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docx
13页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2009.12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第一章 信用风险的评估与管理第一条 评估对象信用风险评估对象风险Exposure,按以下内容分类:1. 企业、政府及银行风险Exposure;2. 专业贷款风险Exposure:项目融资风险Exposure,产生收入的房地产(Income-producing Real Estate),高波动性商业房地产(High Volatility Commercial Real Estate), Object finance(物品融资)3. 零售Exposure:适用信用评价模型对象以外的企业及房地产担保贷款,个人贷款4. 股票Exposure:非交易账户中的股票投资风险第二条 信用风险评估办法针对各个Exposure的信用风险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信用风险量= Exposure×风险权重×8%第三条 具体管理办法根据每年初制定的业务经营计划,核算总信用风险量,并分配给各业务部门若超过事先目标量,则责令要求停止发放新增贷款(各类贷款)等,以便在合理的额度范围内管理信用风险第四条 企业、政府及银行业Exposure的风险权重1.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权重,根据OECD国家信用等级或者外部信用评价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而认定。
但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Exposure或筹措资金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的Exposure的风险权重,规定为0%OECD国家信用等级0 ~ 1234 ~ 67无等级外部信用等级AAA~AA-A+~A-BBB+~BBB-BB+~B-低于B- 无等级风险权重0%20%50%100%150%100%2. 政府(包括地方政府)占50%以上股份或者政府虽然占有少于50%的股份,但由政府制定预算及享受政府的财政或税务方面优惠的机关,适用与政府相同的风险权重3. 由政府实施监督,享受财政或者税务方面优惠的其他公共机关,适用50%风险权重4. 银行业Exposure风险权重,根据所属国家中央政府信用等级或者OECD国家信用等级如下而定1) 适用外部信用评估机构评估的信用等级时标准信用等级AAA~AA-A+~A-BBB+~BBB-BB+~B-低于B-无等级风险权重20%50%100%100%150%100%2) 适用OECD国家信用等级时OECD国家信用等级0 ~ 1234 ~ 67无等级风险权重20%50%100%100%150%100%5. 企业Exposure的权重根据我行(或者信用评价机构)的信用等级,按下图所示内容来制定。
企业Exposure风险权重不能低于企业所属国家的风险权重信用等级AAA~AA-A+ ~ A-BBB+ ~ BB-低于BB-无等级风险权重20%50%100%150%100%第五条 零售风险Exposure的风险权重对于个人和企业(总资产少于人民币700万元,总授信额少于人民币350万元的企业)的Exposure,若满足以下条件,则适用75%的风险权重其他企业和个人适用100%的风险权重1. 非有价证券;2. 对于个别债务人的Exposure总额少于人民币700万元;3. 个别债务人的Exposure总额少于所有零售Exposure的0.2%第六条 居住用房地产担保贷款的风险权重居住用房地产(所有或者租赁)作为全额抵押的Exposure权重为35%全额被抵押担保的Exposure是指该Exposure中,鉴定价格(考虑评估机构鉴定的价格或者历史事例的鉴定价格)乘以担保认定比率(60%)之后的金额再扣除优先清偿金额范围以内的金额第七条 商业用不动产Exposure的风险权重对于建筑用土地、非农地、非居住用房地产设定抵押而全额被 担保的Exposure权重为,无此担保时的风险权重和100%当中取小的值。
全额被抵押担保的Exposure是指该Exposure中,鉴定价格乘以担保认定比率(50%)之后的金额再扣除优先清偿金额范围以内的金额但对于特殊融资(PF,OF,CF,IPRE,HVCRE),根据外部评估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适用以下风险权重信贷种类优秀(Strong)良好(Good)一般(Satisfactory)脆弱(Weak)极差(Default)信用等级BBB-以上BB+, BB-BB-, B+B~C-PF, OF, CF, IPRE70%90%115%250%0%HVCRE95%120%140%250%0%第八条 逾期Exposure的风险权重尽管满足第一条至第八条,但逾期90天以上的风险Exposure根据第一条至第五条或者第十条的规定,适用风险权重为150%的Exposure,按下表认定但该Exposure以应收账款或者抵押形式被担保,呆账损失准备金计提比例为15%以上20%以下时的风险权重定为100%针对计提损失准备金之前的Exposure的计提损失准备金比率风险权重(%)居住用房地产担保Exposure居住用房地产担保Exposure以外低于20%100150高于20%50100第九条 高风险资产的风险权重 非挂牌上市股票、股权证券(除根据第五条规定的公共机关及适用20%权重的企业)的风险权重适用150%。
