、盘点后,对亏盈的单品总值超过100元以上的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汇报并分析亏盈原因,否则扣10分,罚30元 15、稽核人员工作不认真,错误一处扣10分,罚20元 16、不按规定时间(3天)上交盘点结果和盘点分析;拖延一天扣6分,罚10元,以后每拖延一日按此累加计算 17、对各门店盘点的长款或短款要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认真追回短款对长款的门店,一定要查明长款原因,总结每次盘点工作中的经验,随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留一切后遗证如盘点结果延迟不出,负责经理处以50元罚款,门店中层干部30元以上罚款 18、经公司研究决定,经批准离职的店长及员工在离职前1、一定要办理完离职审计;2、经月终盘点后出来的结果,出现的短款,由店长及员工,根据自己所担负的责任,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承担;3、今后如出现不良后果和供应商的业务手续交不清的,由原在门店的经办人负责。
19、复盘和验收,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盘或抽盘,对成件、成箱的商品,条码及最小单位计价的商品不得混淆,要严格划分清楚,防止盘错、重盘的出现,一定要严格认真执行好复盘和验收工作如复盘人员出现失误,一处扣10分罚款20元 第一条 目的 为确保ERP系统商品数据与实物数据一致,及时发现管理漏洞,有效控制商品损耗,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门店运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区域下属各门店及**号仓 第三条 盘点类型 盘点分为全场盘点、抽盘及零星盘点三种 第四条 盘点周期 全场盘点每季度末进行一次,抽盘和零星盘点视情况随时进行 第五条 盘点组织 盘点由区域营运管理部统一组织,区域财务部、理货部、集团信息技术部及门店相关人员协助进行门店经理或第一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第一盘点责任人,门店财务主管为第二盘点责任人全场盘点原则上须安排在非营业时间段进行;抽盘和零星盘点可随时安排 区域财务、门店、理货等部门,以及集团信息技术部可根据其监控结果或运作需求,向区域营运管理部申请各类型盘点运营管理部视情况决定是否盘点、如何盘点及制定盘点计划。
各门店不得擅自安排任何盘点或延长计划规定的盘点时间 第六条 盘点流程 1、盘点开始前,由门店经理组织清理所有异常单据,删除废弃的盘点表,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门店经理召集盘点人员(文员、导购员、理货员、仓管、财务人员及门店指定的盘点操作人)开会,讲解盘点注意事项,安排盘点工作 2、门店盘点操作人根据盘点要求提前制作初盘表并打印出来在盘点开始前由经理安排将盘点表分发给参加盘点的相关人员并作记录盘点开始前一刻由盘点操作人冻结被盘商品,同时禁止任何进出货过帐和实物移动盘点必须坚持以实物为准的原则,盘点过程中禁止查对SAP系统库存盘点当天禁止列表新商品到商场和新列表商品进货 3、参盘人员按分工对商品进行初盘,区域营运管理部和财务部人员对盘点过程进行巡回监督 4、初盘完毕,由盘点操作人负责回收初盘表,并核对初盘表发放记录核对无误后,由盘点操作人或其指定的门店理货或仓管人员对初盘结果进行录入并复核盘点操作人负责并表和上传数据 5、盘点操作人在系统生成复盘结果后,负责制表、打印、分发和记录 6、复盘由门店盘点人员和门店财务人员共同进行复盘数据的录入和更改由门店财务人员操作所有与初盘结果不同而需修改的数据,必须经财务人员现场核实复盘数据与实物数据相一致,方可更改。
运营管理部或门店财务人员有权根据当次盘点状况决定是否追加抽盘检验运营管理部有权根据盘点状况决定当次盘点是否有效 7、门店财务人员负责回收复盘表,核对分发记录,录入复盘结果并生成差异表此差异表一式三份,经门店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在此差异表上签字确认后,一份留门店,一份交财务,一份交运营管理部,另将此表电子文档提交运营管理部随后,门店财务人员做盘点过帐盘点后两日内,门店财务人员应制作按供应商、代购销汇总的差异表,交由门店经理、财务主管和区域总经理加签确认后,用作记帐凭证盘点结束后,由门店经理收存所有初盘表、复盘表和差异表,保存期为一个盘点周期 8、在每个盘点周期内,区域运营管理部视需要每月对各门店安排数次抽盘抽盘采取不定期、不预告盘点范围、即到、即冻结、即打表、即盘、即处理的小批量巡回抽盘的方法参加抽盘的人员由运营管理部临时从区域财务部、理货部门和集团信息技术部抽人组成,门店相关人员必须密切配合 9、零星盘点是为及时纠正盘点错误、确认异常数据及其他经营临时需求而设置的 第七条 自用品盘点 未进系统的自用品由门店文员负责盘点登记,门店财务人员复核,并报门店经理签字确认,每季度末盘点一次。
第八条 盘点结果处理 由营运管理部和财务部依照《商品损耗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SAP违规操作的处罚(试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盘点结果进行认定和处理 抽盘、零星盘点的结果当月单独处理,不并入每季度的全盘结果 因门店准备不足或实施不力而造成盘点无效,将视具体情节给予门店第一盘点负责人和第二盘点负责人经济处罚,罚款额为其当月总收入的10%~30%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此前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办法同时废止 (二)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区域营运管理部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