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航空快运工程管理模块-03-03最低设备清单管理程序.docx
13页1概述与适用范围1.1木程序阐述了扬子江快运各机型最低设备清单(简称扬子江快运MEL)的编写、修订、审 批的管理程序1.2本程序适用于维修工程部工程部技术服务中心、培训中心,维修中心2依据文件2.1 AC-121/135-49 "民用航空器主最低设备清单、最低设备清单的制定和批准”2. 2《维修工程管理手册》1. 7维修系统及其变更申请,4. 3MEL&CDL编制要求3术语和定义3.1主最低设备清单(MMEL):局方确定在特定运行条件下可以不工作并且仍能保持可接收的安 全水平的设备清单主最低设备清单包含这些设备不工作时航空器运行的条件、限制和程序,是 营运人制订各自最低设备清单的依据3.2最低设备清单(MEL):运营人依据主最低设备清单(MHEL)并考虑到航空器的构型、运行 程序和条件为其运行所编制的设备项口清单最低设备清单(MEL)经局方批准后,允许航空器 在规定条件下,所列的设备项口不工作时继续运行3.3构型缺损清单(CDL):按照运输类航空器审定相应条款审定合格的航空器,批准在缺少机 体和发动机次要部件情况卜•运行的文件3.4放行偏差指南(DDG):飞机制造商依据MHEL编写的参考文件,提供HMEL放行所需的相关 程序等具体要求。
3.5不工作:是指某一系统或者其部件因发生故障已不能完成预定的任务或者不能按照它原来 经批准的工作极限或容差范囤持续正常地工作3.6操作程序(0):表示在计划或者实施运行时应当完成的具体运行程序要求,一般由飞行机 组完成,在某些情况下也可由运营人授权其他具有资格的人员完成3.7维修程序(M):表示在投入运行前应当完成的具体维修程序要求,一般由维修人员完成, 在某些情况下也可由运营人授权其他具有资格的人员完成,但要求完成人员具有专业知识或技 能、耍求使用工具或测试设备时应当由维修人员完成4要求4.1所需的人员岗位4. 1. 1工卡工程师,基础工程主管、技术服务中心经理、机型总工,总工程师4. 1.2培训管理员4. 1.3放行工程师4. 1. 4总飞行师4.2职责4. 2. 1技术服务中心:1) 负责组织MEL的编写和修改;2) 负责MEL中M程序部分编写、修改的内部初始评审;3) 负责落实扬了江快运MEL评审委员会的相关决议;4) 根据实际维修活动小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扬子江快运MEL协调小组提出修订建议;4. 2.2培训中心:负责制定并落实维修人员MEL年度培训/复训计划4. 2.3维修中心:负责根据MEL使用情况,提出修订的维修建议。
4. 2.4 MEI,协调小组:负责协调Mel使用中的问题及解释Mel中有歧义的部分,由技术服务中 心经理,总工程师,机型总工,总飞行师及运控中心经理组成5规定5.1扬子江快运为了运行带有不工作设备项1=1或者设备项1=1缺损的飞机而编制MEL,并在获得 局方的批准后按照MEL运行针对某一具体型号和构型的飞机,扬子江快运基于局方批准或者认 可的MMEL制定本公司的MELo5.2扬子江快运MEL编写和修订说明5.2.1扬子江快运MEL M项的制订、评估和初始评审由维修工程部技术服务中心组织实施;0 项程序的制订、评估和初始评审由总飞行师负责组织完成5.2.2其中M程序的公司审核为技术服务中心经理,0项审核为总飞行师5. 3扬子江快运MEL编写和修订依据5. 3. 1 飞机制造厂家MMEL和DDGo5. 3. 2 CCAR相关规章5.3.3扬子江快运机队构型及特殊的航线运行标准5.3.4局方主任监察员的书面反馈意见5. 4扬子江快运MEL编写和修订要求5.4.1应当充分考虑航路结构、地理位置、具有备用航材和维修能力机场的数量,并且不得低 于MMEL的限制5.4. 2应当标明安装在该型飞机上的某一设备项0的数量:1) 安装数量可以多于或少于MMEL中标明的数量,但应当为某一设备项冃的实际安装数量(-•般MMEL标明的数量为某一具体航空器上的安装数量,也有用表示不同航空 器的安装数量是不定的);2) 如果某一 MEL项目是针对某架航空器或者构型相同航空器的,则应当标明实际的安装数量;3) 如果某一 MEL项目是针对多架航空器,并且设备项忖安装的数量是变化的,此栏目可用标示,但应当有英他简便的方式具休注明每一架航空器上的设备项目安装数量。