第十条 其他Exposure的风险权重其他Exposure按照以下表的内容规定,若不属于下表的Exposure权重适用100%其他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风险权重科目名称风险权重现金、外币现金、贵金属0%有价证券应收款0%预付税款政府Exposure风险权重保证金100%应收款、应收资产处置相关款项100%预付费用(除预付税款)100%暂付款(除信贷暂付款)100%股票(除非挂牌上市股票)100%信贷暂付款、应计收入交易对方风险权重或100%无形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非风险加权资产计算(资本项目中计算)衍生产品资产非风险加权资产计算(其他项目中计算)第十一条 表外科目Exposure表外科目的Exposure,与相关交易金额乘以下表中对定的信用折算率来核算折算率科目例示100%(1) 一般债务保证(包括针对贷款和有价证券的信用证担保)及承兑(包括承兑性质的背书)等直接信用代替手段(2) 有成本或利润保全合同的信托产品相关资产- 私债发行支付保证,融资担保支付保证等- 信用衍生产品处置50%(4) 与特定交易相关的或有债务(投标担保, 履约担保, 特定交易相关信用证担保等)(5) NIF(Note Issuance Facilities) 及 RUF(Revolving Underwriting Facilities)(6) 原到期超过1年的其它约定(包括贴现票据及外汇相关约定)- 进口货物先取保证金, 履约担保, 投标担保等- 活期贷款, 循环贷款 约定金额中为提取限额等20%(7) 短期(原到期1年内)自动结算的贸易相关或有债务(商业信用证等)(8) 原到期1年内约定(包括贴现票据及外汇相关约定)- 开立信用证相关支付保证等- 活期贷款, 循环贷款约定金额中为提取限额等0%(9) 银行无需提前通知随时可取消约定或交易对方信用恶化时自动取消的约定第十二条 衍生产品的信用风险评估进行期货、swap、option或者衍生产品交易信用风险,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原协议期限在5个营业日以内的外汇交易可以不计算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依照现行Exposure方式的Exposure×交易对方风险权重×8%第十三条 依照现在Exposure的Exposure依照现行Exposure方式的Exposure的计算,按照以下公式中A和B和合计数计算Exposure依照现行Exposure方式的Exposure =重置成本(A) + 补充项目(B)A.以下金额中的一种1) 将衍生产品交易作出市价估值而计算出来的重置成本(关联协议的评价损益)的金额2) 法律上有效的两者之间netting协议项下的交易,是纯重置成本(netting后关联协议的评价损益)金额,此时,不低于0B.以下金额中的一种1) 将衍生产品交易按照以下表(1)和表(2)规定的信用风险权重,乘以该交易的协议金额得出来的金额(以下称补充项目)衍生产品交易(除信用衍生产品)的信用风险权重剩余期限利率外汇及黄金股票贵金属(黄金以外)其他产品1年以下0%1.0%6.0%7.0%10.0%1年以上5年以下0.5%5.0%8.0%7.0%12.0%5年以上1.5%7.5%10.0%8.0%15.0%信用衍生产品的信用风险权重交易种类借款人性质信用折算率(%)Total Return Swap 或者 Credit Default Swap优良客户以外的借款人5.010.0第十四条 金融资产担保的信用风险的缓释:下列金融资产担保的交易对方风险权重可按下列方法适用。