5.4.3应当标明签派或者放行该型飞机要求止常工作的某一设备项目的数量,此栏目的数量应 当是直接转抄MMEL相应设备项廿签派或者放行要求正常工作的数量,仅在以下条件下可以更改 该数量:1) MMEL中标明签派或者放行要求数量为可变的数量;2) 在“备注和例外”栏冃中给出了具体确定签派或者放行要求数量的方法,如:“50%客舱灯光工作”,“按照规章要求”等5. 4. 4除管理控制项目和乘客便利项目外,设备项目应当按照MMEL设定的类别注明修理期限类 别,修理期限类别对应字母(A、B、C、D)的含义应当在MEL中说明并符合如下规则:1) 可以选择采纳严格于MMEL规定的修理期限类别,但不能宽于MMEL的规定;2) MMEL中没冇单独列出的子部件或者子系统,应当保持与MMEL列出的部件或者系统的修理期限类别一致5.4.5应对MMEL中标注出操作程序(0)和维修程序(M)的设备项忖进行明确说明,包括完成 每一程序必需的具体步骤的描述,如果这些程序不包括在MEL中,MEL中应当标明具体参考文件 的位置5.4.6当MMEL的“备注和例外”栏引用有关民用航空规章的某些要求时,如“按规章要求”,MEL中应当明确民用航空规章的具体要求,并且不能径巴引用相应的规章标识。
5.4.7当MMEL “备注和例外”栏中包含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某一设备项目可以不工作时(而不 需要完成操作程序或者维修程序),这些限制性条款应当巴接写入MEI.中5. 4. 8对于不包含T MMEL的乘客便利项目,可根据控制的需耍列入MEL小,这些设备项目不对 应着具体的修理期限类别但应考虑下述特殊情况:1) 如果乘客便利项日具有附加的功能,例如使用电影放映设备进行客舱简述,则应当制定 并使用相应的应急程序,以便对设备的故障情况进行等效处理;2) 如果乘客便利项日是航空器另一系统的一部分,例如电气系统,则应当制定并在MEL中 包含相应的程序,以便在设备故障时对系统进行关断和隔离5.4.9对于一些明确不可缺损适航放行或者允许缺损适航放行的情况,可根据需要将英作为管 理控制项目列入VIEL,以便丁跟踪或获得信息,但应符合下述规定:1) 这些设备项EI不应当是包括在MMEL • |的项H或其子项目;2) 由应急汇流条供电或者完成应急程序需要的系统或者部件不得允许缺损适航放行5.4.10应当至少以中文编写如果有需要,可以增加英文版,但要保证中、英版MEL的一•致性 和同等有效性5.4.11正文编写格式可参照MMEL/DDG的编写格式,主要包括最低设备清单(MEL)、外形缺损 清单(CDL)等内容。
5.4. 12除正文以外,MEL还应当至少包括如下格式和内容:1) 封面:包括运营人的名称、适用的航空器型号和构型;2) 目录:包括MEL全部内容的各标题和对应页码;3) 修订记录:包括修订编号和口期、修订页码清单、主耍修订的内容和插入修订页的人员 姓名;4) 前言:包括MEL的编制介绍、术语定义和必要的使用说明;5) 控制页:至少包括列出运营人名称、MEL基于的MMEL修订编号;6) 有效页清单:MEL所有页码的日期和修订编号5.4. 13新机型首版MEL须在飞机交付前60天之内完成编写工作5.4. 