1. 现金及本行活期、定期存款(包括转让性存款证明、其他类似产品)、以现金筹措的信用联系债券的风险权重为0%2. 黄金的风险权重为0%3. 由中国政府或国内地方自治团体发行的人民币标准的债券,国际结算银行、国际货币基金、欧洲中央银行或国际开发银行发行的债券的风险权重适用发行机关的风险权重标准4. 对于有信用评级的外部信用评价机关的债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风险权重适用发行机关的风险权重标准1) 由中央政府及与中央政府同等认定的公共机关发行的债券,标准信用等级为BB-以上的2) 为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的其他发行机构,标准信用等级为BBB- 或A-3/P-3以上的第十五条 担保信用风险的缓释担保人及担保销售者仅限于符合下列条件者,风险权重适用担保人及担保销售者的风险权重1. 相比交易对方适用较低风险权重的中央政府(包括BIS, IMF, ECB, EC)、公共机关、银行、证券公司,综合金融公司2. 拥有标准信用等级 A-以上信用等级者第二章 Total Exposure限额管理第十六条 对Total Exposure进行计量,存款、有价证券、贷款、信托收益凭证,以余额(循环额度贷款时,以额度金额为准)为基准,对Exposure进行计算,但同时考虑以下事项:1. 计算银行业的Exposure时,Call Loan等的计算基准应遵循<附表1>中的规定2.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余额的50%,应包含在相应购买企业的Total Exposure管理范围中。
3. 金融衍生产品的Total Exposure,根据新巴塞尔协议中反映的“衍生商品信用折算比率”Current Exposure计算方式来计算第十七条 以下项目不包含在计算对象中:1. 现金,在我行设定质押的存款2. 银监会规定的风险权重低于20%的机关3. 同业存放第十八条 Total Exposure管理对象包括:1. Total Exposure为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个人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以下企业:1) 针对本行的子公司及中国政策性银行的信贷;2) 银监会规定的风险加权值在10%以下的机关3) 银监会规定的,针对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债券的风险权重为50%2. 非居民应是Total Exposure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国家以及500万美元以上的个人或法人第十九条 负责Total Exposure管理的部门及具体业务如下:1. 信贷管理部负责居民、非居民以及其他国家的Total Exposure限额设定标准及根据此标准设定的限额管理;2. 风险管理部统管各部门的限额分配,确认是否限额内运用等Total Exposure综合管理,并对Total Exposure标准及其设置进行Review,并定期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条 Total Exposure限额的有效期限为最长一年,但必要时,及时有效期内也可重新设定额度第二十一条 对于非Total Exposure管理对象的借款人,信用授信额度的设定与管理应遵循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 对于Total Exposure限额的事后管理当超过Total Exposure限额的情况下,不能提供新增贷款(包括展期),但以下情况例外:1. 借款人面临重组,包括法庭管理、和解、私下和解的情况下2. 超过部分已经过信贷委员会批准的,3. 以信用证方式买入的出口汇票4. 短期买卖股票以及收益证券内构成投资组合的股票5. 因实施贴现或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而使出票人及收购汇票企业的Total Exposure超过既定限额第二十三条 Total Exposure限额超过风险管理部门分配的Total Exposure限额时,需要将超过限额的理由,以及解决方案等文件上报信贷委员会但是,即使不进行新增贷款,对符合以下情况的超限额借款人,也应向风险管理部部长报告超过限额的理由1. 限额管理对象借款人需要重新设定限度的情况2. 由于汇率变动而使贷款余额增加的情况第三章 危机情况分析及管理第二十四条 根据《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本行采用的压力测试方法为情景测试,假设分析多个风险因素同时发生变化以及某些极端不利事件发生对银行风险暴露和银行承受风险能力的影响。
第二十五条 情景设置1. 为了分析信用风险的危机情况而进行的情景设置,是针对本行资产分配的损失的情景,应考虑以下事项:1) 为了设置符合国内情况的情景,反应历史相关经验或者面临类似经济状况的国家的一些经验2) 充分考虑本行的资产分配情况3) 应考虑担保物的贬值等信用价值损失事件情况后设置2. 针对信用风险的情景设置应考虑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 国内及国际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出现衰退;2) 房地产价格出现较大幅度向下波动;3) 贷款质量恶化;4) 授信较为集中的企业和同业交易对手出现支付困难;5) 其他对银行信用风险带来重大影响的情况第二十六条 危机状况预计损失对于危机状况的预计损失,按照第二十五条所设置的情景为基准,按以下方法预计1. 对于信用风险的危机状况损失,根据预计破产率(PD)、破产时损失率(LGD)、破产时的Exposure(EAD)的情景来预测2. 无法预测内部危险因素(PD,LGD,EAD)时,可参考信任度高的机构公布的类似宏观经济材料,根据贷款五级分类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情况,预测信用风险损失第二十七条 资本合理性评估1. 危机状况分析时需实施对资本的合理性评估。