14当扬子江快运HEL的编写依据MMEL出现修订时,按以下原则对扬子江快运HEL进行修订:1)对于MMEL修订提供了比扬了江快运MEL更宽松的情况(一•般为中间修订或称为非强制修订,如Rev5a> Rev5b等修订编号),不是必须修订扬子江快运MEL;2) 对于MMEL修订后比扬子江快运MEL要求更严格的情况(一般为整版修订或称为强制修 订,如Rev5、Rev6等修订编号,但Rev6将包括Rev5a、Rev5b等中间修订),不论是否适用, 都必须修订扬子江快运MEL的控制页如适用,按照本段c)的要求进行修订;如不适用,则可 仅在控制页注明扬子江快运MEL符合的最新修订,并报主任监察员批准;3) 对于MMEL修订后比扬了江快运MEL要求更严格且适用于公司执管的航空器时,应当在 60天Z内将扬子江快运MEL的修订提交局方主任监察员;4) 当局方主任监察员在审杳批准扬了江快运的VIEL时,要求扬了江快运提交其他有关的补充 资料,扬了江快运应及时提交要求的资料。
5. 4. 15当扬子江快运MEL编写所参考的DDG出现修订时,维修工程部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对DDG 修订的评估、审核如需修改MEL,维修工程部技术服务中心负责除涉及0项内容的修订,飞行 部负责0项内容的修订5.4. 16当根据扬子江快运实际需耍修订扬子江快运MEL时,按以下原则对MEL进行修订:1) 对于不需要MMEL更改的项目,应当等同或者更严格于2) 对于局方要求或者扬子江快运运行管理需要增加的,但没有包括在MMEL中的设备项耳, 除非局方明确允许在某种情况下可以在其不工作时继续运行,在MMEL修订完成之前,扬了江快运 不得在MEL中允许其不工作;3) 航空器的重要改装如补充型号合格证、一些重要改装或者型号合格证更改的情况可能 造成MEL的失效,扬子江快运应当在实施改装前评估其对HEL有效性的影响,需要修订HEL的报主 任监察员批准,并且主任监察员应当从AEG获得确定是否需要修订MMEL的指导;5.4. 17当局方主任监察员发现扬子江快运的航空器己经进行了改装、存在不正确的维修或者运 行程序时,可以书面通知扬子江快运修订MEL并说明其必要性在此种情况下,局方会充分考虑 对飞行安全的影响,同扬子江快运商定修订期限。
5. 5扬子江快运MEL的使用原则:5. 5. 1 MEL是为特定条件下签派或者放行带有不工作设备项H或功能的航空器运行的一份偏离 性文件,对于未包含在MEL内,但与航空器适航性有关的所有设备项口都应当处于工作状态对于签派或者放行己经完成,但航空器以□身的动力开始移动前发生的故障或者缺陷,机长 应当按照MEL进行处理,并且获得新的或者修正的签派或者放行和必要的适航放行,新的或者修正的签派或者放行应当包括冇关设备项目不工作的必要限制MEL不适用于处置飞行过程中发牛或者发现的故障或者缺陷,一旦航空器以自身的动力开始 移动,飞行机组应当按照经批准的飞行手册來处置,并且机长有权力决断是否继续飞行5. 5. 2操作程序(0)表示在计划或者实施运行时应当完成的具体运行程序耍求,一般由飞行机组 完成,在某些情况下也可由本公司总飞行师授权其他具有资格的人员完成维修程序(M)表示在投入运行前应当完成的具体维修程序要求,一般由维修人员完成,在 某些情况下也可由本公司总T程师授权其他具有资格的人员完成,但要求完成人员具有专业知识 或技能、要求使用工具或测试设备时必须由维修人员完成除非特别规定以外,不得从航空器上 拆下不工作设备项0或者部件。
5.5.3当飞行或维修部门在执行最低设备清单遇到的问题时,由维修工程部MCC负责与公司各 和关部门的协调如出现由于规定不明确而产生意见分歧时,必须经扬子江快运MEL协调小组 研究并决定是否放行5.6每架扬子江快运执管的飞机、运行主管部门、维修主管部门、签派、维修控制中心QICC) 均应配备相应的最低设备清单,与扬子江快运签有维修代理协议的单位可通过扬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