2. 资本的合理性评估考虑信用风险及危机状况,与分配的内部资本和危机状况比较后进行评估第二十八条 实施周期1. 危机状况分析每年至少实施1次2. 因市场的突变或者发现危机状况征兆等原因,预测到资产价值的急剧下降时,可随时进行危机状况分析第二十九条 事后措施1. 危机状况损失金额超过分配的内部资本时,将上述事实向相关部门部长,相关部门部长实施Exposure缩减、解除方案后,将举措结果报告给风险管理部长2. 实际危机情况发生时,依据《附录2》的危机状况各阶段的对策来实行附件1:针对同业拆借各银行Total Exposure 计算基准1. 国内银行分 类计 算 基 准一类BIS基准,自身资本比率10%以上l 银行发行的CD,存款,BA金融,金融债券- 剩余期限3个月以下 → 余额的25%- 剩余期限6个月以下 → 余额的50%- 剩余期限6个月以上 → 余额的100%l 同业拆借与RP- 3个营业日以下 → 余额的10%- 3个营业日以上 → 余额的25%二类BIS基准,自身资本比率8%以上,不足10%l 银行发行的CD,存款,BA金融,金融债券- 剩余期限3个月以下 → 余额的50%- 剩余期限3个月以上 → 余额的100%l 同业拆借与RP- 3个营业日以下 → 余额的20%- 3个营业日以上 → 余额的50%三类BIS基准,自身资本比率不足8%- 银行发行的CD,存款,BA金融,金融债券- 余额的100%2.国外银行分 类计 算 基 准一类信用等级AA-或Aa3以上l 银行发行的CD,存款,BA金融,金融债券- 剩余期限3个月以下 → 余额的25%- 剩余期限6个月以下 → 余额的50%- 剩余期限6个月以上 → 余额的100%l 同业拆借与RP- 3个营业日以下 → 余额的10%- 3个营业日以上 → 余额的25%二类信用等级A-或A3以上l 银行发行的CD,存款,BA金融,金融债券- 剩余期限3个月以下 → 余额的50%- 剩余期限3个月以上 → 余额的100%l 同业拆借与RP- 3个营业日以下 → 余额的20%- 3个营业日以上 → 余额的50%三类信用等级A-或A3以下l 银行发行的CD,存款,BA金融,金融债券- 余额的100%注1) 信用等级以Moody’s或S&P的信用评价等级为基准,当两个机关的信用评价等级不一致时,以较低的信用等级为准。
附件2危机状况阶段识别标准识别指标轻微危机阶段(阶段1)严重危机阶段(阶段2)最严重危机阶段(阶段3)逾期率2.0 %以上3.0%以上4.0%以上不良贷款率2.0%以上3.0%以上4.0%以上拍卖成功率前一年末对比下降10%前一年末对比下降20%前一年末对比下降30%前期对比GDP增长率2个季度连续下跌3个季度连续下跌4个季度连续下跌线形经济景气指数前年同月对比2.0%以下1.0%以下0%以下注)识别表中逾期率或不良贷款率超过危机状况各阶段指标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危机状况其他指标超过两个以上的时候,可以认定为危机状况各阶段对应计划各 阶 段对 应 计 划轻度危机阶段(阶段1)●以捕捉到的危机状况为基础进行方案分析和报告-资本合理性检查预计损失以及预计外损失计算预计BIS比率计算-树立各部门及业务部门风险管理强化对策信用投资组合与透支现况,风险降低方案等-报告经营管理层以及决定是否提前采取措施●以风险管理担当副行长名义,下达关于各部门提高警惕性的文书-引导实施针对优良借款人的贷款以及全额担保类贷款-加强风险管理严重危机阶段(阶段2)●将风险管理委员会改变为危机状况专门小组,树立专门应对计划-担保认证比率调整(不动产与项目回收比率)调整-缩小营业行行长的信用贷款决定权-调整针对大额贷款的Total Exposure-检查本外币流动性比率,针对外汇贷款借款人的风险管理强化●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实行应对计划●强化风险管理活动-每日向经营管理层报告透支现况及市场动向(息率,股票价格,汇率等)-每日向经营管理层报告大额敞口与投资组合情况特严重危机阶段(阶段3)●召集风险管理委员会树立应对战略-检查资本合理性并决定管理对策重新设定目标BIS比率以及预备资本比率为了保持目标BIS比率,变卖风险资产等-树立危机状况应对战略对不合要求的借款人(B+以下)停止信用贷款向上调整人民币对其他币种的汇率等●风险管理活动强化-计算预计BIS比率,预计损失以及预计外损失(每周)-本外币流动性比率以及满期结构(每周)。





